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但相关部门未依法履行怎么办,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存在: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征地拆迁是社会上常见的一种行为,但是征地拆迁当中有很多是不按正规法律程序进行拆迁,没有任何的手续以及公告就进行项目进程,这严重危害了老百姓的利益,也违背了法律道德。所以在征地拆迁当中拆迁方与被拆迁方之间的矛盾就越演越激烈。
那么,被拆迁人如果向有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但相关部门并没有作出回复时应该怎么办呢?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需要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如果过了十五个工作日没有进行答复,可以向法院起诉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
根据法律规定,违反法定程序审批的征地项目,批准文件是无效的,除应当撤销批文外,还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可通过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等途径来要求司法部门或上级政府依法更正征地程序中的违法行为。
其次,被拆迁人要求申请信息公开并在申请表中明确注明要求以邮寄的方式提供纸质件,但相关部门以网站上公开的形式公开,那么,这种情况又该怎么办?
圣运拆迁律师就代理过这样一起案件,张先生是重庆市A县B村村民,在该地经营着一家养殖合作社。由于B村进行大面积的拆迁工作,因此张先生的养殖合作社也面临着拆迁。但是,令张先生意想不到的是,此次拆迁工作却没有任何的通知公告,相关部门也未出示任何手续。为了更好的维护张先生的权益,对此,圣运律所的拆迁律师认为手上所掌握的材料是远远不够的。
为此,在圣运拆迁律师的指导下,张先生于2017年8月15日通过EMS特快专递的方式向A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请求公开征地批复、征地公告等相关文件。但A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收到张先生的申请后,却始终未对张先生的申请作出答复。其中,在复议过程中A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说:自己在收到张先生的申请后,将张先生所需的信息在其所管理的网站的公告公示栏进行了公开,不存在行政不作为一事。圣运拆迁律师对这种无视法律规定的行为,提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张先生以信息公开的方式向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申请相关材料,并在申请表中明确注明要求以邮寄的方式提供纸质件,该部门有义务向张先生以纸质件的方式提供相关材料,但该部门非但没有这样做,反而企图以网站上公开的形式蒙混过关,实属不该。
最终,县政府经过审理作出决定:确认A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逾期未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在收到复议决定后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信息公开内容是什么?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补偿与安置政策、房屋拆迁决定房屋拆迁方案批准通知书等。
拆迁补偿方案 包括拆迁项目的范围、概况、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签约(搬迁)期限,以及补助、奖励办法及标准等内容。
操作流程 包括拆迁工作的流程,申请产权调换房、征拆安置房的程序,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程序等内容。
拆迁房源信息 包括产权调换(拆迁安置)房源的地址、数量、选房规则、结算办法等内容,其中提供经济适用房的,应同时公布供应基准价格。
分户评估(现状调查)信息 包括拆迁范围内房屋分户评估的信息,拆迁范围内经过调查测算的房屋现状情况及面积等信息。
补偿安置信息 包括被拆迁人所签协议的房屋补偿总额及装修、搬迁补助或搬家、临时安置或自行过渡、设备拆移、提前搬家奖励、围墙地坪道路等附着物分项补偿金额;所申购产权调换房和拆迁安置房的面积、套数、地址;拆迁范围内经联合确认认定的分户情况。被拆迁人因特殊情况获得的补助、补贴金额也应同时公开。
工企单位评估和补偿安置的信息 包括房屋评估与补偿金额、设施搬迁费用的评估与补偿金额、停业损失的评估与补偿金额、拆除后无法进行搬迁和再次安装使用设备的评估与补偿金额等内容。
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包括房屋拆迁实施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及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工作纪律、监督举报电话、廉洁自律规定等内容。实施评估的项目应当同时公开评估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及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工作纪律、监督举报电话、廉洁自律规定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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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黄旭晖律师
来源:头条-以案说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但相关部门未依法履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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