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征用土地补偿规定,土地征用补偿款的规定有哪些: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24 00:41:59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征用土地补偿规定,律师分析:国家土地征收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赔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

征用土地补偿规定,土地征用补偿款的规定有哪些: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征用土地补偿规定

律师分析:

国家土地征收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赔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土地征用补偿新标准

征收土地会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以及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具体补偿标准,由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各地区之间存在差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土地征用补偿款的规定有哪些

一、土地征用补偿款的规定有哪些

1、土地征用补偿款的规定如下:

(1)征地有破坏青苗以及树木的应该对其预计收入进行补偿;

(2)征地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土地附着物的收入;

(3)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附着物的收入归个人所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土地征用的原则是什么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

2、保证国家建设用地的原则;

3、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原则;

4、谁使用土地谁补偿的原则。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征用土地补偿规定不到位

征用土地补偿规定最新

征用土地补偿规定多少年

征用土地补偿规定文件

征用土地补偿办法

征用土地政策补偿

征用土地补偿标准2021

征用土地补偿规定最新

征用土地补偿方案公告

征用土地补偿问题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2022年拆迁新的8项规定,2022年拆迁新规: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南平请律师打官司如何收费,诉讼收费标准参考,南平请律师打官司费用多少钱,律师费指导价规定: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定,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北京棚户区改造有哪些补偿政策: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望京市区近期拆迁拆迁有什么规定吗,北京望京企业拆迁有补偿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济南企业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济南企业厂房拆迁补偿规定: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集体土地征用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劳动争议第33期」一张表读懂劳动者三种工作时间制度的规定区别,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适用什么法律规定,征收集体土地补偿规定有哪些: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收征用农村土地我国是怎样规定的,国家对农村征用土地的有什么规定 -法律知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老旧小区改造补偿规定,北京老旧小区改造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衡阳请律师打官司收费项目有哪些,律师收费价目表,衡阳请律师打官司收费标准是什么,律师费指导价规定: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集体土地征用的程序是怎样规定的?,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国家企业拆迁补偿规定,企业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拆迁迁户口新政策现在,北京市拆迁户户口迁移规定: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集体土地征用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定程序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时应当给予什么补偿,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时应当给予补偿的项目有哪些: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违法强拆的行政诉讼时效规定是多久?,强拆行政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志愿者国家补贴标准怎么规定的,志愿者国家补贴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关于农村房屋拆迁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关于农村房屋拆迁的相关规定: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邓海凤律师

来源:临律-征用土地补偿规定,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