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棚户改造楼房拆迁怎么补偿,楼房改造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楼房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 发布时间:

    2024-09-01 10:59:57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棚户改造楼房拆迁怎么补偿,楼房改造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征地拆迁中,楼房改造需经批准,违法追加面积不予补偿。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翻建,经批准的面积可获得补偿款,违法部分不予补偿。城市房屋改造需规划部门批准,违法扩建不予补偿。房屋面积认定以登记证

棚户改造楼房拆迁怎么补偿,楼房改造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楼房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一、棚户改造楼房拆迁怎么补偿,楼房改造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征地拆迁中,楼房改造需经批准,违法追加面积不予补偿。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翻建,经批准的面积可获得补偿款,违法部分不予补偿。城市房屋改造需规划部门批准,违法扩建不予补偿。房屋面积认定以登记证为准,如实际与登记不符,原因不同待遇不同。违法建筑拆迁无标准,不应赔偿。

法律分析

1、楼房改造并非是一个法律概念,如果房屋坐落于农村集体土地上宅基地上,如果涉及到改造翻建的情况,即在原来审批的面积之外新增加的面积,那就要区分一下新增的面积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如果房屋翻建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那么实际的房屋面积乘以目前的补偿标准就是你所得的补偿款,如果房屋翻建没有经过批准即属于违法建筑,从法律上讲新增部分面积是不予补偿的,实践中上征收拆迁部门会给予一定折扣的补偿来促成拆迁。

如果是城市中国有土地上楼房房屋改造,那么也需要有关规划建筑部门的批准之后才可以进行,违法私自扩建的部分属于违法建筑,是不予补偿的。

征地拆迁中房屋面积认定一般是以不动产登记证上所记载的面积为准,如果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也要区别对待。如果是房屋建造之初,就是因为少交税费等原因少登记了面积,那么可以找有关部门协调此事,如果是后期翻建,增加了一部分未审批的面积,严格意义上讲就是违法建筑。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违法建筑拆迁是没有标准的,也不该赔。

拓展延伸

楼房改造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要求是什么?

楼房改造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要求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一般而言,楼房改造赔偿标准适用于政府或相关机构对于旧楼房进行改造、拆迁或重建时的赔偿问题。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改造项目的性质和规模;2)受影响的楼房的产权和使用权;3)赔偿方式和金额的确定;4)赔偿期限和支付方式;5)相关法律程序和申诉途径等。不同地区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行政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具体的楼房改造赔偿标准需根据当地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和适用。建议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获取准确和最新的信息。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对于楼房改造、违法建筑和征地拆迁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区分和处理。如果房屋改造经过批准,新增面积可获得补偿款;未经批准的违法建筑则不予补偿。在征地拆迁中,以不动产登记证上的面积为准,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应区别对待。少登记面积可协调解决,而未经批准的翻建属于违法建筑,依法不应获得赔偿。请根据具体情况与相关部门沟通和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旧房改造补偿政策

一、旧房改造应该领补助还是领补偿

1、旧房改造补助每户标准:根据危旧房改造政策解读,补助标准:按东、中、西部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同时按人均1200元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危房改造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如是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需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给予相应货币补偿,并给予同等面积的宅基地来安置。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遵循的原则

(一)以人为本、民生优先。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以棚户区广大群众的利益为重,充分考虑并妥善解决棚户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给予政策倾斜和合理照顾,促进我市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确保“住有所居”。

(二)公开公正、和谐拆迁。依法保护棚户区各类房屋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做到群众参与、社会监督、阳光操作,减少拆迁矛盾和纠纷。

(三)统筹兼顾,合理补偿。结合市情,因地制宜,处理好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既要使拆迁困难家庭得到利益和实惠,又要做到合理控制拆迁成本,使拆迁补偿政策合法性与合理性相兼顾。

(四)统一性和连续性。与国家、省、市拆迁法规和政策相统一,注意新旧政策衔接,保持全市拆迁改造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既要有利于推进棚户区改造,又要有利于非棚户区拆迁的顺利实施。

三、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三、城市旧房改造怎么补偿

法律分析:1、一般来说,赔偿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

(2)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3)房屋征收造成生产经营损失的补偿。

2、城市旧房改造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的损失。按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分类,按每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是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的居民临时居住或寻找临时住所的不便。按临时居住条件备案,按被拆迁房屋居民人口按月补助。

(3)奖励补偿费用于鼓励居民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放弃部分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房屋等。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确定。拆迁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对于补贴金额,不同地区的价格略有不同。大致如下:

1、户:一级危房2万元;二级危房5000元;三级危房3000元;

2、低收入家庭:一类危房平均补贴2万元;二类危房平均补贴3000元;三类危房平均补贴2000元;

3、贫困户:一级危房1万元,二级危房3000元,三级危房2000元;

4、普通户:一级危房平均补贴5000元;二级危房平均补贴3000元;三级危房平均补贴2000元。

法律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四、楼房改造怎么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五、楼房改造怎么赔偿规定?

法律解析: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2021棚户改造补偿方案是什么

棚户改造赔偿标准

关于棚户区改造补偿

棚户区改造楼房拆迁赔偿吗

棚改拆房补偿标准

拆迁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拆楼房吗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法

棚户区改造补偿比例是1.3还是1.5

棚户区改造国家补偿多少钱

老旧房屋改造国家怎么补偿

老旧房屋改造国家怎么补偿

老旧房屋改造逆袭成功

老旧房改造政策

老旧房改造有什么要求

老旧房屋改造方案

老旧房子改造

老旧房屋改造都包括什么

老旧房改造方案

老旧住房改造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聊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聊城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葫芦岛城镇楼房拆迁补偿标准,棚户区改造临时安置政策有哪些:今日楼房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房屋拆迁个体商户补偿,棚户区改造个体商户如何补偿 :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拆迁安居房怎么补偿标准,棚户改造区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拆迁安居房怎么补偿标准,棚户改造区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棚户区拆迁的补偿标准和楼房,棚户区拆迁补偿和正常房屋拆迁有何区别:今日楼房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涿州楼房拆迁怎么补偿楼房,涿州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今日楼房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涿州楼房拆迁怎么补偿,涿州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今日楼房拆迁补偿更新

洛阳大拆迁,洛阳市孟津县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曝光: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棚户区拆迁征收补偿标准,聊城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临澧棚户拆迁补偿标准,棚户区改造政策2024年有哪些: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夏邑拆迁房屋征收补偿,河南周口市中心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标准明细2022: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西安新城区拆迁范围,西安市新城区游艺市场棚户区二期被拆迁户的告知书: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运城市楼房拆迁补偿最新标准,棚户区改造,拆迁评估的时候装修费用有没有补偿:今日楼房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岷县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岷县南川棚户区拆迁补助政策: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长子县房屋拆迁补偿方案,长子县南街棚户区商业回迁政策: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天水市楼房拆迁补偿标准,棚户区改造装修补偿标准:今日楼房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太原房屋拆迁补偿案,太原市万柏林区大众棚户区拆迁补偿公告: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潍坊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2024年山东潍坊计划棚改9966套要棚改了,应该注意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上海市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上海浦东动迁安置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棚户改造楼房拆迁怎么补偿,棚户改造赔偿标准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宋安

内容审核:刘佳律师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