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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动物养殖许可证,野生动物养殖许可证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12 06:51:38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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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动物养殖许可证,特种动物养殖在我国需要办理相关的许可证,具体是特种养殖营业执照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以下是关于这两种许可证的详细解答:一、特种养殖营业执照特种养殖营业执照是开展特种养殖活动的基本证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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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种动物养殖许可证

特种动物养殖在我国需要办理相关的许可证,具体是特种养殖营业执照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以下是关于这两种许可证的详细解答:

一、特种养殖营业执照

特种养殖营业执照是开展特种养殖活动的基本证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对于特种养殖营业执照的办理,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核准名称:确定养殖场的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等信息,然后向工商局提交核名申请。

提交资料:核名通过后,需要提交养殖场的地址信息、负责人信息、经营范围等资料,并在线提交预申请。

领取执照:预审通过后,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除了特种养殖营业执照外,还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开办动物饲养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养殖场选址应当符合动物防疫要求,远离居民区、水源地等敏感区域。

养殖场的布局、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动物防疫要求,具备相应的消毒、隔离和无害化处理等设施。

养殖场应当建立动物防疫制度,并配备相应的兽医技术人员。

在办理特种动物养殖许可证的过程中,需要同时考虑特种养殖营业执照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办理要求,确保养殖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外,还需要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

二、特种养殖许可证怎样办

特种养殖需要养殖人准备材料去所在县级林业部门填写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证表格,由所在县级林业部门审查、盖章后,报市林业局,市林业局审查盖章后报省林业厅办理。

相关材料:资金证明;场地(合法)证明;饲料来源;防疫设施;办场人身份证明;引进种源原方的驯养繁殖证原件(复印件也可);具有畜牧技术员以上职称2人以上,畜牧师以上职称4人以上,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一般情况下,办理特殊养殖证的具体流程:

1、前提野生动物来源合法,拿着你的申办材料,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林业局窗口就可以进行免费办理。

2、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3、驯养繁殖固定场所使用权证明;资金储备总额证明;饲养人员技术能力等证明文件;

4、驯养繁殖的固定场所、笼舍、隔离墙、隔离网等面积、规格及安全性说明。

5、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材,54种名录以外的物种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6、增加驯养繁殖的,提交已经取得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复印件,原有驯养繁殖的种类、数量和健康状况说明材料。

对于特种养殖需要办理的证件,结合相关的行业规定、地方规定来确定。比如,养殖梅花鹿需要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等。

法律依据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五条

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所在地县级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凡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林业部审批。

凡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批准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

《驯养繁殖许可证》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由林业部统一印制。

三、野生动物养殖许可证怎么办

野生动物养殖许可证的办理如下:

1、经营利用单位或个人向当地区县林业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2、区县林业局根据申报的经营利用内容发给《经营利用申请表》;

3、区县林业局核实经营的内容和规模、供货渠道和方式;

4、区县林业局报请市林业局,根据经营利用单位或个人申请经营种类在我市种群数量情况和驯养繁殖情况审查批准,代替省林业厅颁发《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证》;

5、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原则上不考虑经营利用,特殊需要由市林业局审核后报上级林业部门审批。

法律依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

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所在地县级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凡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林业部审批;凡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批准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

《驯养繁殖许可证》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由林业部统一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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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刘鹏飞律师

来源:临律-特种动物养殖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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