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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征用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国家土地法律法规: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 发布时间:

    2024-12-31 11:38:39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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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征用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国家土地法律法规: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一、土地征收征用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占用土地法律法规大全

占用土地的法律法规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是关于占用土地的主要法律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此外,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还规定了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的相应处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

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理:对于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第七十九条分别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没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款、行政处分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等。

综上所述,占用土地的法律法规严格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和非法占用土地的法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非法占用土地,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国家土地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1.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2.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4.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三、侵占土地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侵占土地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法律法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二百六十六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第二百六十七条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二)相关知识:土地被强占的起诉状

土地被他人侵占,可以作为原告提出起诉,要写好起诉状。诉状要有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原被告)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和地址。如是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所在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所谓诉讼请求,即要求解决的问题,比如本案中可以写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判、赔偿多少钱等。

3、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除应写明上述内容外,还应写明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起诉时的年、月、日,诉状并要有原告的签名和盖章。还要提供与被告人数相应的副本(除正本外,多一个被告增加一份即一个被告二份,二个被告三份)。

起诉状的书写要讲求技巧,应注意一些问题,比如:

第一:准确确定原告和被告,原被告告不适格,不准确,都面临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或诉讼请求,不可不慎。

第二:是否遗漏被告。如果存在可以增加共同被告的情况,一定不要放弃;有时明知列出的共同被告不会承担责任,加上也会产生微妙的效果,给对方施加压力,促成和解的局面经常出现,被告的的数量也尽量多一些。

第三:诉讼请求部分,注意要具体、明确,不要遗漏可请求事项,最大化的主张权利,才会最大化的实现权利,这也为法庭调解作让步尽快实现权利,留有回旋余地,提出诉讼请求的原则是越多越好,能多尽量多。

第四:事实与理由部分,要简练、只要能描述清基本事实就可以,当然这需要一定的基本功。这样做的目的是不过分暴露自己的诉讼请求赖以依据的事实。

总之,诉状书写专业性、操作性强,建议请律师代书为宜。

状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的使用权被侵占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向侵占方要求返还土地的使用权,也可以要求其做出他一定的经济补偿,在协商不同意的条件下,受害方可以尽快的搜集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土地的使用权,并且令其做出经济补偿。

二、侵占土地犯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非法占用基本农田10亩以上的;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0亩以上的;非法占用其他土地50亩以上的等。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一款,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以及其他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10亩以上的;

(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0亩以上的;

(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50亩以上的;

(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的;

(五)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法律主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耕地分为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菜地。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永久基本农田用途。

法律客观:《土地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五、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法规

关于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主要为《 土地管理法 》等相关规定。具体的规定如下:《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 不动产登记 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一款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非农建设;《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可见,农村土地可以出租用于农业建设,不能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土地出租是有条件限制的。综上所述,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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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土地征收征用的法律法规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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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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