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养殖场被占用补偿标准,养殖场被占用补偿标准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补偿:一、土地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对于养殖场
养殖场被占用补偿标准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补偿:
一、土地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对于养殖场占用的土地,补偿标准应参照当地土地市场价格,同时考虑土地上已有养殖设施的价值及可能对土地带来的生态和环境影响等因素。
二、建筑物和设备补偿
养殖场内的建筑物如畜禽舍及附属建筑物,应根据其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设备方面,包括移动设备如养殖器械等,其搬迁费用应予以补偿;对于不可移动的设备,如固定设施等,则应根据其折旧后的价值进行补偿。
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应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补偿标准。对于养殖场而言,停产停业损失可能包括因搬迁导致的养殖周期中断、畜禽销售损失等,这些损失应得到合理的补偿。
四、其他补偿
除了上述几项主要补偿外,还可能包括搬迁过渡期间的安置费用、畜禽的贬损价值补偿等。这些补偿项目的具体标准应根据实际情况与当地政府进行协商确定。
综上所述,烟台市养殖场被占用的补偿标准应综合考虑土地、建筑物、设备及其他财产的市场价值和移动费用等因素,同时兼顾居民利益和环境保护要求。具体补偿标准建议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养殖场拆迁的,需要根据各省市的具体规定以及具体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因各省市的赔偿标准不一,赔偿金额也各不相同,具体金额以实际为准,详情请咨询当地拆迁部门。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一、养殖场被征收怎么赔偿
1、养殖场被征收需要的赔偿如下:
(1)设备折旧及搬迁的补偿,当事人在对养殖场内的设施设备评估后可以进行折旧的补偿;
(2)养殖场剩余物料搬迁时产生的搬迁费等都可以获得补偿;
(3)禽畜出清补偿,这一项补偿一般是按照存栏禽畜的大小和种类进行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征收土地
因军事、外交、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防灾、文物保护、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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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苗佳律师
来源:头条-烟台市养殖场被占用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