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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违建拆迁中城管直接强拆房屋,是否合法?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事务所解析征地拆迁法律救济关键

2026年征地拆迁实践中,一些地方为加快进度,常将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房屋先行认定为“违法建筑”,再由城管部门直接实施强制拆除,即所谓的“以拆违代拆迁”。然而,城管部门是否有权直接强制执行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责令拆除决定?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事务所结合一起典型案件,为您解析其中的法律救济路径。

一、案情回顾

福建省厦门市的林先生(化名)在该市某村拥有一处住宅,总建筑面积660.97平方米,于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期间建设。因该房屋未取得土地批准手续,2021年1月28日,当地城市管理局作出《责令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认定其违法占用土地,责令十五日内自行拆除。

林先生不服该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经一审、二审,法院于2022年2月17日作出生效判决,认定该责令拆除决定合法有效

此后,城管部门进行了催告。2022年9月8日,城管部门作出《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决定对案涉房屋予以强制拆除。林先生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强制拆除决定。一审法院驳回了林先生的诉讼请求。林先生上诉。

在二审审理期间,案涉房屋于2023年3月31日被实际拆除。面对房屋已拆的现实,林先生不禁要问:城管部门有权直接强制拆除违反土地管理法的房屋吗?程序上是否存在违法?

二、圣运律师解析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事务所律师结合本案事实,梳理了3个2026年征地拆迁实务中的常见问题:

1.  城管部门是否有权直接强制执行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责令拆除决定?——无权,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第八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该条款明确规定了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责令拆除决定的强制执行路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非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拆除。本案二审法院明确指出:城管部门不具有对该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行政强制执行权,其自行作出行政强制拆除决定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程序违法

2.  城管部门能否依据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自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不能,地方性法规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

本案中,城管部门援引《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主张其有权强制拆除。但二审法院认为,该规定系针对在建的违法建设采取查封、扣押、拆除等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而非针对已生效的责令拆除决定行政强制执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土地管理法》作为法律,明确规定应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其抵触。因此,城管部门不能依据地方性法规获得自行强制拆除的权力。

3.  被征收人遭遇“以拆违代拆迁”,应如何维权?——抓住职权依据和程序合法性两个关键点。

当房屋被认定为“违建”并面临强制拆除时,被征收人应当重点审查:

● 作出责令拆除决定的机关是否有权依据《土地管理法》进行处罚? 如果是,则后续强制执行必须由法院进行,行政机关无权自行强拆

● 强制拆除决定是否适用了正确的法律依据? 如果行政机关依据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主张自行强拆,可以主张其适用法律错误

本案中,正是基于城管部门无强制执行权这一核心论点,二审法院撤销了强制拆除决定。圣运律师提示,即使房屋已被拆除,确认强制拆除决定违法,仍然可以为后续的行政赔偿诉讼奠定基础。

三、裁判结果

1. 判决核心内容

本案经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作出判决:

● 撤销一审法院(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

● 撤销被上诉人(同安区城市管理局)于2022年9月8日作出的《行政强制拆除决定书》。

●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50元,均由被上诉人负担。

二审法院明确指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安区城市管理局不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其作出的行政强制拆除决定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

2. 本案意义

本案确立了一项重要规则: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行政机关无权自行强制拆除,必须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据圣运律师介绍,这一判决有力遏制了实践中常见的“以拆违代拆迁”中行政机关滥用强制执行权的现象,保障了被征收人的法定救济权利。

四、圣运律师提示

针对2026年征地拆迁中遭遇“以拆违代拆迁”的被征收人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提示如下:

区分处罚依据,判断执行机关:如果责令拆除决定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针对非法占地),则后续强制执行必须由法院进行;如果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针对未取得规划许可),则县级以上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区分这一点,是判断行政机关是否越权的关键。

收到强制拆除决定,及时起诉:如果行政机关(如城管)依据《土地管理法》作出责令拆除决定后,又自行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应当立即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其超越职权适用法律错误。即使房屋最终被拆,确认强拆决定违法仍具有重要意义。

保存证据,为赔偿做准备:如果房屋已被违法强制拆除,应保留强拆前后的照片、视频、报警记录等,并尽快委托专业拆迁律师事务所律师,提起确认违法之诉和行政赔偿之诉,争取合理的房屋拆迁补偿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 征地拆迁法律服务团队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法律服务团队,具有丰富的征地拆迁案件代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违建拆迁以拆违代拆迁违法强拆确认违法及行政赔偿等复杂案件,能够为被征收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与权利救济指导。

若您在2026年正面临违建拆迁的困境或类似征地拆迁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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