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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拆迁房屋补偿标准,临海最新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 发布时间:

    2024-10-17 06:57:27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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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拆迁房屋补偿标准,临海最新拆迁补偿标准,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一、潜山最新房屋

临海拆迁房屋补偿标准,临海最新拆迁补偿标准: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一、临海拆迁房屋补偿标准,临海最新拆迁补偿标准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一、潜山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临海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征地区片综合价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其具体构成比例为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 60%。 我市将划分为二个级别。

1、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征收林地、未利用地按区片综合价的 70%计算 ,涉及征收插花土地的, 按插花土地所在地的区片综合价补偿。

2、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另行补偿。未经依法批准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征地公告后抢种、抢栽的树(果)木、农作物或者抢建的设施,一律不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另行公布。

3、土地补偿费属农村经济组织所有,实行专款专用,用于被征地农民参保、发展生产、公益性建设,不得列为集体经济债务清欠资金。

法律依据:《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范围内征地区片综合价的通知》 第二条 区片综合价的划定: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征地区片综合价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其具体构成比例为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 60%。 我市将划分为二个级别。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征收林地、未利用地按区片综合价的 70%计算 ,涉及征收插花土地的, 按插花土地所在地的区片综合价补偿。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另行补偿。未经依法批准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征地公告后抢种、抢栽的树(果)木、农作物或者抢建的设施,一律不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另行公布。

三、临海市房屋拆迁补偿规定

法律分析: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征地区片综合价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其具体构成比例为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 60%。 我市将划分为二个级别。

1、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征收林地、未利用地按区片综合价的 70%计算 ,涉及征收插花土地的, 按插花土地所在地的区片综合价补偿。

2、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另行补偿。未经依法批准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征地公告后抢种、抢栽的树(果)木、农作物或者抢建的设施,一律不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另行公布。

3、土地补偿费属农村经济组织所有,实行专款专用,用于被征地农民参保、发展生产、公益性建设,不得列为集体经济债务清欠资金。

法律依据:

《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范围内征地区片综合价的通知》 第二条 区片综合价的划定: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征地区片综合价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其具体构成比例为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 60%。 我市将划分为二个级别。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按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征收林地、未利用地按区片综合价的 70%计算 ,涉及征收插花土地的, 按插花土地所在地的区片综合价补偿。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另行补偿。未经依法批准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征地公告后抢种、抢栽的树(果)木、农作物或者抢建的设施,一律不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另行公布。

四、临平拆迁补偿

法律分析:一: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二: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三: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四: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五:拆迁公益事业用房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五、临海市征地补偿标准

法律主观:这是 海南 省 征地补偿标准 第二十九条 征地补偿 安置必须以确保被 征地 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原则。 征地补偿费 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拆迁补偿 费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等。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   土地补偿费按下列标准支付:   (一)征收水田、旱田、菜地、园地和鱼塘,按该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支付;   (二)征收已种植但未收益的园地,可以按作物长势比照邻近同类作物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8倍支付;   (三)征收林地,按被征林地平均年产值的10-15倍支付;   (四)征收其他土地,按第(一)项中旱田的标准减半支付。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征收林地的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林地平均年产值的10-15倍支付。   征收土地的青苗补偿费,属短期作物的,按一茬(造)产值支付,属多年生作物的,根据其种类和生长期长短给予合理支付;人工林和零星树木按实际价格支付。征收城市效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青苗补偿标准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测算,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并应当定期调整。   征地方案公告发布后被征收土地单位自行砍伐的人工林或者突击抢种的作物、抢建的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不予补偿。   第三十条征地补偿费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支付;逾期支付的,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 欠款 总额的1%.支付滞纳金。逾期利息和滞纳金应当支付给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和依法应当获得补偿的被征地农民或其他权利人。市、县、自治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未全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的,不得使用被征土地,不得办理供地手续;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暂缓下达该市、县、自治县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依照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做好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   第三十一条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等乡(镇)村建设需要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报请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第三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划拨 宅基地 ,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具体标准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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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临海拆迁房屋补偿标准,临海拆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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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沈月

内容审核:张小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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