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运律师事务所:在征地拆迁中,收到了补偿决定要怎么办,收到征地补偿款会计分录: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无论是在集体土地征收中,或者是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极个别地被征收人可能会收到一份补偿决定。事实上,补偿决定是一份对被征收人权益产生极大影响的一份文件,一般情况下,该文件经常出现在被征收人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拒绝搬迁的情况下。
也就是说,如果被征收人认为补偿标准不合理,而不愿意搬迁,并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那么,征收方可能就会为了尽快实现征收目的,从而针对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作出一份征收补偿决定,以此对被征收人进行施压,让被征收人尽快交出土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事实上,被征收人收到补偿安置决定说明征收方已经对被征收人下了最后的“通牒”,如果被征收人置之不理,那么就会被征收人造成很不利的后果。所以,圣运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无论是在集体土地征收中还是国有土地征收中,一旦收到补偿决定,作为被征收人一定要引起重视。那么,作为被征收人在收到补偿决定后要怎么办呢?主要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马上审查补偿决定内容是否合法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也就是说,征收补偿决定是按照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的内容来作出的,一般补偿安置方案中应当要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以及房屋面积、具体的补偿方案、补偿标准,同时还要有救济途径,包括行政复议的救济期限和行政诉讼的救济期限等等。
而集体土地征收中的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应当要有征收范围、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同时还要载明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
因此,大家在收到补偿安置决定之后,一定要对照相应的补偿安置方案审查补偿决定中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明确,如果补偿安置决定中的内容不完整,不明确等,也就是说,对被征收人切身利益会产生影响的一些信息都没有明确在该文件中,那从原则上来说,该文件就是不合法的,此时作为被征收人一定要提警惕。
二、马上审查作出主体是否是法律规定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裤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来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才是组织实施征收的主体,所以,按照法定程序上的来说,只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才有权作出补偿安置决定(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因此,如果有被征收人收到补偿安置决定,一定要马上审查作出主体是否符合上述的法律法规,如果不符合,如作出主体是乡镇人民政府或是村委会等等其他部门,那被征收人一定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做好维权的准备工作。
三、马上审查作出程序是否合法
作出征收补偿安置决定与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一样,都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因此,如果被征收人在征地拆迁中收到了补偿安置决定,除了要保持冷静之外,那么还需要马上对作出该文件的程序进行审查。当然了,很多老百姓可能对土地征收或是房屋征收程序并不了解,所以,即便收到了补偿安置决定,可能也不知道该如何审查。
事实上,审查作出补偿安置决定的程序是否合法,主要通过以下几点:
一是,有没有依法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即有没有在征收范围内将征收事项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广大被征收人,也就是说,征收范围内应当要依法张贴房屋征收决定和补偿安置方案,集体土地征收中,应当要有土地征收预公告、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等。
二是,有没有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无论是在集体土地征收中还是国有土地征收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不能少的,而且房屋最终的价值也是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所以,在收到补偿安置决定之后,如果广大被征收人根本就没有经历过这一程序,或者说是压根就不知道,房屋的价值应当要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等,那么,征收程序可能就存在一定的违法性。
三是,有没有保障被征收人的选择权。在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征收中,被征收人是享有选择权的,被征收人既有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其也享有选择评估机构的权利。实践中,如果征收方只提供了一种补偿方式,或是评估机构是由征收方擅自决定的,那么,相关部门作出的补偿安置决定从原则上来说也是不合法的。
四是,补偿是否存在重大的不公平、不合理。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应当要保障其原有的生活水平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所以,在收到补偿安置决定之后,一定要审查该补偿决定中的补偿标准是否对自己有利,如果该补偿标准明显与该征收补偿原则相违背,那么,从原则上来说,补偿安置决定也是不合法的。
五是,是否遵循了先补偿、后搬迁原则。《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均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或是土地征收应当要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但是实践过程中,常有征收方在未给予任何补偿的情况下,就直接强制占用老百姓的土地,这显然是不合法的,违背了先补偿、后搬迁原则。
总之,圣运律师最后提醒大家,补偿决定是一份对被征收人影响非常大的一份文件,因此,在收到该文件之后,一定要提高警惕,可以在第一时间针对该文件咨询专业律师,并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补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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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圣运律师事务所:在征地拆迁中,收到了补偿决定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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