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如何处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一、修路补偿哪个部门管
农村征地补偿款由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补偿登记,自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支付给被征收人。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二、对拆迁有异议找什么部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根据目前土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机制,由国务院裁决的案件,由省政府协调,国务院裁决。由省政府裁决的案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协调,省政府裁决。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申请裁决的范围
所谓申请裁决是专指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纠纷。其中包括征收土地的三项补偿,可以划分为产值标准、倍数标准、附着物标准。对其中一项有争议的则构成补偿标准争议纠纷。
(二)申请裁决程序
第一步: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
协调申请要有明确的要求,标准争议的事实依据和证据,科学的计算依据和统计标准。
第二步: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递交裁决申请:
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申请裁决。
第三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不服,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国务院裁决除外。
(三)申请人的主体资格
申请人应是征地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即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具体的说包括:村委会、村民小组、土地承包人、土地租赁人。
(四)协调和裁决的主管机关
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是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的职责,涉及政府办公厅、法制机构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三个单位,具体协调、裁决的办事机构有的省是国土资源部门也有的省是政府法制机构。
三、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期限是什么
征地补偿款支会的法定时间是“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农村征收土地补偿款处理如下: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取土地补偿款,按照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依法发放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法律分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征地补偿步骤
●征地补偿怎么补
●征地补偿程序规定
●征地的补偿
●征地补偿的程序和补偿项目
●征地补偿条款
●征地补偿问题
●征地补偿怎么补
●征地补偿方式
●征地补偿怎么算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怎么处理,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村民侵占村集体财产如何处理,村干部侵占村集体财产怎么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违建强拆后怎么还有物品,违建被强拆里面的物品如何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行政复议终止后起诉如何处理,中止行政复议可以诉讼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拆迁未达成协议如何处理,拆迁未达成协议应该如何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侵占村集体财产侵占村集体权利犯法吗,村民侵占村集体财产如何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解决办法,征地安置补偿争议如何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小区业主偷电物业要如何处理,物业公司发现业主偷电如何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合伙协议对合伙事务的表决办法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该如何表决?,对合伙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事项,该如何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刑事抗诉案件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而无故不出庭的,应当如何处理?,开庭审理的上诉案件检察院是否要派员出庭审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老百姓的利益受到侵害怎么维持?,损害群众利益如何处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自建房拆迁如何处理补偿,自建房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房屋被强拆被告不适格法院如何处理,面对房屋被强拆怎么起诉: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房子怎么办??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所有权如何处理: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私自买卖农村集体土地构成犯罪吗??私自买卖集体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理: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宅基地边界争议怎么处理?宅基地边界争议如何处理: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宅基地排除妨害?阻碍宅基地确权如何处理: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吵架把结婚证撕了如何处理,吵架把结婚证撕了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村宅基地没有审批手续是不是罚款?没经过审批的宅基地如何处理: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多久申请续期?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如何处理: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王有银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征地补偿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