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拆迁农民土地补偿办法,农民土地补偿新政策: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10-15 06:19:08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拆迁农民土地补偿办法,农民土地补偿新政策,农民土地补偿新政策主要包括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以及农村土地承包新政策两部分。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最新政策,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类型和使用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

拆迁农民土地补偿办法,农民土地补偿新政策: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一、拆迁农民土地补偿办法,农民土地补偿新政策

农民土地补偿新政策主要包括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以及农村土地承包新政策两部分。

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根据最新政策,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类型和使用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此外,征地工作需按照既定程序进行,包括告知征地情况、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组织征地听证、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公开征地批准事项以及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等环节。

二、农村土地承包新政策

农村土地承包新政策主要体现在《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中,具体包括:

承包合同的稳定性: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五条,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这保障了农民土地承包权的稳定性。

自愿交回承包地的补偿: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并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以此获得合理补偿。但交回承包地后,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妇女土地承包权的保障: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或离婚、丧偶后,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确保了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不受侵犯。

综上所述,农民土地补偿新政策涵盖了征收土地补偿和农村土地承包两大方面,旨在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与开发。

二、农村农田征地补偿新政策

农村农田征地补偿新政策有:1、土地补偿费;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3、青苗补偿标准;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5、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三、农村土地政府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1、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2、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3、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4、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四、农村土地政府补偿规定

法律分析:

1、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2、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3、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4、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五、最新农村土地补偿规定

法律分析:

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2、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3、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4、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农民拆迁征地补偿标准

农村拆迁土地补偿标准明细表

农村拆迁土地赔偿

农村拆迁后土地补偿费该怎么分

拆迁农田怎么补偿

拆迁农用地赔偿

拆迁补偿 农村

农户拆迁

农户拆迁补偿

农村土地拆迁

关于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的规定

关于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的规定

《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

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关于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意见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

国家征用农村集体土地补偿价格表

国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的规定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安徽省征地拆迁补偿办法,安徽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国土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征收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一般每平方到底多少钱: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赤壁房屋拆迁补偿办法,黄陵县土地征地安置补偿标准是多少: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遵义市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办法,遵义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武汉市房屋拆迁与补偿办法,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征收与补偿办法征用,土地赔偿征收和征用的区别: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集体土地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补偿标准: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集体土地 拆迁补偿标准 装修,拆迁装修补偿标准明细: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黑龙江省集体土地拆迁补偿,黑龙江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徐州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徐州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3: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集体土地集资房拆迁补偿分配,单位集资房拆迁有补偿吗: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金安区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六安市2021农村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市 征地拆迁 条例,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8号):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淄博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淄博市2021房屋拆迁补偿规定: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潍坊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山东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1: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沈阳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征地补偿标准: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国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罗江区集体土地上拆迁补偿,2023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容县征地补偿标准: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集体土地拆迁别墅房屋的补偿,农村房屋拆迁赔付标准:今日土地征收拆迁补偿更新

工业用地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土地使用权上建房屋归谁所有: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农民土地补偿办法,农村拆迁土地补偿标准明细表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孟冬若

内容审核:杨建峰律师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