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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方案在哪里公告,拆迁公告有哪级政府出具: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 发布时间:

    2024-09-13 04:16:02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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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方案在哪里公告,拆迁公告有哪级政府出具,拆迁公告的出具政府级别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明确以下几点:拆迁公告的出具政府级别:拆迁公告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出具。这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

房屋拆迁补偿方案在哪里公告,拆迁公告有哪级政府出具: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一、房屋拆迁补偿方案在哪里公告,拆迁公告有哪级政府出具

拆迁公告的出具政府级别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明确以下几点:


拆迁公告的出具政府级别


拆迁公告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出具。这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此公告将详细载明征收补偿方案,以及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重要事项。


拆迁公告的性质和作用


拆迁公告不仅是一个告知文书,更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公文。它向公众宣告了因建设规划或土地征收需要而即将进行的拆迁活动,包括拆迁的原因、目的、期限以及负责拆迁的单位等关键信息。


拆迁公告的发布是拆迁人(通常为政府或相关机构)的法定义务,也是其能够进入强制拆迁环节的必要前提。公告的发布必须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以维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拆迁公告的查阅途径


拆迁公告通常会在当地市、县政府的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发布,供公众查询。这种公开透明的方式有助于确保拆迁活动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综上所述,拆迁公告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的重要行政公文,它标志着拆迁活动的正式启动,并为相关当事人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信息和指导。

二、拆迁公告由哪一级政发布

拆迁公告,又名拆迁公示,指的是市政府因建设规划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对区县市的某个待拆迁区域公告的文书,告知该区域因规划需要被拆迁。其中包括:拆迁原因、拆迁目的、拆迁期限、拆迁单位。拆迁公告是由国家城建主管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公文。

一、拆迁的意义是怎样

拆迁公告是公布依据拆迁相关政策、法令采取的拆迁行为的对外宣布、通告行为。同时拆迁公告也是该区域内的拆迁冻结的时间判定节点,在拆迁公告下发后,拆迁区域内的房屋和房屋户口将被冻结,无法进行入户、过户等动作,至拆迁结束。拆迁公告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拆迁人的拆迁行为后,向被拆迁人告知拆迁决定的方式,同时也是法定的必经程序。

二、拆迁安置方案有哪些内容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七条规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上地才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第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这两条规范的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时间和内容。在现实的征地拆迁工作中,完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进行公告的很少。有的小项目未进行公告,有的制作了公告未张贴,有的应公告两次而只公告了一次,有的公告内容不完整,还有的在未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时即发出征用土地公告。因此,公告内容缺少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和批准时间。征地不依法进行公告,违反了法定程序,剥夺了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并将产生严重的后果。

依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三、拆迁公告出来一般多久正式拆迁

一、拆迁公告出来一般多久正式拆迁


1、拆迁公告出来一般30日正式拆迁。人民政府拟定征收方案后应报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召开听证会修改方案,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可以依法征收。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动迁需要哪些资质


1、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2、有常设的拆迁部门;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4、拆迁专业人员不少于8人。

四、拆迁公示具体在哪里查

一、拆迁公示具体在哪里查


1、拆迁公告会在当地市、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拆迁公告,又名拆迁公示,指的是市政府因建设规划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对区县市的某个待拆迁区域公告的文书,告知该区域因规划需要被拆迁,其中包括拆迁原因、拆迁目的、拆迁期限、拆迁单位。拆迁公告是由国家城建主管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公文。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拆迁奖励的标准是什么


拆迁奖励的标准具体如下:


1、住宅房屋拆迁补助标准细化,搬迁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计算,过渡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28元,实行货币补偿方式的,一次性发放12个月的过渡补助费;


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45日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由拆迁人给予一次性提前搬家奖励。违章建筑不予支付提前搬家奖励;


3、拆迁生产用房,对其设备的拆除、安装和搬运费用,拆迁人应当给予不超过货币补偿金额8%的补偿;


4、获得拆迁货币补偿金额在25万元以下含本数,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申购经济适用房。

五、谁负责发布拆迁公告?

拆迁公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公文,由国家城建主管部门发布,用于公告待拆迁区域的拆迁原因、目的、期限和单位。拆迁公告是拆迁行为的宣布和通告,决定拆迁区域内房屋和户口冻结的时间节点,必须经过批准后告知被拆迁人,是拆迁的必经程序。

法律分析

拆迁公告是由国家城建主管部门发布,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公文。拆迁公告是指市政府因建设规划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对区县市的某个待拆迁区域公告的文书,告知该区域因规划需要被拆迁。其中包括拆迁原因、拆迁目的、拆迁期限、拆迁单位。

二、拆迁的意义是怎样

拆迁公告是公布依据拆迁相关政策、法令采取的拆迁行为的对外宣布、通告行为。同时拆迁公告也是该区域内的拆迁冻结的时间判定节点,在拆迁公告下发后,拆迁区域内的房屋和房屋户口将被冻结,无法进行入户、过户等动作,至拆迁结束。拆迁公告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拆迁人的拆迁行为后,向被拆迁人告知拆迁决定的方式,同时也是法定的必经程序。

拓展延伸

拆迁安置方案有哪些内容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七条规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上地才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第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这两条规范的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时间和内容。在现实的征地拆迁工作中,完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进行公告的很少。有的小项目未进行公告,有的制作了公告未张贴,有的应公告两次而只公告了一次,有的公告内容不完整,还有的在未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时即发出征用土地公告。因此,公告内容缺少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和批准时间。征地不依法进行公告,违反了法定程序,剥夺了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并将产生严重的后果。

依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并不是每个政府部门都有权进行拆迁行为和发布拆迁公告的,一定是法律授权的籍贯才可以。

结语

拆迁公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公文,由国家城建主管部门发布,用于告知某个待拆迁区域因规划需要被拆迁,拆迁原因、拆迁目的、拆迁期限、拆迁单位等信息。拆迁公告是拆迁政策的对外宣布和通告行为,也是拆迁冻结的时间判定节点。拆迁公告下发后,拆迁区域内的房屋和房屋户口将被冻结,无法进行入户、过户等动作,至拆迁结束。拆迁公告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拆迁人的拆迁行为后,向被拆迁人告知拆迁决定的方式,同时也是法定的必经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七十八条 被告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本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协议的,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

被告变更、解除本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协议合法,但未依法给予补偿的,人民法院判决给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七十四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一)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二)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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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拆迁补偿方案在哪里公告,2021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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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梁丹

内容审核:范美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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