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预征收和协议搬迁工作规则,法律主观:《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 被征收房屋 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 被征收房屋 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 停产停业损失 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注意,这里没有强调被征收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是出让土地还是划拨土地,该条例名称已经明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即无论还是划拨,还是出让的土地,均按货币补偿的基准价格为依据,结合房屋成新、结构、装饰装修成本由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出价值予以补偿。我们这拆迁出让土地的房子赔偿加一起大概两万五一平,划拨土地上的房屋也同样25000左右一平方。是不是出让土地的房屋产权人吃亏了,不是,而是出让土地的产权人还有一套补偿机制。出让土地的产权人出让土地与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签订了 土地出让合同 ,支付了 土地出让金 ,因国家征收土地出让合同 没有实际履行 完,出让土地房屋产权人依据土地出让合同中止的条款与土地出让方(政府)另行协商没有到达合同实际期限部分的土地出让金的返还或者部分返还的问题,专业说就是土地出让行政合同中止引起的行政合同变更的问题,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石家庄市政府公开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
石高新【2016】03号
石家庄市2015年度第一百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于2015年12月29日经省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15】1162号文批复,批准用途为住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地的权利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被征地权利人为长江乡(镇、办事处)南庄村(居)委会,地块位置东至:恒山街;西至:;南至:长江大道;北至:。批准面积为1.141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园地公顷、其他农用地公顷、建设用地1.141公顷、未利用地公顷。
二、土地补偿费支付对象、数额和支付方式
该地块所在区域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第高新区2片区,面积1.141公顷,征地补偿标准为292.5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合计333.7425万元。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支付对象、数额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补偿标准按照《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石政办函【2010】122号)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据实补偿万元,青苗补偿费0万元。合计万元,该项费用以转账方式支付给被征地村村(居)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居)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按照权属情况拨付给所有权人。
四、安置办法
(一)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农业人口0人
(二)安置途径:货币安置。社保安置按照我市现行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的相关文件执行。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或其他权利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异议,请于2016年1月21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
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
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征收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保证征收土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现行的《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石政办函〔2010〕122号)进行调整,制定本标准(见附件)。
一、本补偿标准适用于征收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集体土地时对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补偿。矿区、高新区、正定新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及没有出台补偿标准的县(市)可参照执行,或自行出台补偿标准。
二、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如遇到本补偿标准未包括的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可参照类似品种并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或经有关专业技术评估部门评估后,依据法律、法规等规定予以补偿。
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征收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市政府大型专项工程征收土地已对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做出规定的,实施该专项工程征地时从其规定。
四、划拨用地项目的征地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局按照3000元/亩的标准拨付区政府;经营性政府储备地的征地工作经费在区政府返还收益中列支。建筑物拆迁工作费用标准为8000元/亩。
五、本补偿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2010年12月31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石家庄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石政办函〔2010〕122号)同时废止。
六、市政府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对补偿标准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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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李娜娜律师
来源:临律-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预征收和协议搬迁工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