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征收补偿政策公共利益,拆迁补偿中如何维护公共利益,法律分析:拆迁补偿是一项涉及公共利益的重要工作,如何维护公共利益是至关重要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和拆迁方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公共利益原则。《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城市用地必须保留公
法律分析:拆迁补偿是一项涉及公共利益的重要工作,如何维护公共利益是至关重要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和拆迁方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共利益原则。《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城市用地必须保留公共利益用地,如道路、公园等,拆迁补偿应兼顾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
二、公平合理原则。拆迁补偿应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公开透明,避免出现“裸房补偿”等不合理情况。
三、补偿标准原则。《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拆迁补偿应该是“合理、公正、及时、充分”的,应当包括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房屋的改建费用、搬迁费用等。
法律依据:
一、《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
二、《拆迁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三、《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在拆迁补偿过程中,政府和拆迁方应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平衡,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如果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1、了解拆迁法律知识和地方政策。学习拆迁知识,了解拆迁许可文件和安置补偿方案的要求,以及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获取官方文件。如果拆迁方无法提供法定文件,可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来获取相关信息,如拆迁公告、征收决定等。
3、谈判和录音。在谈判过程中,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以录音作为证据。
4、房屋评估。如果评估结果与市场价格相差很大,可以申请复核或专家委员会鉴定。
5、法律途径。如果无法通过谈判解决问题,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要求重新评估或修改补偿方案。
6、咨询律师。在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来争取合理的补偿。
7、不要急于签字。在没有满意补偿方案前,不要急于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楼房拆建补偿标准怎么确定:
1、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2、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综上所述,权过程可能会比较复杂和漫长,您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与专业律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便选择最合适的维权方式。同时,在维权过程中,请保持合法合规,不采取激进或违法手段,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法律分析:拆迁补偿涉及多方利益,保障公平合理性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拆迁补偿标准应根据房屋实际价值、市场价格、地段等因素综合考虑,同时应考虑拆迁人的合理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如有争议,可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
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拆迁补偿应当体现合理性、公正性、透明性和可操作性。
2.《物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房屋的价值由房屋本身的财产价值和土地使用权价值构成。
3.《国家土地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土地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共利益原则,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4.《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拆迁补偿标准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房屋实际价值、地段、面积等因素综合考虑。
5.《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财产案件的行政处置决定,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房屋拆迁需要拆除交通岗亭、交通标志。交通护栏、邮筒、废物箱、车辆站点、消防栓、人防等公共设施以及树木绿地的,拆迁人应当重建或者给予适当补偿。因房屋拆迁需要迁移管线或铺设临时管线的费用,由拆迁人负担;但结合道路扩建按规划需要就位或新建、扩建各种管线的费用,拆迁人不予负担。
一、法律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备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二、农村拆迁补偿的时间界点
1、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应予补偿,个人的物权任何人不能侵犯。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应予补偿,个人的物权任何人不能侵犯。
4、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按照1:1的产权置换(如被拆迁人的房屋100平方米,征收房屋人(征收单位)应赔偿100平方米房屋。
公共利益,民众的权利应该得到保护,但是非公共利益,即商业利益,被征收人的权益,更应该得到保护。而现在,在非公共利益上,新条例仍给开发商留下了一个尾巴,留下了一把尖刀,让他继续为虎作伥!其意何在?
从征收立法上讲,非公共利益对征收人来讲,应该比公共利益更严格,因为他是纯商业的行为,是获利的行为。如果按此意见稿,拆迁并不会推出历史的舞台,他将仍然存在。非公共利益同样应该适用搬迁,而不是拆迁!让拆迁一词成为真正的历史!
一、集体土地房屋房屋拆迁纠纷如何处理
一、通过立法和体制途径:
(一)明确规定公共利益的范围,以限制借公共利益目的滥用征收权的现象。
(二)建立公平合理的农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三)建立健全农民房屋拆迁的相关程序。设立征收和收回宅基地的公告或通知程序,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宅基地权利人的参与权,异议权。
二、行政机关做到依法拆迁。
三、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主。
二、拆迁拆除有什么区别
顾名思义,拆除就是国家依法将不合法的建筑拆毁,没有任何补偿,因为是不合法的。而拆迁是因为地皮用其他用途,因此将原有建筑拆除,并给予原建筑内的住户或者单位进行相应安置,例如迁至其他地点,或等新的建筑盖好后给予回迁。现在也有拆迁不给房子,只是按照相应的地段价位,面积给房款的。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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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征收补偿政策公共利益,2021拆迁补偿办法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姜思
内容审核:黄旭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