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征地补偿标准?,根据辽宁省政府有关文件,具体补偿标准如下:1、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偿:(一)在城市规划区外单独选址的属于公益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
根据辽宁省政府有关文件,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1、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偿:
(一)在城市规划区外单独选址的属于公益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7倍;其他项目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8至10倍。
(二)征用耕地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每公顷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依照上述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2、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偿:
(一)征用林地、草地、苇塘、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等农用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补偿。
(二)征用乡(镇)、村公共设施或者公益事业、乡镇企业和农村村民住宅占用的集体所有土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7倍补偿。
(三)征用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及未利用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至3倍补偿。
(四)征用集体打谷场、晒场等生产用地,按照原土地类别的补偿标准补偿。
征用林地、草地、苇塘、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以及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该土地被征用前2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
征用未计征农业税的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打谷场等土地,不给予安置补助。
3、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附着物按其价值和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二)青苗补偿费按一茬作物的产值计算。
自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突击栽种的树木、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暂按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有关规定执行;(二)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人工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付给迁移费或者补偿费;(三)青苗补偿费,耕地按每亩1300元标准给予补偿。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者作价收购。本标准自二○一一年四月一日起执行。在此之前经依法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项目,按原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市政府将建立健全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的通知》(海政发〔2011〕10号)同时作废。
辽宁省宅基地动迁补偿标准如下:
1、一户宅基地置换300平方米同一地段高层住宅:这是石家庄市政府倡导和决定的补偿方式,这是底线,不能低于此标准。各村基本参照此标准履行,也有个别村甚至会提高补偿标准,如:将300平方米以套内面积发给本集体组织村民。
2、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按15元/平方米计算,搬迁费按10元/平方米,按两次计算;这是截至2011年的标准。不过最近国有土地征收拆迁将该两项数额进行了提高。城中村改造补偿想必也会参考此标准进行相应提高。
3、地上房屋补偿款及装修款:无明确具体标准可供参考,一般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当然评估机构有评估具体标准。屋内装修补偿基本类似。
4、停产停业损失:该项费用主要针对营运性房屋进行的补偿,如对沿街门帘、在城中村内的企业或公司进行的停业期间内补偿的损失,一般由协商确定或评估确定。
5、拆迁奖励:各村制定各村奖励标准,不能统一。
6、电器移机费:一般按市场价位进行补偿,目前家用电器移机费:空调200元一台;有线电视150元一户;电话移机88元一部;热水器100元一台等等。如拆迁时市场价格提高也相应提高补偿。
7、其他补偿或补助:各村根据以上标准或参考以上标准的基础上,另行对困难住户或另行支付和补偿费用,这主要由村集体组织通过补偿方案确定,因村而定。
8、城中村改造拆迁是由政府倡导、开发商投资、村民自主拆迁一种三方结合方式,其拆迁主体是村集体组织自行自主拆迁。而国有土地征收拆迁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是以政府名义进行的拆迁,其拆迁主体具有本质的区别。要根据国家实行“同地同价”的基础因村而异,综合制定出合理的补偿方案。
房屋的类型
1、商品房。商品房又称“大产权房”,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按市场价格出售的房屋,在市场上交易和流通的大多是这一类房产。
2、房改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但上市前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出售前必须得到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3、安置房。这类住房是政府在城市建设中,对现有房屋的拆迁,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但也有两种情况,产权属于集体,不允许再交易;属于个人,满足上市条件可正常交易。
4、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注意小产权房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
5、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来建造的房屋。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集资房一般不允许交易,房屋整体产权归单位。
6、经济适用房。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这类住房一般5年后上市交易。
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辽宁省征地补偿标准文件2023
●辽宁省征地补偿标准文件及征地补偿分配实施意见文件
●辽宁省征地补偿标准2号文规定
●辽宁省征地补偿标准文件
●辽宁省征地补偿标准文件7号是什么
●辽宁省征地补偿标准文件2015
●辽宁省征地补偿标准文件2021
●辽宁省征地补偿标准文件及征地补偿分配实施意见文件
●辽宁省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办法
●辽宁省征地补偿标准文件2024年
●辽宁城中村征收补偿政策,辽宁省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辽宁省农民工工资拖欠怎么办找谁,农民工工资拖欠怎么办找谁: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辽宁城中村拆迁赔偿价格,辽宁省宅基地动迁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辽宁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辽宁省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辽宁城中村拆迁补偿标准表,辽宁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辽宁省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价如何计算,辽宁省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是多少?: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辽宁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辽宁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辽宁省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宅基地动迁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辽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辽宁省宅基地动迁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辽宁专业宅基地动迁纠纷律师费,辽宁省宅基地动迁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2023年最新辽宁省新民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2023年新民动迁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辽宁省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辽宁省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辽宁出名的征地拆迁纠纷律师报价,辽宁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辽宁土地征收律师价格,辽宁省土地征收赔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辽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辽宁省宅基地动迁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周口市新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辽宁省农村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辽宁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辽宁省宅基地动迁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省土地复垦补偿标准是什么?辽宁省征用土地补偿标准: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吴海丽律师
来源:头条-辽宁省征地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