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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的涵义和特征是什么,土地被征收后还可以继续种地吗: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 发布时间:

    2024-12-26 17:17:58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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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的涵义和特征是什么,土地被国家征收后能种地吗,土地被国家征收后,一般情况下,原土地所有权人将不再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因此无法直接在被征收的土地上继续种地。下面从几个方面详细解释这一问题:一、土地征收的基本含义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

土地征收的涵义和特征是什么,土地被征收后还可以继续种地吗: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一、土地征收的涵义和特征是什么,土地被国家征收后能种地吗

土地被国家征收后,一般情况下,原土地所有权人将不再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因此无法直接在被征收的土地上继续种地。下面从几个方面详细解释这一问题:

一、土地征收的基本含义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集体所有的土地收归国有的行为。征收过程中,国家会依法给予被征地农民公平、合理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二、征收后的土地权属变化

一旦土地被国家征收,土地的所有权即由集体所有转变为国家所有。这意味着原土地所有权人(如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失去对该土地的直接控制权和使用权。因此,他们无法在被征收的土地上继续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包括种地。

三、征收补偿与安置

虽然被征地农民无法在被征收的土地上继续种地,但国家会依法给予他们相应的补偿和安置。这包括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提供其他必要的补偿措施,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长远生计。同时,政府还会根据实际情况,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就业、创业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综上所述,土地被国家征收后,原土地所有权人将无法在被征收的土地上继续种地。但他们会获得相应的补偿和安置,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和生活水平。

二、土地被征收后还可以继续种地吗

如果征收方允许或者默认,是可以在该宗地上耕作的,但不改变土地权属性质

一、土地征收流程

1、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2、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同时,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

3、必须依法取得批准。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以及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4、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征收的具体补偿标准有专门规定。

5、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同时规定,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二、土地征收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土地征收几年不用农民可以种

最多两年。征收土地后,如果一年以是未动工的,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一、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区别:1、土地证:是指对个人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俗称。《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所购商品房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没有它,将很难从根本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多数购房者从不关心,也未领到过。其实土地证和房产证一样重要。2、房产证:是指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3、拥有房产证的购房者拥有该房子的使用、交易、占有的权利,意思这房子就是你的财产。而土地是不能私自拥有的。只拥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屋,是不能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二、土地出让和划拨有什么区别:1、性质不同:划拨土地是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无偿取得的,一般不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出让土地是国家以土地使用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与土地使用者,并需要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取得方式不同:土地划拨是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出让是商品房建设用地原则上应该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有偿方式取得,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3、权利义务不同:划拨的土地不得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人具有法定规范内的处置权,可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同。4、期限不同:依照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出让土地的年限一般分40年、50年、70年。5、房屋类型不同:划拨土地一般为公益事业用地或回迁房、经适房等建设用地;而出让土地上多建有商品房。土地出让和土地划拨在房屋类型上是存在着一些区别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四、土地被政府征用后多年未用,农民可也收回吗

土地被政府征用后多年未用,个人没有权利收回。土地征用简称“征地”。国家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收取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土地并依法给予一定补偿的行为。在一定意义上讲,征用就是强制购买。中国征用土地的涵义是国家为了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依法强制、有偿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特征如下:1、征用土地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实际行使征用土地权的是各级土地管理机关和人民政府;2、征用土地是国家行政行为;3、征用土地是国家建设的需要;4、征用土地必须以土地补偿为必备条件;5、征用土地的标的只能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征用土地必须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必须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必须严守征地审批权限,必须给予被征地农民以法定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五、土地被征收后十年无开发归谁

法律分析:如果土地被征收后十年无开发,其土地将归国家所有。永久征用了的土地其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如果原使用权单位暂行不用或者放弃了使用权,但所有权不变,属于国家全民所有,不再属于原集体。土地征收后闲置了的,应当由原土地使用者收回,并进行耕种或者开发利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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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梁皓

内容审核:刘伟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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