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咨询:阑尾炎做手术,没有找到阑尾又给缝上,算误诊吗: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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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医疗纠纷咨询:阑尾炎做手术,没有找到阑尾又给缝上,算误诊吗,1.提问:我对象肚子疼去医院医生说是澜尾给做了手术,做完没有找到又给缝上这算误诊吗?我该怎么办? 2. 答复:依您所述,手术失败,属于医院的医疗过错,医院需要
1.提问:我对象肚子疼去医院医生说是澜尾给做了手术,做完没有找到又给缝上这算误诊吗?我该怎么办?
2. 答复:依您所述,手术失败,属于医院的医疗过错,医院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建议您先积极治疗疾病,待病情稳定后,您可以提起医疗侵权责任纠纷诉讼,诉求医院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详见下面的相似司法裁判案例。
3. 相似司法案例:2017年6月26日17:38时,原告因急性化脓性阑尾炎等进住被告某医院住院治疗,于当日行“腹腔镜阑尾粘连松解腹腔引渡术”,术中未见阑尾而关闭腹腔。7月6日10:30时原告出院,住院10天。2018年2月2日原告进住第三方医院再行“阑尾切除术”,住院11天。
4. 医疗鉴定意见:某医院对原告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医方过错与原告第一次手术产生的相关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同等。
5. 既往判决结果:被告某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14384.09元。
6. 案例裁判理由:因被告诊疗过错致原告二次手术,必然给原告带来生活不便及精神痛苦,本院确认原告的合理损失共计为28768.18元。上述费用的赔偿比例,依照鉴定意见确认被告赔偿责任程度为同等责任,即赔偿原告各项损失等共计14384.09元(28768.18元×50%)。
7. 案例律师点评:被告在诊疗过程中由于人为及技术原因,术中并未找到阑尾,理应扩大手术视野或马上转院,结果手术不成功,导致原告在半年后因病症不好转而转院治疗,给原告造成了经济及精神上的双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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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李站波律师
来源:临律-医疗纠纷咨询:阑尾炎做手术,没有找到阑尾又给缝上,算误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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