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征收拆迁补偿由省里管吗,征地补偿款发放部门都有哪些: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 发布时间:

    2024-08-23 16:07:21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征收拆迁补偿由省里管吗,征地补偿款发放部门都有哪些,征地补偿款发放部门有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

征收拆迁补偿由省里管吗,征地补偿款发放部门都有哪些: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 ● 圣运推荐:征收拆迁补偿由省里管吗,征地补偿款发放部门都有哪些:今日土地征收规定更新
  • 一、征收拆迁补偿由省里管吗,征地补偿款发放部门都有哪些

    征地补偿款发放部门有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一、农村旱改水田补贴怎么算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一般就是承包户。

    第一,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第二,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第三,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这里,被征地农民应清楚安置的形式,是村集体安置还是其他单位,还是不做统一安置。

    二、农村征地补偿和安置费的对象是谁

    农村征地补偿和安置费的对象为村集体和被征收土地的农民。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二、征地补偿款发放部门有哪些

    征地补偿款发放部门有哪些

    法律分析:

    征地补偿款发放部门有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三、征地补偿款发放的规定是什么

    土地是农民使用的,直接发放给农民。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发放给集体经济组织。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的所有者所有。

    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应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7条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如不分配给村民,则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可单独或共同起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要求支付相应份额。

    一、相关规定

    1、土地补偿款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补充: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以市、县行政区域为主),综合考虑被征收农用地类型、质量、等级、农民对土地的投入以及农产品价格等因素,以前三年主要农产品平均产量、价格为主要依据测算的综合收益值。

    2、注意土地安置费是另外计算的

    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律师提醒:土地安置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截留挪用

    3、归集体的补偿款,也得按村民意愿发放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应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7条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如不分配给村民,则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可单独或共同起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要求支付相应份额。

    4、房屋拆迁补偿价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补充: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由区县人民政府以乡镇为单位确定并公布,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按下列公式计算:(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宅基地区位补偿价

    在国家征收了公民的各项土地后,也是需要按照规定来支付土地补偿款,土地补偿款的具体金额也会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以及当地的政策来决定,如果在发放征地补偿款时有任何的违规行为后,也是可以进行投诉,必要时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土地征用补偿款的规定有哪些

    一、土地征用补偿款的规定有哪些


    1、土地征用补偿款的规定如下:


    (1)征地有破坏青苗以及树木的应该对其预计收入进行补偿;


    (2)征地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土地附着物的收入;


    (3)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附着物的收入归个人所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土地征用的原则是什么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


    2、保证国家建设用地的原则;


    3、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原则;


    4、谁使用土地谁补偿的原则。

    五、征地补偿款的有关规定

    法律分析: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是: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同时土地补偿费必须严格执行区片综合地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拆迁补偿归哪里管

    拆迁补偿管理部门

    拆迁补偿政策由哪级部门制定

    拆迁补偿标准明细归哪个局管理

    地方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归谁

    拆迁补偿是哪个部门管

    拆迁补偿归谁管

    拆迁补偿属于哪个部门

    拆迁补偿哪个部门

    拆迁由哪个部门决定

    拆迁由哪个部门决定

    拆迁归哪个政府部门管

    拆迁归哪个部门管理

    拆迁按照什么标准

    拆迁哪个部门说了算

    拆迁政策由谁制定

    拆迁一般是哪个部门负责

    拆迁是由哪个部门负责

    拆迁是由哪个部门管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征收拆迁补偿由省里管吗,拆迁补偿管理部门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孔泽

    内容审核:圣运律师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