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中央文件920号公告,国家拆迁新规定,92的文件: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拆迁中央文件920号公告,国家拆迁新规定,92的文件
1月23日,塔山拆迁片区安置房分房工作会议召开。据了解,塔山片区安置房工程于2020年4月奠基动工,共分4个片区开发建设,分别为塔山西北片区、疾控中心片区、玉泉路片区、电影院西片区,现已建成16栋、1081套,具备了房屋分配条件。本次安置对象共计845户,安置房920套,分房将严格按照房屋征收安置补偿产权调换协议顺序号进行挑选,分房时间为1月26日—1月31日。
01
兰陵县塔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分房通知
塔山片区安置户:
尊敬塔山片区安置户,感谢您对塔山片区综合改造工程的支持和付出。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定于2024年1月26日-1月31日组织召开安置房分房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房时间
本次分房,共计6天,每天上午9点开始。
1、2024年1月26日,优先选房的安置户(符合《兰陵县塔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分配方案》第七项分房流程第1条规定的优先安置户);协议号1—150安置户;
2、2024年1月27日,协议号151—300安置户;
3、2024年1月28日,协议号301—450安置户;
4、2024年1月29日,协议号451—600安置户;
5、2024年1月30日,协议号601—750安置户;
6、2024年1月31日,协议号751—910安置户;
二、分房地点
临沂市理工学校报告厅(兰陵路东段南侧)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优先选房的安置户须在2024年1月24日下午5点前递交书面申请至老城区改造推进办公室(南环路中段南侧原环保局办公楼),过期不再受理。
2.每户可2人到场参与分房会议,进入会场需持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身份证或户口本为凭证,由工作人员认定被征收户书面文件合法性,会场实行现场签到制度。如本人因故不能参加,应委托他人参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可在指挥部领取,也可以自制(格式不限、受委托人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和原协议参加分房,责任自负)。
3.未按时参加分房的,现场等待5分钟。超过5分钟的,分房继续,待本天所有安置户挑选完毕后再按次序挑选,因特殊原因当天无法到场的,于次日选房开始前优先选房。
其他未尽事宜按《兰陵县塔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分房方案》执行。
请您认真阅读《兰陵县塔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分房手册》,签署《分房通知送达回执》,以保证您的合法权益。
兰陵县塔山片区安置房分配领导小组
2024年1月18日
02
兰陵县塔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分配方案
为做好兰陵县塔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分配工作,尽早实现业主的入住需求,根据《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兰陵县塔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分配,切实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营造出支持棚改的氛围,带动后续项目的征收、建设,推动城市化建设进程,实现我县经济社会的和谐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透明分配,稳妥安置。严格按照房屋征收安置补偿产权调换协议顺序号挑选房号,所有安置户以协议为据参加本次分房,并按照本方案执行。
三、分配对象
兰陵县塔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房屋实行产权置换的安置对象,共计845户,安置房920套。
四、分配时间
2024年1月26日—1月31日,共计6天,每天上午9点开始。
1、2024年1月26日,优先安置户(符合本方案第七项第1条规定的安置户);协议号1—150安置户。
2、2024年1月27日,协议号151—300安置户。
3、2024年1月28日,协议号301—450安置户。
4、2024年1月29日,协议号451—600安置户。
5、2024年1月30日,协议号601—750安置户。
6、2024年1月31日,协议号751—910安置户。
五、分配地点
临沂市理工学校报告厅(兰陵路东段南侧)。
六、分配房源
安置房共分4个片区开发建设,分别为塔山西北片区、疾控中心片区、玉泉路片区(分A区、B区、C区,B区在玉泉路北,A、C区在玉泉路南,详见玉泉路安置区鸟瞰图。)、电影院西片区,本次分配房源共计1081套(不包含电影院西片区)。如选择在电影院西片区安置的,可以申请放弃本次选房,须递交书面申请至老城区改造推进办公室,待电影院西片区建设完毕后再予安置,躲迁费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1、产权调换协议105㎡户型(119套):共计提供135套。其中:塔山西北片区14
套;玉泉路(C区)片区121套。
2、产权调换协议125㎡户型(91套):共计提供100套。其中:塔山西北片区14
套;疾控中心片区套6套;玉泉路(C区)片区80套。
3、产权调换协议140㎡户型(710套):共计提供846套。其中:塔山西北片区96
套;疾控中心片区96
套;玉泉路(A区、B区、C区)片区654套。
七、分房流程
1、本次分房分2轮进行。第一轮为优先安置户,为《兰陵县塔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里规定的“对房屋征收合法住宅所有人中有下肢残疾、双目失明或年龄超过70周岁以上的老人”自愿申请并通过审核的安置户,房源限定为所有分配房源的一层。 第二轮为正常安置户,按照协议顺序号依次选房。
2、每户可2人到场参与分房会议,进入会场需持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身份证或户口本为凭证,由工作人员现场核实,会场实行现场签到制度。本人因故不能参加的,可委托他人参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可在指挥部领取,也可以自制(格式不限、受委托人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和原协议参加分房,责任自负)。
3、现场按照协议顺序号编排座次并固定位置,所有安置户按照顺序号就座,待工作人员叫号后依次上台选房。确定挑选的楼层楼号后,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标记,挑选人在平面图签字认可。
4、每户上台挑楼时间为2分钟,安置户选房签字确认后,由工作人员在安置补偿协议书上加盖已挑选印章,挑选结果作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安置户挑选登记完成后可离开会场。
5、未按时参加分房的,现场等待5分钟,超过5分钟的,分房继续,待本天所有安置户挑选完毕后再按次序挑选。因特殊原因当天无法到场的,于次日选房开始前优先选房。
6、由拆迁户数较多的单位、社区公选5至7名代表参与分房全过程,公证处现场公证,全程录像。
八、有关事项说明
1、关于躲迁费。塔山西北、疾控中心、玉泉路B片区已完成建设,具备使用条件,本次分房后即可结算交付,躲迁费发至通知结算交钥匙后一个月。玉泉路(A区、C区)、电影院西片区因尚在建设之中,躲迁费按原协议发放。
2、关于储藏室。按照签订的安置协议约定,储藏室与主房搭配购买。选择主房后同步确定已搭配的储藏室房间号,储藏室价格为2270元/㎡。
3、关于车位。按照签订的安置协议约定,地下停车位由安置户自愿有偿使用,价格为8万元/位。待交纳价款后,按照交款的先后顺序由开发企业另行组织挑选。
4、关于面积。所有分配的房屋建筑面积以兰陵县房产测绘中心实际测绘面积为准。因玉泉路(A区、C区)、电影院西片区尚在开发建设中,现提供的面积为“预测面积”,待竣工完成“实测面积”后据实结算。
5、关于简装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签订时申请要简装修的,需要再次明确,在分房登记时签字确认。简装修资格以此次登记确认为准,不登记的视为放弃简装修资格。
6、关于交房。分房结束后,请业主于2024年2月26日—3月26日到所选安置房片区售楼处办理结算业务并领取钥匙。
7、关于公积金支取。可在分房结算时持本人身份证和协议原件到住建局415室办理《回迁证》,然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办理支取业务。
九、组织领导
本次分房由县委县政府统一组织,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分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老城区改造指挥部,具体负责本次分房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其他未尽事宜由兰陵县老城区改造推进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兰陵县塔山片区安置房分配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兰陵县塔山片区安置房分配领导小组
2024年1月18日
来源:兰陵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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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贺洁慧
来源:头条-分房!临沂这个片区发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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