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时评|土地使用权流转方式,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规定: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法是非常的灵活多变的,每一种不同的流转方式操作过程都是不一样的,而且,流转必须要以书面合同为准。那么土地使用权流转方式大约有哪些呢?今日京师上德律师团队为您解读土地使用权流转方式有关问题。
我国土地使用权流转方式
1、转包
对于土地转包,京师上德律师团队表明,土地转包后由受让人继续享受和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向转包人提供一定数量的转包费。这种转包必须经发包方备案,但不必经发包方同意。
2、出租
出租这种方式也只需经发包方备案,对此京师上德律师团队表明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后,转包人或者出租人并不退出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关系不变,由承包方直接向发包方承担义务。
3、互换
对于互换这种方式来说,京师上德律师团队表示承包方之间为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互换的双方取得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农户达成互换合同后,还应与发包人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
4、入股
我国现行法律只是把入股当作“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流转方式之一,京师上德律师团队表示对于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未赋予这种法定地位。
5、转让
对于转让行为,京师上德律师团队表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受让对象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个人和单位,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优先受让权。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预缴税费
对于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预缴税费,京师上德律师团队在这里表示不需要预缴。因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物权的转移,因此在双方签署转让合同后,办理过户之前要缴纳一些税费。不管是印花税、企业所得税还是契税,都是在土地转让之后缴纳,因此转让土地使用权预缴税款是不需要的。但京师上德律师团队特别提示需要注意,如果是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是不需要承担契税的。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交税
1、营业税、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
对于营业税来说,京师上德律师团队表示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相应的税率征收营业税。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相应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企业所得税
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京师上德律师团队表示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5、印花税
根据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因此京师上德律师团队表示会以合同中的金额为计税依据,按税率征收印花税。
律师评析:京师上德律师团队
关于土地的权力和住宅的权力,是许多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不论是出于何种意图与何种规划,京师上德律师团队表示,关于征地拆迁行为都必须得到产权原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完全同意,并给予满意的物质补偿和相应的处理安排,保证其相关民事权力不受损害。只有如此,因土地而导致的征地拆迁纠纷才会愈加减少,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才能因而安定与宁静。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土地使用权流转形式
●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规定
●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
●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是什么
●土地流转使用权归谁
●土地使用权流转使用协议书
●土地使用权流转司法解释
●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规定
●土地使用权如何流转
●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特征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内容审核:罗娟律师
来源:头条-律师时评|土地使用权流转方式,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