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拆迁补偿是物权,拆迁安置房是否属于商品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 发布时间:

    2025-02-10 20:52:54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拆迁补偿是物权,拆迁安置房屋使用权是否属于物权,拆迁安置房屋使用权属于物权。拆迁安置房屋使用权是基于拆迁安置协议而产生的一种权利,其性质属于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拆迁安置中

拆迁补偿是物权,拆迁安置房是否属于商品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拆迁集体维权 强拆起诉 拆迁律所 拆迁诉讼律师 拆迁赔偿官司 北京拆迁律师 资深征地律师 工厂拆迁律师 北京征地律师 养殖场拆迁 拆迁官司律师 养殖场关停 城中村改造 水电站关停 煤矿关停 城市更新 征地补偿 北京专业的拆迁律师 北京前十的拆迁律所 征拆律师 最好的拆迁律师 拆迁纠纷 征地纠纷 最好的拆迁律师事务所 最专业拆迁律师 土地征收律师 拆迁补偿 拆迁怎么谈能多要一点 国家征收土地多少钱一亩

一、拆迁补偿是物权,拆迁安置房屋使用权是否属于物权

拆迁安置房屋使用权属于物权。

拆迁安置房屋使用权是基于拆迁安置协议而产生的一种权利,其性质属于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拆迁安置中,被拆迁人因房屋被征收而获得了安置房屋的使用权,这种使用权具有物权的属性。

具体来说,拆迁安置房屋使用权属于物权的原因如下:

排他性:拆迁安置房屋使用权具有排他性,即权利人可以独占性地使用安置房屋,并排除他人的干涉。这种排他性是物权的重要特征之一。

支配性:拆迁安置房屋使用权人可以直接支配安置房屋,无需他人协助或配合。这种支配性体现在使用权人可以自主决定如何使用房屋、何时使用房屋等。

对世性:拆迁安置房屋使用权是一种对世权,即权利人的权利可以对抗不特定的人。这意味着任何人都不得侵犯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屋使用权属于物权的一种,具有排他性、支配性和对世性等特征。因此,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应当充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能够顺利享有和使用安置房屋。

二、拆迁安置房是否属于商品房

拆迁安置房不属于商品房。拆迁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如下:1、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来说质量比较低。2、相对于商品房安置房大部分是不属于完全产权。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3、安置房交易时间受限。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当事人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4、安置房是否可以交易取决于开发商时候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是有区别的。5、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的使用用途来说受到了一定限制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6、相对于商品房来说安置房享有的权利较为不全面商品房的买受人一般享有该房屋的全部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三、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谁所有

法律分析: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谁所有,要按实际情况来决定。例如: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四、农村拆迁安置房属于什么产权

农村拆迁安置房属于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1、房屋未来增值后原出售方毁约的风险。目前拆迁安置房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进行买卖的,从签订协议再到房屋的交付一般等待的周期较长,间隔时间长不说而且存在的可变因素实在是太大了。由于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出现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等到交房的时候可能比原有的价格高出很多,因此拆迁户一般是不能够接受的。如果出售方为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房价卖给他人,并在可以过户交易时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购买方就很难实现购房,严重的甚至会直接闹上法庭。2、产权的风险。一般情况下,没有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或者有产权证但5年内限制转让的拆迁安置房,从签订合同到将来办理产权转移的时间漫长,不确定因素有很多,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调查清楚房屋征收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该房屋拆迁前具备合法的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的办理,但是只要有征收协议书,虽然出现一些不可避免的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农村拆迁安置房性质是属于小产权房。这种房屋属于小产权房,只供农业人口解决居住问题,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宅基地性质,在当前的法律规定下不允许上市交易。农村拆迁属于征地拆迁,依据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农民拆迁安置房常见有两种性质的房屋:1.在集体土地上由村里统一规划建房,安置时按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人口分配住房面积。这种房屋属于小产权房,只供农业人口解决居住问题,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宅基地性质,在当前的法律规定下不允许上市交易,对集体土地上房屋是否通过流转交易的改革目前处于探讨阶段。2.由于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一些城市的近郊乡村变为城中村,征地拆迁后农民成了失地农民,农业人口将转为城镇户口,这种情况下的安置房通常是政府划拔土地建房,这种房屋性质是不完全产权的房屋,5年内不准上市交易,5年后交易时需补缴土地出让金。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不管是哪一类拆迁安置房,都不会是小产权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五、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

法律分析:置房归谁所有和是不是户主没有关系。户主指的是户口本上的家庭主要负责人,而安置房归谁所有主要看拆迁合同上约定产权人是谁。一般情况下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是补偿拆除房屋的所有人,家庭成员也享有拆迁安置的利益,因此拆迁安置房是归家庭共有,需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拆迁补偿是物权吗

拆迁补偿是物权还是债权

拆迁补偿款属于遗产吗

拆迁补偿属于

拆迁赔偿物

拆迁补偿的是房子

拆迁补偿价值属于

拆迁补偿的是房屋还是宅基地

拆迁补偿的房子是商品房吗

拆迁补偿算遗产吗

拆迁安置房屋使用权是否属于物权范围

拆迁安置房屋使用权是否属于物权范围

拆迁安置房屋使用权是否属于物权性质

拆迁安置房产权归属

拆迁安置房属于什么产权性质

拆迁安置房权利性质

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

拆迁安置房土地是什么性质

拆迁安置房属于什么房产类型

拆迁安置房土地使用年限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苏联拆迁补偿政策有哪些,什么是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2019物权法拆迁补偿,不动产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与物权,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不是行政协议: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基于物权法征收拆迁补偿,上海高院关于审理房屋拆迁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物权法关于拆迁补偿,物权法关于土地使用权征收的补偿规定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利益是产权吗,拆迁利益是债权还是物权: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二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物权性: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可诉吗,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物权性: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2019物权法拆迁补偿,不动产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物权法拆迁补偿办法,民法典拆迁补偿标准在哪章: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物权法拆迁补偿方案,物权法关于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钉子户不能强拆吗,钉子户国家可以强拆吗 物权法:今日强拆律师在线咨询

钉子户政府可以强拆吗(钉子户国家可以强拆吗 物权法)

钉子户能不能强拆(钉子户国家可以强拆吗 物权法)

拆迁补偿与物权,拆迁利益是债权还是物权: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基于物权法征收拆迁补偿,物权法是如何规定征用的?: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物权法对商业房拆迁补偿办法,物权法关于土地使用权征收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物权法关于拆迁补偿,民法典关于拆迁的规定是什么: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利益是产权吗,拆迁利益是债权还是物权 -法律知识: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亳州农场拆迁补偿,相邻权是用益物权吗: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是物权还是债权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陈欣

内容审核:苗佳律师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1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