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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挂钩”新政出台!这个地方用152.7亿助力脱贫攻坚!,增减挂钩扶贫政策: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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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增减挂钩”新政出台!这个地方用152.7亿助力脱贫攻坚!,据了解,年前安微省出台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偿调剂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贫困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县域调剂,并规定复垦为一般耕地或其他农用地的每亩30万

  据了解,年前安微省出台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有偿调剂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贫困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县域调剂,并规定复垦为一般耕地或其他农用地的每亩30万元左右,复垦为高标准农田的每亩40万元左右。

  该《办法》规定了节余指标调剂原则,一是规划管控,总量控制;二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三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四是统筹协调,重点倾斜。

  何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一个特定的区域范围内将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等到项目实施后,复垦村庄土地腾退出的建设用地指标除优先用于项目区被拆迁农民安置、农村公共设施和非农业发展等建设外,剩余的腾退建设用地指标一般称为节余指标,节余指标一般用于城镇建新区发展。

  如何在拆旧复垦中保障农民权益?

  《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了贫困县人民政府要按照“规划先行、计划周密、方案严密”的要求,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风貌,坚持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增减挂钩项目,杜绝强制拆迁。第二十二条规定,贫困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实施拆旧复垦,并对耕地的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办法》明确,调剂资金应当全部用于脱贫攻坚、巩固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先和重点保障产生节余指标地方的安置补偿、拆旧复垦、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修复、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农村发展建设以及购买易地扶贫搬迁服务等。

  出现违法行为时怎么办?

  《办法》明确规定,节余指标调剂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刑法》第397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遭到强制拆迁怎么办?

  国家有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是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断水、断电、断路等非法方式迫使被拆迁人搬迁。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也明确提出,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土地征收或是房屋拆迁时应由相关部门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也就是说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算合法。此前,最高人民法院通知,各地法院不得以各种理由参与拆迁,法律并没有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拆迁的权利,因此行政诸机关对他人房屋的强制拆迁行为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非法行政的。

  对此,如果遭遇到违法强制拆迁时,切忌以暴制暴,要尽量的平复自己的心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害。积累相关的拆迁法律知识,在面对不讲理或是失去理智的拆迁方时,尽量先做到保护自身安全,保护家人安全。及时的拨打110报警,保存好报警记录,如果警察出警且及时的赶到至少能降低被征收人的人身损害。

  其次就是取证。在征地拆迁中取证留证据是非常重要的,不管遇没遇到暴力拆迁都要懂得留下证据,比如拍下拆迁前后的照片、视频,保存好拆迁中的相关文件材料如房产证、土地证、安置补偿方案、评估报告等,尤其是与拆迁主体有关的人员,为日后的维权做准备。

  实施增减挂钩不仅能够促进城乡的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也能切实的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对此如果在征地拆迁中遇到补偿不合理,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拆迁行为,被拆迁户都可通过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来维权。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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