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村级提留拆迁补偿款,土地征收村提留法律依据: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 发布时间:

    2025-03-01 09:26:05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村级提留拆迁补偿款,土地征收村提留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的所有权有两种,归国家所有和归农村集体所有,农村集体的土地是可以被征收的,征收的时候需要对农村集体进行经济补偿,目前国家层面的法律并没有对能否提留征地补偿款作出规

村级提留拆迁补偿款,土地征收村提留法律依据: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拆迁集体维权 强拆起诉 拆迁律所 拆迁诉讼律师 拆迁赔偿官司 北京拆迁律师 资深征地律师 工厂拆迁律师 北京征地律师 养殖场拆迁 拆迁官司律师 养殖场关停 城中村改造 水电站关停 煤矿关停 城市更新 征地补偿 北京专业的拆迁律师 北京前十的拆迁律所 征拆律师 最好的拆迁律师 拆迁纠纷 征地纠纷 最好的拆迁律师事务所 最专业拆迁律师 土地征收律师 拆迁补偿 拆迁怎么谈能多要一点 国家征收土地多少钱一亩

一、村级提留拆迁补偿款,土地征收村提留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的所有权有两种,归国家所有和归农村集体所有,农村集体的土地是可以被征收的,征收的时候需要对农村集体进行经济补偿,目前国家层面的法律并没有对能否提留征地补偿款作出规定,一般情况下经农村集体协商同意的,提留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二、土地征收村提留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的所有权有两种,归国家所有和归农村集体所有,农村集体的土地是可以被征收的,征收的时候需要对农村集体进行经济补偿,目前国家层面的法律并没有对能否提留征地补偿款作出规定,一般情况下经农村集体协商同意的,提留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三、农村征用土地能否村提留

可以提留,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应报有权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征地。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一、什么是征地提留?

提留地和留用地的意思是一样的。

提留地的提留,来源于原来的村提留,是向农民和企业收取村提留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对经营收益的一种分配形式,体现社员、企业与集体之间的经济关系,主要包括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三项。该收入来源通常为土地资源,因此提供村提留资金的土地即为提留地。

而留用地在是指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作为征地安置另行安排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的建设用地。

根据《广东省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第一条规定

本办法所称的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所需的留用地(下称留用地),是指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作为征地安置另行安排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的建设用地。留用地的使用权及其收益全部归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二、征地提留款比例是多少

主要看提留的部分要做什么用,并且被提留的要有书面证据,以便于日后如果村民需要时可以有依据申请。

根据国土资源局的指示,有些是禁止提留的。

土地补偿费是给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费用,目前,很多地方直接将土地补偿费发放到农民手中,有的地方将部分征地补偿费集中起来,作为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基金,或作为第三产业的投资给农民分红。但是一些地方的村委会从付给村民小组的征地补偿费中提取管理费,这就与国家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相违背了。

四、土地征收补偿费村委会是否可以提留

法律分析:可以提留,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村委会是没有权直接提留征地补偿款的,村委会提留征地补偿款的,要经全体村民表决同意后才能提留。按照规定留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补偿费属于农民集体资产,应当纳入公积金或公益金进行严格管理,首先应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支出,其次可以用于发展生产、增加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衍生问题: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金标准是什么?国家征收土地补偿金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五、村征地留提留款是不是合法

法律分析: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经村民委员会的同意,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进行提留是合法的,提留的征地补偿款不得挪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行使土地所有权的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但被征收的属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又未能调整其他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应当将不少于百分之七十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在取得被征地农民同意后,统一安排使用。可以调整其他土地给被征地农民,但质量和数量不相当的,土地补偿费的分配比例由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与被征地农民协商确定。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应当设立专户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安排多余劳动力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土地补偿费的使用管理办法应当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表决确定,收支情况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监督。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侵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使用土地补偿费。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村级提留拆迁补偿款怎么算

村级提留拆迁补偿款怎么分配

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

村委会提留征地补偿款

村委会提留土地补偿款法条

村征地留提留款合法吗

村庄拆迁补偿

土地补偿村提留

拆迁保留村

拆迁保留村

土地征收村提留法律依据

土地征收村提留法律依据

土地征收村提留法律依据有哪些

土地征收村提留法律依据怎么写

土地征收村级提留

土地征地村提留是否合法

土地征用村委会提留

村庄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村集体提留的部分叫什么?

村民征地的提留地能不归还给村民吗?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河南县农村村级补贴发放细则,河南省乡镇补贴发放细则:今日征拆法律知识更新

农村土地征收款村级能提留吗,农村征用土地能否村提留: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村级公路拆迁补偿标准,2024年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村级基层组织职务犯罪认定,村干部哪些是职务犯罪: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河滩地是归国家所有还是集体所有村级是否有对河滩的管理权、所有权河滩未给个人办证的,村里的河滩地归属权: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村级债务谁来还,村级债务谁来还?: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村集体资产流失有谁担责,村级集体资产流失该如何追究责任??: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村级集体资产流失该如何追究责任??,村集体资产流失有谁担责: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行政单位截留村级集体资金违反啥规定,村干部私分集体资金如何处理: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到村部抢文件犯法吗,村级可以发文件吗: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村级民事纠纷调解无效如何解决,村民纠纷调解无效怎么处理: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村级民事纠纷调解无效怎么办,村民纠纷调解无效怎么处理: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村级民事纠纷调解无效怎么办,村民纠纷调解无效怎么处理: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村级民事纠纷调解无效怎么办,村民纠纷调解无效怎么处理: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农村四议两公开是指什么,村级四议两公开是什么: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农民征地补偿为什么村级组织还要拿一部分,村里集体土地被征用后的补偿款是按什么来分配: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村级集体资产保留价的确定,村集体资金使用规定: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村级可以发文件吗,村委会可以发包村小组的土地吗: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村公告栏属于固定资产吗,村级固定资产分类 -法律知识: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村级监委的主要职责是什么,村监委会的职责和范围是什么: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村级提留拆迁补偿款怎么分配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孙霖

内容审核:王有银律师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