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房产交易中心电话号码,苏州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1、苏州市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锦帆路55号咨询电话:0512-652145722、苏州工业园区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28号档案大厦3层咨询电话
苏州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
1、苏州市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锦帆路55号
咨询电话:0512-65214572
2、苏州工业园区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28号档案大厦3层
咨询电话:0512-66605522
3、高新区房产交易中心
地址:苏州市虎丘区锦峰路199号锦峰大厦5层
咨询电话:0512-68255830
4、吴中房产交易中心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79号
咨询电话:0512-96510
5、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房产交易中心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庆元路16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512-67591944
6、苏州市吴江区房产交易中心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油车路423号
咨询电话:0512-63465800
7、昆山市房产交易中心
地址:苏州市昆山市祖冲之南路505号新江南大厦2层
咨询电话:0512-57986100
8、太仓市房产交易中心
地址:苏州市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太仓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0512-53576707
9、常熟市房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苏州市常熟市环城南路28号
咨询电话:0512-52783387
10、张家港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中心
地址:苏州市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张家港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房产交易流程: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办理网签备案;交付房款换领收据,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房产交易合同到房管局申请登记;缴纳规定税金,领取过户凭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本文主要介绍了购房过程中需要缴纳的各项税费,包括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以及权属登记费和取证费。其中契税根据房屋面积和是否为首套房有不同的费率,印花税为房款的0.05%,交易费为每平方米3元,测绘费和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根据各区具体规定收取。卖方需要缴纳的费用是印花税,为房款的0.05%。
法律分析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印花税:房款的0.05%。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卖方1、印花税:房款的0.05%。
拓展延伸
苏州房产过户费用咨询
苏州房产过户费用咨询是指在苏州地区进行房产过户时所需支付的费用相关问题的咨询。房产过户费用包括土地出让金、契税、印花税、工本费等多个方面。具体的费用标准会根据房屋的面积、性质、位置等因素而有所差异。苏州的房产过户费用一般会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一次性支付。为了确保您能获得准确的费用信息,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房产过户服务机构或律师事务所,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详细的费用清单和解答相关问题。请注意,房产过户费用可能会随时调整,因此及时咨询是保证信息准确性的关键。
结语
苏州房产过户费用咨询,涉及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等多个方面。具体费用标准因房屋面积、性质、位置等因素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房产过户服务机构或律师事务所,获取准确费用清单及解答。费用可能随时调整,请及时咨询以确保信息准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法律分析:
1、买卖双方首先需要在沟通和了解的基础上,按照约定成交价格、交房日期、过户时间等等来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上签署双方的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并且要加盖手印或者是盖私章。在这里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在合同中一定要明确出房屋的详细信息。
2、申请交易。买卖双方去房产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在部门的咨询台领取网签号;
3、网签。在服务窗口领取并填写一个方法买卖的信息表。要按照合同的内容填写,尤其是要注意合同中成交价款一项,因为过户契税缴纳的依据就是成交价;
4、网签后,就要在前台窗口领取相应的资料,为契税的缴纳做准备;
5、去财政部门的受理大厅,缴纳契税、印花等相关过户费用,并取得税费完税证明,为下一步登记发证做准备;
6、交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地方,各地方可能有所不同,但是大多数是直接去国土局缴纳;
7、持相关资料就可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注意卖方的夫妻双方一定要到场并且当场签名确认。
9、登记过户,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苏州房产交易中心电话号码是多少
●苏州房产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苏州房产交易中心地址查询
●苏州房屋交易中心电话是多少
●苏州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电话
●苏州房产交易咨询热线电话
●苏州市房产交易中心工作时间
●苏州房产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苏州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电话
●苏州房产交易中心地址
●射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射阳县农村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审核内容,房地产交易中心属于哪个部门管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清浦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青浦房产交易中心咨询电话上海: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北京市央产房交易中心,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江西国土交易中心?江西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机构及管理员管理办法有哪些: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射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射阳县农村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射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射阳县农村拆迁补偿标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索建国律师
来源:临律-苏州房产交易中心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