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管局未履行法定职责,复议机关责令其对违法施工行为进行查处: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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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区城管局未履行法定职责,复议机关责令其对违法施工行为进行查处,【申请人】杨先生等14人【代理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黄爱华律师、朱艳姝律师、桑兆玉律师【被申请人】南宁市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某区城管局”)案情简介杨先生等1
【申请人】杨先生等14人【代理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黄爱华律师、朱艳姝律师、桑兆玉律师【被申请人】南宁市某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某区城管局”)案情简介
杨先生等14人在南宁市某区拥有合法房屋。自2018年年底开始,有施工单位进入杨先生等14人的房屋所在区域内占地施工。经过查看,施工现场没有公示牌,也没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因此杨先生等14人于2019年1月17日向某区城管局邮寄了《查处申请书》,请求某区城管局对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但是截至到2019年3月24日,某区城管局并未对违法施工行为进行查处。
由于施工单位的违法施工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杨先生等14人的正常生活,于是杨先生等14人便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黄爱华律师、朱艳姝律师、桑兆玉律师组成律师团队为其代理案件。
在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之后,圣运律师指导杨先生等14人向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提起行政复议。在复议的过程中,圣运律师指出虽然某区城管局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并不是完整的案件调查程序,并且在提出复议申请前,某区城管局没有向杨先生等14人答复调查情况。据此,圣运律师请求复议机关确认某区城管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某区城管局对违法施工行为进行查处。
复议结果
最终,南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支持了圣运律师的观点,作出复议决定如下:
责令被申请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对申请人举报的“无证施工行为”进行查处,并将查处结果答复给申请人,同时抄报本复议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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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吴海丽律师
来源:头条-区城管局未履行法定职责,复议机关责令其对违法施工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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