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运律师|补偿应当给予被征收人,如何判断自己是不是被征收人:今日拆迁法律话题
引言:征收行为是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对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并给予被征收人相应补偿的一种行政行为。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获得征收补偿费用的权利、选择征收补偿方式的权利以及对补偿决定不服时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的权利。那么谁是法律规定的被征收人呢?
房屋所有权人是法律规定的被征收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由此可见,国有土地上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法律规定的被征收人。自然人、法人、单位、集体和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都有可能成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自然人、法人、单位、集体和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也都有可能成为被征收人。
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如何认定呢?一般而言,基于房屋买卖合同,在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时,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就是房屋所有权人。但问题是现实生活中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他们虽然没有在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但根据规定也应当认定为房屋所有权人。这些特殊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认定为房屋所有权人;
(2)因实施合法建造房屋,经相关部门认定而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相关部门认定的权利人应当认定为房屋所有权人;
(3)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而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中认定的权利人为房屋所有权人。
圣运律师|补偿应当给予被征收人,如何判断自己是不是被征收人?
房屋承租人不是法律规定的被征收人:在市场经济下,房屋租赁比比皆是,这就使得房屋所有权与房屋的使用权发生分离,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而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在租赁期间,房屋被政府征收,被征收人应当是房屋的出租人,承租人虽然基于租赁关系合法使用被征收房屋,但征收行为剥夺的是房屋所有权人的所有权,承租人只享有房屋使用权,不是法律规定的被征收人。因此,如果你租的房子被政府征收了,你是没有权利要求取得征地补偿款的,但是你可以依据租赁合同向出租人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屋所有权人的子女不是法律规定的被征收人:现实生活中,房屋所有权人的子女有可能与房屋所有权人同住,在征收拆迁上,房屋所有权人的子女有可能基于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的法定继承人而不同意拆迁或者不满意拆迁补偿。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房屋所有权人才是适格的被征收人,其子女尽管将来有可能基于法定继承而取得房屋所有权人的遗产,但房屋所有权人的子女并不是法律规定的被征收人,他们不享有被征收人的合法权利,不应阻挠合法的征收拆迁工作,也不能取得房屋的房屋征收补偿费用。
圣运律师|补偿应当给予被征收人,如何判断自己是不是被征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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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冯立影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圣运律师|补偿应当给予被征收人,如何判断自己是不是被征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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