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中,被征收人要注意些什么呢,集体土地征收中,被征收人要注意些什么呢英语: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集体土地征收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不管是耕地、宅基地上房屋被征收都至关重要,涉及到老百姓的补偿利益。因此,老百姓遇上集体土地征收时,为了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一定要多学习、多了解涉及征收土地的相关知识。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些干货知识,也是老百姓在征收中必须要注意的几点:
第一,土地征收必须是以公共利益为前提。无论是集体土地征收还是国有土地征收,其征收的前提都是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第二,土地征收必须向有关部门报批。在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拟定补偿安置方案,举行听证会,并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且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征收方需要向有关部门递交材料,报相关部门批准征收,一般相关部门批准之后,会做出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即征地批文。当然,在未完成前期征收工作,也没有将补偿安置发放到位时,一般得不到批准,此时,被征收人有权拒绝交出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第三、对个别未签订协议的不能强拆,在具体征收过程中,有人以拆迁补偿不合理而拒绝签订补偿协议,即便已经有绝大部分被征收人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也不能对这些未签订协议的被征收人实施强拆、强征。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四、土地征收必须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土地征收必须要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在补偿没有到位之前,征收方是不可以动工的,否则就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侵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一旦在征地拆迁中遇到先搬迁、后补偿的情形,建议被征收人一定要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五,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禁止侵占、擅自挪用征地补偿款。实践中经常有村委会以各种理由截留征地补偿款,甚至是全部私吞,擅自挪用等。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明确规定,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否则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给大家分享的几点,大家一定要熟悉,在遇到征收拆迁行为时能游刃有余的处理,避免给自身带来损害。被征收人在维权过程中遇到障碍,可以随时咨询律师帮忙解答,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会使自己的维权之路更顺利,早日拿到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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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陈博扬律师
来源:临律-集体土地征收中,被征收人要注意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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