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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农村集体土地买卖流程及手续,如何办理农村集体土地买卖流程及手续?: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12 13:31:53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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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农村集体土地买卖流程及手续,(一)提出申请1、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2、土地流入方向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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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办理农村集体土地买卖流程及手续

(一)提出申请

1、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

2、土地流入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内容包括:姓名、单位、需求面积、地类要求、意向流转期限、拟从事经营项目、联系电话。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二)审核、登记

(1)流出方土地情况审核按照“属地核实”的原则,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登记。

(2)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后,进行登记。

(3)流转价格评估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流转面积较大的,可由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4)信息发布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根据流转价格评估结果及土地流转双方提供的信息,在交易服务场所进行信息发布,并约请流转当事人会面,平等洽谈。

(5)自愿协商县、乡(镇)土地流转服组织作为管理、服务机构,协助土地流转双方依法自愿当面洽谈流转价格、期限等相关事宜。

(6)签订合同土地流转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流转意向后,按程序签订统一文本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

(7)鉴证、归档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经乡(镇)鉴证。流转面积较大的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公证。合同文本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三份分别由村、乡(镇)、县归档备案。

一、农村非法买卖土地怎样量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法买卖构成犯罪的,按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追究刑事责任,依据犯罪情节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二百二十八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二、农村集体土地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对于国家征用土地,都有一个详细的流程。那么,以下是集体土地征收流程:

一、征地告知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将拟征地的面积、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下发告知书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二、确认征地登记调查结果征地书面告知后,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调查结果须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签字确认。

三、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和调查确认结果,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包括下列内容:⑴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⑵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标准、数额;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数额;(不包括拆迁安置等费用)⑷失地人员的具体安置方式;⑸其他补偿安置措施。

四、预存征地补偿费用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并要求听证的,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没有异议的,由申请用地单位或市(县)土地储备中心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核定的费用标准将征地补偿费、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和失地农民社保费用全额缴入预存征地补偿款专户。

五、组织用地申报材料征地补偿款预存后,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一书四方案”,连同以下材料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查。⑴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示文件;⑵建设用地“一书四方案”;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汇总表》、《人均耕地变化情况表》、《建设拟征(占)地土地权属汇总表》;⑷城乡规划意见;⑸集体所有权证;⑹征地听证告知材料;⑺预存社保费用的资金凭证;⑻补充耕地验收文件及补充耕地位置图;⑼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和土地勘测定界图;⑽标注征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图。⑾其他需要按照省厅规定提供的材料,按省里有关规定执行。

三、如何办理农村集体土地买卖流程及手续?

(一)提出申请

1、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

2、土地流入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内容包括:姓名、单位、需求面积、地类要求、意向流转期限、拟从事经营项目、联系电话。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二)审核、登记

(1)流出方土地情况审核按照属地核实的原则,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登记。

(2)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后,进行登记。

(3)流转价格评估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流转面积较大的,可由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4)信息发布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根据流转价格评估结果及土地流转双方提供的信息,在交易服务场所进行信息发布,并约请流转当事人会面,平等洽谈。

(5)自愿协商县、乡(镇)土地流转服组织作为管理、服务机构,协助土地流转双方依法自愿当面洽谈流转价格、期限等相关事宜。

(6)签订合同土地流转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流转意向后,按程序签订统一文本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

(7)鉴证、归档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经乡(镇)鉴证。流转面积较大的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公证。合同文本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三份分别由村、乡(镇)、县归档备案。

一、小型家庭农场申请条件有什么

小型家庭农场申请条件如下:

1、经营者应具备农村户籍;

2、家庭农场主要的劳动力以本家庭为主,无长期雇佣工人;

3、申请者的收入应以农业收入为主,并且净占比要超过80%以上;

4、农场经营者应接受过相关农业技能培训;

5、应在合法的基础上并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6、从事粮食、经济作物等种植业的农场流转土地的租赁期或承包期在5年以上,土地流转面积达到50亩以上。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如下:

1、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使用;

2、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

3、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等;

4、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

二、 家庭农场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1、擅自将流转经营土地再流转给第三方;

2、损害农田水利、林网等基础设施;

3、从事掠夺性经营,损害土地、其他农业资源和环境;

4、擅自改变流转经营土地的农业用途;

5、采取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手段,套取政府扶持项目和资金。

总之,申请经营者需要具备农村户籍;家庭农场主要的劳动力是自己的家庭,没有长期雇佣的工人,或者长期雇佣的工人数量不超过家庭工人的数量;申请人的收入应以农业收入为主,净比例应在80%以上;农场经营者应该接受过相关农业技能培训;家庭农场土地转让的,应当依法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要达到一定的标准,相对集中、稳定;从事粮食、经济作物种植业的农场出让土地的租赁期或承包期在5年以上,土地流转面积达到50亩以上;或者从事水产养殖、种植养殖相结合的养殖场,土地出让面积在10亩以上或者相关产业投资在5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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