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做“钉子户”真的是最好的选择吗,做钉子户的下场: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以案说法:做“钉子户”真的是最好的选择吗?
【案例简介】
A家的房子因城市建设要拆迁,但A认为拆迁人某开发公司给予的拆迁补偿太低。某开发公司给予的补偿根本无法在同等地段买到房子。同时A看到许多地方的“钉子户”拿到的补偿都比较高。于是他很想知道,拆迁的补偿金额究竟是谁说了算?如果做“钉子户”和某开发公司继续僵持,是不是就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律师解答】
实践中“钉子户”又往往出现存在两种不同的结局:有人最后拿到了高价补偿;有人坚持数年甚至上十年不搬,最终房屋周边都已经完成了改建,改建之后不仅出行不便,周边环境也不适宜居住,最终人财两空。个中B就只有自己知道了。最终得到的补偿即便假设是被征收人满意的补偿,浪费了长达数年的光阴,真的是最佳的维权方式吗?甚至有些“钉子户”都是得不到自己满意的补偿的。所以,C还是建议您多了解法律规定,走正规司法渠道进行维权: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物权法》、相关规定,并结合你咨询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的。即便主观认为补偿金额不合理,也要结合客观情况看看是否真的不合法。
其次,在进行客观评估后确实认为补偿存在不合法不合理,建议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走司法程序进行维权,如申请对被拆迁房屋重新估价、申请拆迁裁决,对裁决不服的,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等,而不是采取拖延,做“钉子户”。
【维权步骤】:
第一阶段——公告阶段
当拆迁公告出来时,看清楚拆迁公告内容并最好进行拍照以保全证据。拆迁公告是拆迁的法律依据,出了公告就表明了它已具备拆迁的条件并领出了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一般内容写着建设项目名称、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拆迁期限、拆迁范围、立项和立项文号,规划和规划文号,土地定点和土地批准文号。你可去对照一下公告是否缺少这些要素,特别是缺少拆迁许可证五要素中的三要素:立项,规划,土地批准书。缺的话你就要小心了。拆迁公告的日子和有效期你也得看清楚,过了有效期还没拆的话,拆迁方必须去补办。
第二阶段 商谈、协议阶段
房屋拆迁都以土地为中心而进行拆迁,所以必须对拆迁后所建设的项目要了解,是作为公用事业还是经营性的商业开发,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还是出让土地,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必须符合圣运土资源部颁布的第9号令《划拨用地目录》,不符合此目录取得划拨土地,将追究圣运土资源局领导责任。国土资源圣运第11号令(2002年7月1日起施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的第四条明确规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未经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取得的土地,此项目不合法,可以追究国土资源局领导责任。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另外还应该了解拆迁实施单位的资质情况,是否属于超资质拆迁,(如3级资质为3万平方米以下)是否持证上岗,拆迁资金是否到位。此亦为拆迁双方互相试探、互相摸底阶段。动迁补偿弹性也很大,被拆迁户要忍耐,示弱,采用“拖”字诀,逼迫对方主动抬高补偿水准。也千万不能怕他们的恐吓,记住团结就是力量!有事情就私下集体讨论,单独去谈,谈完后再进行集体讨论,团结加互通信息很重要。有想法以挂号信的形式最好,寄给拆迁办,圣运,对方当事人。信要留底,和寄出去的信一起敲上骑缝章,信封和信件也要骑缝章。此阶段对策是大胆要价,满足就签。
第三阶段 听证调解、行政裁决阶段
(1)了解是否拆迁管理分离。现在好多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实施单位为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没有做到政事、政企分开。这个是违规的!
(2)对方一发裁决通知就寄挂号信给拆迁办,圣运,对方当事人,并将裁决通知复印留底后一并连挂号信退给裁决机关,要求查看五项文件和拆迁许可证,并且对照一下相互间有没有矛盾。记住!这是你的权利!拿不出就有问题,不能拆!五项文件为:(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一般由地方计划委员会批准立项。(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一般由地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一般由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是指拆迁人对将来准备实施的拆迁活动所制定的计划和方案。(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由拆迁人开设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帐户,一般由拆迁人、金融机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三方监管。地方政府不得违反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以政府会议纪要或文件代替法规确定的拆迁许可要件及规划变更,擅自扩大拆迁规模。
(3)把握“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如果评估单位没有选择、评估结果没有公示、暗箱操作、给某些有背景的被拆迁户巨额补偿费用……等等,被拆迁户有权要求同等待遇。可以强烈要求上榜公布已经走人的被拆迁户补偿,按规定,这是必须的!现实中几乎每户被搬的人家都被要求保密补偿费(否则,奖金、补助没有……等等)。
第四阶段 拆迁方申请*拆阶段
对“钉子户”来说,这是最煎熬的阶段,也是最经得起考验的阶段。拆迁方对于那些穷尽一切手段仍拒绝搬走的被拆迁人,只能申请法院司法*拆。此时,被拆迁户未拆就已经先输一招。法院的裁定下来之后一般是无理由拒签,加上被拆迁人法律知识和专业能力欠缺往往最易丧失维权时机。求助专业律师,及时维权。在征迁开始时,如果拿到不合理的补偿协议,千万不要急着签字,及时向专业律师咨询。征地拆迁涉及的法律程序很复杂,当事人往往无从得知,律师凭借自己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更能发现其中的违法之处,通过律师的谈判、诉讼技巧,能为大家争取最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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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杨建峰律师
来源:临律-以案说法:做“钉子户”真的是最好的选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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