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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补偿的信息报道,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 发布时间:

    2025-01-13 14:13:52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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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补偿的信息报道,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如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争取合理补偿,李顺华主任律师公益直播,实例解答网友提问系列之“第六十八篇”咨询人: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已建好十多年了,证件齐全,征收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已作出,补偿标准事8

农村拆迁补偿的信息报道,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一、农村拆迁补偿的信息报道,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如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争取合理补偿

李顺华主任律师公益直播,实例解答网友提问系列之“第六十八篇”

咨询人: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已建好十多年了,证件齐全,征收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已作出,补偿标准事800元至1000元/平米,共补偿50多万,觉得补偿太低了,咨询律师怎么知道对方的征收程序违法?补偿不合理?

北京一讼律师李顺华主任律师解答:在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遇到的一个最直接的问题就是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也就是说仅凭拆迁工作人员口头上说明的内容不一定是真实准确的。那么还有一个就是说口头上说的内容,它不能够当做一个直接的法律依据,很多被征收人对于征地拆迁,他是不是有符合相关的法律程序?是不是取得了相关的法律的文件?更是无从得知,有很多被拆迁人咨询我们说,我们跟对方要的他们的拆迁手续,然后他们说你到哪个地方去查去,都是来回踢皮球,那么到了那边又不给,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多的。

北京一讼律师李顺华主任律师解答:

事实上解决这个问题,现在有明确的一个法律工具,就是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这个工具是非常好的。这个也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了,那么行政机关有两类信息,它是有两个信息公开的渠道,一类是主动公开,涉及到大政方针,涉及到一些重大的决策,涉及到一些关系到广大群众的一些国计民生的一些决定、文件,这都是要主动公开的。还有一类是如果说咱们老百姓觉得很多信息是我们比较关心的,我们就可以主动的申请公开,比如说在征地过程中有相关的补偿安置方案,相关的规划文件、征地的批文、征收公告,还有一系列其他的一些凡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产生的制作的,甚至是行政机关保存的相关的信息都是要公开的。

当然很多人可能说我也不知道具体要公开什么样的信息名称,向哪个机关去公开?确实就是你提问的能力也取决于你本身的知识储备,如果说你自己都什么东西都不知道,怎么能提出一个有价值的问题,所以说确实是存在这方面的问题,但是我只是跟大家说一下,有这么一个法律工具是可以用的,如果说大家不清楚的话,可以跟我们联系,你比如说你想了解一下政府的哪个方面的信息,或者是说与你相关的一些是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它会产生的信息,或者是你可以反映一下你的问题,我们来考虑说这个问题本身它可能会涉及到哪些方面的信息。

因为我们熟悉行政的程序、流程、行政机关的职能,包括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他应该要制作哪些信息,我们是比较了解的。那么通过一个信息的了解起到两个作用,一个就是说如果说对方存在缺失,合法文件的缺失,或者对方存在一些违法违规的问题,那么这也是敲山震虎的一个作用,你申请什么信息他就知道说你是冲着哪个问题去的,如果他确实存在问题,我们说做贼心虚,他也会对咱们的这个就是正在面临的这些问题,就是说引起重视。另外一个作用,对我们面临的问题,或者是我们想了解的信息能拿到手,还可以作为一个证据使用。也就是说你拿到这个信息之后,不仅是对你了解信息的作用,而且对你其他相关的诉讼也会起到一个举证的作用。

因为这些信息你如果不是通过信息公开申请,有行政复议做保障,必须让他们拿出来,你仅仅是跟他去讲道理,说是跟他要,他是不可能给你的。拿到这些信息,如果说对我们有用,还可以在后面的诉讼过程中作为证据使用,这个也是信息公开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这位网友提出这个问题,就是说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如何去提高补偿,怎么来知道补偿合不合理的问题,我觉得还是要先从了解信息开始,如果说对方提供的信息,我们来判断它违法的程度到底是有多大,如果说没有多大违法的问题,那么我们就按部就班的来配合工作就可以了。如果说对方存在一些明显的违法违规的问题,补偿又不合理,那么我们就一定要要坚持自己的合法利益,不要随随便便的放弃。

二、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

在中国土地的所有权只有两种,一种是归农村集体所有,另一种是归国家所有。土地是不能进行所有权买卖的,只能买卖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拆迁征收所取得的也是使用权。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一、这个失地农民补偿标准

失地农民的每月补偿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并没有统一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标准。

二、承包地被征收有哪些补偿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全国各地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亦可以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

三、土地确权后一亩地值多少钱?

土地流转的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这将很好的保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农村的土地确权指农村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权利的确认、确定。那么,确权后,我们看看国家对土地征收将给予怎样的补偿。

因国家建设征用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不予补偿就想直接拆掉!这种做法合理吗?

李顺华主任律师公益直播、实例解答网友咨询提问系列之“第二十三篇”

网友实例咨询提问案情介绍:

河南省安阳市某村某网友咨询提问:自家房屋面积是200平米,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没有房屋产权证及土地证,房屋是建设在河道边上的老房子翻建的,已经翻建了十几年了,之前是河道边上的小卖部,后面翻建、扩建了住房,最近拆迁,已经有拆迁办工作人员找来谈及做思想工作了,但是并未看到征收方的征收通知、征收决定公告、征地批准文件等相关的书面征收文件,目前还未签字同意,听说征收后的项目是马路扩建,周边商品房价格至少4000元一平米,补偿的话征收方的工作人员说就补偿100元一平米的搬迁费,没有任何其他的补偿,还说房屋是违法建筑,一分钱补偿没有,要直接拆除,所以咨询律师不给补偿就可以直接拆掉房子吗?是否合理?目前需要做哪些准备争取后面的合理补偿?

李顺华主任律师解答网友提问:

如果涉及到房子和土地是该被征收人唯一的宅基地住房或者说唯一的住房,这种情况下没有补偿安置,肯定是不合理的,因为这个房子的存在,它是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房屋,房子存在了这么长时间,当时建的时候也没有人反对并提出异议,而且从保障村民基本居住权的角度,如果说没有两处以上的宅基地,这是唯一生存居住的宅基地房屋,如果因为道路拓宽,需要拆除房子的话,还是应当进行补偿安置的,而不是没有补偿直接拆掉,这在合法性上也可能存在问题的。

律师建议:

如果征收方一直没有作出征收决定公告,也没有看到征收批准文件,被征收人仅仅是消极的等也不了解相关征收的情况,不利于解决补偿问题,建议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了解征收方的征收文件,后面再根据相关行政机关作出的答复再进行诉讼,争取提升补偿标准。

四、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五、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1、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集体土地征地工作程序是什么集体土地征地工作程序如下:1、告知征地情况;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3、组织征地听证;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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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农村拆迁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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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俞海安

内容审核:赵雪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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