土地确权后房屋拆迁怎么补偿,农村土地确权后征收土地补偿归谁,农村土地征收后的补偿款归属问题,主要取决于土地权益的归属和征收补偿的具体类型。一、土地补偿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土地补偿费主要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
农村土地征收后的补偿款归属问题,主要取决于土地权益的归属和征收补偿的具体类型。
一、土地补偿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土地补偿费主要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是村集体或村民小组集体。这些集体单位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这部分补偿可以用于开办集体企业、发展公益建设、分配到各户或被征用承包经营土地的村民。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这意味着,如果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设施等)和青苗属于个人,那么相应的补偿款将直接支付给个人。
三、安置补助费
对于需要安置的人员,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也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安置,那么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该组织。若由其他单位安置,则补助费支付给该安置单位。如果不需要统一安置,补助费可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征收后的补偿款归属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根据土地权益归属和补偿类型进行具体分配。在实际操作中,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补偿款的合理分配和合法使用。
土地确权后征收应当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予以赔偿,对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予以赔偿,对被征地上生长的农作物造成的损失予以一次性经济赔偿,对被征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赔偿。【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土地确权后被征用补偿款归属需要分情况讨论:①土地征收后的土地补偿款归土地所有人所有。即征收农村土地的,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②对于土地征收中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归青苗或者地上附着物的所有人享有。③对于土地征收中的安置补助费,由享有安置权利的村民享有,直接发放到村民手中。
一、土地补偿款分配法律有什么规定
土地补偿款分配的法律规定如下:
1、土地补偿费应归集体所有,其分配范围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
2、安置补助费应归土地承包人,其应该是对土地承包人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安置补偿;
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具体细节可以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在明确了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的受益主体和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的处理原则后,对当前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应合理的予以解决方案如下:
1、关于嫁城女及所生子女的问题。与城镇职工、居民结婚的农村妇女,由于政策规定不能到男方落户的,且居住地也未迁离、享有地权的,应当保证其享有村民同等待遇。其所生子女是农村户口的,属有地权主体,应与其母等额分配;
2、关于入赘婿的问题。对于入赘婿及其所带的子女,只要户口已迁入,且居住在当地,其迁出地已不享有地权的,应保证其享有村民同等待遇。
二、土地征收补偿有哪些
土地征收的补偿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经济补偿。计算方法:各政府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各地区征地价格,乘以被征地面积,土地补偿标准;
二、青苗补偿费。土地使用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损,向种植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产值计算;
三、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他设施,因征地损坏而向所在人支付的补偿费;
四、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因征地造成的剩余劳动力安置所支付的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按30倍计算。单独计算的,安置费标准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4倍。
三、土地补偿费由谁所有
拆迁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主要的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虽为拆迁,但从法律关系层面来说,是土地征收。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法律分析:有土地的人尽管放心,土地确权了,在确权期内,村里面没有权利收回土地。 首先,十九大工作报告确定土地承包关系在二轮承包期的基础上再延长30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一、没有确权的土地被征用需要赔偿吗1、没有确权的土地被征用需要赔偿。被占用的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如果有承包合同,当然补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二、农村土地确权后征收怎么赔偿农村土地确权后征收的赔偿方式如下:1、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予以赔偿;2、对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予以赔偿;3、对被征地上生长的农作物造成的损失予以一次性经济赔偿;4、对被征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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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熊安子
内容审核:李轩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