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未得到补偿,如何解决未能及时得到拆迁赔偿的问题,法律分析:在拆迁过程中,如果产生了赔偿问题,一般可以先与拆迁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如无法解决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提起诉讼。对于未能及时得到拆迁赔偿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法律依据:1
法律分析:在拆迁过程中,如果产生了赔偿问题,一般可以先与拆迁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如无法解决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提起诉讼。对于未能及时得到拆迁赔偿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房屋拆迁应当与有关部门联合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以公开、公正的方式进行,保障拆迁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零一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占有、使用、处分他人不动产或者妨碍他人行使他的不动产权利,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三条:“拆迁时发现土地使用权人没有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拆迁单位应当立即指导其办理登记。没有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能得到相应拆迁补偿和安置。拆迁单位不履行登记指导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予以解决: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做出约定。被拆迁的房屋已经出租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一、哪些人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呢?
1、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已经没有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2、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使说居住还没到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他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是没有权利再主张其他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3、无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了满五年的,就有权分割。
4、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居住,他处也还没有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5、房屋拆迁时,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住房的,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
二、对拆迁安置协议不服怎么办?
可以起诉。
如果是不履行所签订的拆迁协议,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无论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实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二是体现房屋拆迁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即一方从对方获得某项权利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凡显失公正的协议是可撤销的。
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如当事人的资格,社会组织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要有法人资格;承办人签订协议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证明;委托代理订立协议的要有合法手续;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书、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凡违反法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等所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其次是依法订立的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再就是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
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予以解决: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做出约定。被拆迁的房屋已经出租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一、厂房拆迁纠纷怎么解决
1、申请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依法起诉
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了不影响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情况下,诉讼期间可以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二、房屋拆迁纠纷如何解决
(一)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二)依法起诉
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了不影响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情况下,诉讼期间可以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三)强制拆迁
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拆迁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必须以裁决为前提。对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强制拆迁。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分析:认为拆迁补偿不合理的当事人,通常情况下在短时间内也不能和拆迁方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但政府规划的拆迁期限并不可能无限延长,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法律分析:如果认为拆迁补偿不满意,要提高拆迁补偿,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在没有谈拢补偿之前,一定不能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一旦签字,后面就无法再进行维权。其次、收集好证据和材料。再次,跟拆迁方协商谈判。最后,协商不成功的情况下,建议主动采取措施,走法律程序维权争取。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房屋拆迁没有补偿怎么办
●拆迁未补偿怎么办
●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房子拆迁赔偿没有到位怎么办
●拆迁补偿不到位怎么办
●未享受拆迁补偿
●拆迁没达成政府会强拆房子吗
●拆迁房得不到安置如何赔偿
●拆迁不成功
●拆迁未赔偿
●动迁组家庭矛盾不发钱
●动迁组家庭矛盾不发钱
●因拆迁问题引起的家庭纠纷
●动迁有家庭矛盾怎么办
●因家庭纠纷拿不到户口本如何补
●动迁家庭内部有争议怎么起诉
●动迁款家庭分配法院起诉
●动迁款家庭纠纷怎么办
●家庭纠纷拿不到户口本怎么办
●拆迁遇到房屋家庭纠纷
●广西来宾房屋拆迁补偿,广西来宾市土地征收标准是多少: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义龙新区房屋拆迁补偿,团结仁和水岸产权以后会办下来吗: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房屋拆迁去哪找补偿方案赔,对拆迁补偿有异议去哪里投诉: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协商房屋拆迁补偿事宜,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纠纷相关规定: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拆迁补偿会低于房屋买入价吗,房产过户把价做低会怎么样: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房屋拆迁造路补偿标准,最新二级公路拆房补偿标准 :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国道两侧房屋拆迁补偿,国道房屋拆迁如何进行补偿: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房屋拆迁后期补偿上升怎么办,房屋拆迁补偿不到位,该怎么办: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2019年国土房屋拆迁怎么补偿,土地征收法之程序及征收补偿等之内容: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房屋商铺拆迁补偿企业,拆迁对正在营业的商铺如何赔偿: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新安县拆迁农村房屋补偿方案,洛阳市新安县土地补偿标准: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陇西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陇西县农村住房补贴政策: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房屋拆迁面积补偿标准2021,2021年危房拆除国家补偿的标准有哪些: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路边房屋拆迁补偿,我的房子是民宅,在路边,有营业,遇到能按商品房赔偿吗: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中山二期房屋拆迁补偿,武汉城市更新:2016: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旧城区房屋拆迁补偿办法,城市老房子拆除国家政策规定最新: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为什么房屋拆迁需要补偿款,为什么会有拆迁款: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房屋拆迁补偿一大一小,农村老房子拆除后建新房拆除老房子有补贴吗: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2015茌平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未同时对有关房屋进行征收补偿的处理: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2021福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福州工厂拆迁补偿费用是多少2021最新标准披露: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未得到补偿,拆迁未补偿怎么办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李佳诗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