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组招商引资2025,城市管理委员会内设科室,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委党务和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开展工作调研。 2、起草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报告、总结等全委性重
和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委党务和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开展工作调研。
2、起草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报告、总结等全委性重要文稿和领导重要讲话起草审核工作。
3、负责落实委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组织协调及牵头政治巡察工作,负责全面深化改革的组织推动工作。
4、承担公文处置、会务办理、督查督办及保密机要、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各项工作实施方案。
5、负责绩效考核、政务公开、网信、网站建设及本系统网络信息技术安全监管工作。
6、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固定资产实物管理、机关日常安全及接待联络工作。负责全委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监督审批。
7、负责窗口建设,承担计划生育、综合统计、信息上报工作。
8、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工作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执法监督和普法工作。
9、联系市城管委相关学会和协会工作。负责组织地方志、年鉴的编纂工作。
二、组宣科
1、负责本系统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2、负责全委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培训和监督及事业单位科级干部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干部因公(私)出国(境)管理工作。
3、承担党建工作目标,协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
4、承担本系统党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具体抓好党员发展、教育、培训、党费收缴管理及纪检日常工作。
5、负责意识形态相关工作。
6、负责本系统思想理论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委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
7、负责宣传报道、协调联络媒体工作。
8、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妇联、共青团工作。
9、负责工会工作及全委职工体检工作。
10、负责机关在职党支部及离退休党支部协调工作。
三、人事科
1、负责委机关和委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
2、负责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人员调配、工资、福利、养老保险、离退休管理、人事档案管理及人事统计工作。
3、负责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科级以下人员考核奖惩工作。
4、负责机关公务员在职培训工作。
5、负责机关老干部工作。
6、负责委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政工人员职称评定、考工定级,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法人管理等工作。
7、负责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8、负责指导委属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合同签约、履行,法律服务等工作。
9、牵头组织制定职责清单和权责清单。
四、财务科
1、负责编制委机关预算并汇总全委系统预算审核上报,批复二级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委机关决算并汇总全委系统决算审核上报。
2、负责委机关本级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费,税务申报工作;指导委属单位会计工作。
3、承担城市管理“以奖代补”资金的拨付工作。
4、负责委机关固定资产账务登记,监督二级单位固定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
5、负责委机关日常运行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工作,批复全委系统政府采购预算。
6、负责监督执收单位按政策规定收费。
7、负责对委属单位经济活动开展内部审计监督,受干部主管部门委托开展委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
五、应急保障科
1、负责本系统政法、综治维稳、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2、承担治安防范、应急值守工作及对突发事件和紧急事态的处置。
3、负责并协调相关科室及基层单位做好信访工作,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民留言;承办上级单位及相关部门转来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突发信访事件。
4、负责全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双拥、民兵、预备役工作。负责全委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六、计划科
1、协调组织编制区域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公用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2、参与组织行业相关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和可行性研究。
3、牵头制定年度工程建设、设施设备购置计划及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执行。
4、负责牵头拟定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供热、城市道路建设方案,编制工程预算、项目立项和实施方案。
5、负责牵头工程建设和改造项目招投标及政府采购。负责牵头城市管理相关行业设施设备的招投标、采购工作。
6、协助审计部门完成工程项目程序审计工作。
7、负责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承担行业综合统计工作。
8、组织推动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9、监督和牵头推动工程类中标单位农民工工资发放。
10、负责本系统班队点的拆迁、补偿工作。
七、市容建设和景观管理科
1、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管理。
2、负责街道综合整修的组织、协调、推动和实施工作。负责相关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审查及施工质量管理和竣工验收。
3、指导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代建单位施工管理。负责办理开工前的各项施工手续。
4、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工程建设项目的专业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建设业务培训。
5、负责本系统班队点的建设、维修等相关工作。
6、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建筑外檐装修、城市照明等市容景观的管理。负责拟定户外广告、建筑外檐装修、城市照明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
7、负责景观照明的提升改造。组织落实市容景观管理专项考评工作。负责组织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的环境布置和城市照明保障。
8、负责户外市容广告设置、景观照明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推动功能性照明设施维修工作。
9、承担街容管理统计信息工作。
八、环境卫生管理科
1、负责制定道路扫保、公厕保洁、机扫水洗等环卫作业标准、规范、定额和管理规定,并进行检查、指导、监督。
2、负责监督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做好胡同、里巷、院落、甬路的清扫保洁工作。
3、负责组织落实上级环卫专业考评工作。负责环卫车辆管理,负责环卫基础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4、负责对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项目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管、考核、验收。
5、负责监督落实门前环境卫生责任制的签订。
6、负责环卫作业应急抢险工作。负责组织冬季清融雪工作。
7、组织、协调本系统生态环境相关工作。
8、牵头负责系统内爱卫工作。
九、废弃物管理科
1、负责拟定区域生活废弃物管理专项规划、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生活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3、负责指导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
4、负责渣土运输、处置、再生利用管理和渣土治理工作。
5、负责组织推动生活废弃物垃圾袋装和密闭运输工作。
6、负责区域内垃圾箱桶、果皮箱等废弃物容器的设置、更换、维修。
十、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科
1、负责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全区园林绿化养护计划,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与验收。
3、负责编制园林绿化养护经费使用计划,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考评。
4、负责绿化设施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各项园林绿化养护作业。负责全区植物病虫害防治和管理工作。
5、制定园林养护管理制度、植物养护技术规程。
6、负责组织园林绿化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工作。
7、负责组织落实上级园林专业考评工作。负责全区园林综合统计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古树名木的普查、保护工作。
十一、园林绿化管理科 (绿化办公室)
1、负责监督管理区域内建设开发项目的绿化配套工作。
2、负责监督管理园林绿化设施。负责监督管理区域内园林绿化建设、养护的施工单位。
3、负责园林绿化专业法规宣传。负责全民义务植树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制定全区义务植树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园林绿化应急抢险工作。
5、负责协助行政执法部门查处损害园林绿化设施行为。
6、负责对驻区单位和物业小区的园林绿化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7、负责单位或个人签订自愿认养绿地、树木协议。
8、配合政务服务中心做好园林绿地、树木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相关工作。
十二、城市管理考核科(秩序协调科)
1、负责拟定市容环境秩序综合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市容环境秩序的综合整治、协调和督办工作。协调解决市容环境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全区桥梁桥下空间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重大活动市容环境保障工作。
4、负责协调督办户外广告的专项治理。
5、负责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涉及市容环境综合性工作的协调和监管。
6、负责制定区城市管理考核监督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网格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工作。
7、负责对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核。通报市、区两级考核结果,对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8、负责对城市管理热线、网络投诉、行风坐标、上级转办问题的受理和承办工作。
9、负责汇总年度城市管理考核结果,提出“以奖代补”资金拨付建议。
10、负责组织协调对城市管理开展民意调查测评工作。
十三、道桥设施科
1、负责区管道路小修养护和大中修工程计划统计审核上报,并对完成情况进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和质量验收。
2、负责区管道路临时占用和挖掘的监督管理。
3、负责区管道路设施统计工作。
4、参与区管道路桥梁建设工程及管线井的验收,配合建设部门做好道路桥梁建设工程的移交接管。
5、负责监督区管道路占路费、道路挖掘修复费的收取和使用。
6、负责区管道路应急抢险工作。
7、负责区管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占路的审核工作。
十四、供热燃气科
1.参与区内供热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2.负责供热设施运行维护和行业服务质量监督管理
3.负责区内供热行业安全和应急管理,组织和管理供热节能工作等职能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设施运行监督管理
5.负责本区经营企业的燃气经营和中、低压燃气设施改动的监督管理
6.负责本区燃气应急管理工作
7.负责区批准投资立项的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备案
8.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企业的燃气供应、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的监管工作
法律分析:管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环境保护以及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拟订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编制城市管理总体规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城市市容景观、环境卫生、爱国卫生实施管理;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监控、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
4、负责制定本级市容环境卫生、爱国卫生城市维护费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爱国卫生专项资金和环境卫生系统、爱国卫生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拟订环境卫生服务收费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负责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受纳与工地施工噪音的管理和执法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6、承担城市道路环境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责,负责研究制定交通设施、城市道路及配套设施(含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绿化带、隔音设施等)的保洁标准,对落实保洁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城市道路的人行道及相关公共场地开挖、占道的审批许可。
7、负责制定大、中型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统筹安排大型设备和环境卫生机械、车辆的更新补充;参与市容环境卫生、燃气行业设施建设项目的选定、竣工验收工作,承担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成后日常管理的职责。
8、负责对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从事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和建筑垃圾清运、处置企业的资质审批;负责对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粪便、死禽畜、变质肉类等无害化处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市区水域市容环境卫生执法管理。
9、负责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管理;依据城市规划和市容标准的要求,编制户外广告点位设置规划方案,经审定后组织实施;负责户外广告点位设置使用权拍卖;负责临时性户外宣传品的审核管理;负责对人行道、建筑物立面天面、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和交通运输工具(车辆、船舶)的容貌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机动车辆清洗行业实施管理。
10、负责燃气行业管理,对燃气供应、燃气设施安全运营和行业服务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11、负责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委员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及驻穗各单位;组织指导开展各类爱国卫生创建、病媒生物防制、农村改厕工作;参与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重大灾情、疫情、中毒事故等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负责广州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承办广州市创建文明城市相关事宜。
12、组织制定城市管理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的发展。
1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
法律分析:城管局每个科室都有自己的职权。城管局每个科室的职权都有一定的区别。城管局机构设置与职权分配如下: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各项工作的组织、综合协调,督办落实;制订全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汇报;对外联络,后勤接待和政务信息工作及重要会议的组织,新闻宣传,信息反馈和城市管理综合调研工作;文书起草、收发,机要、保密、档案工作;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等工作;2、政工人事股。负责本局系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资、年度考核、社会保障、人事档案;政治思想、党务、监察、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以及工青妇、计划生育工作;3、综合管理股。制定审核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设施及维修养护的计划;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城区环卫、道路、桥梁、路灯、园林绿化的维护养护管理;承办维修养护工程项目的设计,预决算初审、招标采购、施工现场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市政和园林绿化设施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 国家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等领域推行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
法律主观:城市管理局是城管局。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手段,组织草拟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容环境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是政府下属的一个组织。
法律客观:《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条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建成区内的城市管理执法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执法,是指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在城市管理领域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为。
法律分析: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城管委的具体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2、负责编制全市城市管理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对城市管理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及综合考评;负责市政设施、市容景观、环境卫生的管理及市场化监管;负责城市管理监控、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负责制定城市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4、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建筑渣土管理和市政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设施等行政审批和监管工作,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公用基础设施建成移交后的日常养护的监管工作;5、指导县(市)区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垃圾收运、设施建设和环卫体制改革工作。法律依据:《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八条 城市重大规划建设项目应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市人民政府每年应对城市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市长在离任时应就城市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交接。
●招商引资中心干什么的
●招商引资中心主任
●招商引资中心忙吗
●招商引资中心主任属于什么级别
●中央 招商引资
●招商引资中心是什么性质
●招商引资服务中心职责
●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招商引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招商引资重点工作
●城市管理委员会内设科室有哪些
●城市管理委员会内设科室有哪些
●城市管理委员会内设科室职责
●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城市管理委员会职能
●城市管理委员会上级是哪个单位
●城市管理委员会隶属
●城市管理委员会是什么性质单位
●城市管理委员会是事业单位吗
●城市管理委员会怎么样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招商引资中心主任,招商引资中心是什么性质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庞睿
内容审核:李轩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