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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地上附着物怎么处理?,农村土地征用附着物赔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16 21:08:43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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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地上附着物怎么处理?,征地地上附着根据“拆什么,补什么;拆多少,不低于原来水平”的原则补偿。对所征收的青苗根据被征收前三年产值等相关因素制定补偿标准;对所拆迁的房屋按房屋原有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和建筑面积的大小给予合理补偿。【法律依据】

农村征地地上附着物怎么处理?,农村土地征用附着物赔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农村征地地上附着物怎么处理?

征地地上附着根据“拆什么,补什么;拆多少,不低于原来水平”的原则补偿。对所征收的青苗根据被征收前三年产值等相关因素制定补偿标准;对所拆迁的房屋按房屋原有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和建筑面积的大小给予合理补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二、农村土地与附着物能否分开征收

一、土地征收律师哪家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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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农村土地与附着物能否分开征收

1、土地的补偿包括土地的补偿、建筑物的补偿、装修的补偿、临时安置费的补偿。

2、土地的补偿,应当给你们补一块宅基地。

3、建筑物的补偿,是建筑物的重置成本,结合土地成新率进行补偿。你的土地比较新,成新率会比较高。因些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时候,新房比旧房的补偿要高。

4、装修的补偿,装修是另外补偿的。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时候,新的装修比旧的装修补偿要高。

5、临时安置费,在你们的土地补拆掉时间到新的土地盖好为止,这段时间,应当有临时安置房给你们住。如果没有安置房,你们自己解决住的问题,那么应当给予临时安置费。临时安置费相当于,这段时间的房租。

6、以上是国家的基本政策,各地都是一样的。不一样的是,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补偿标准高低不同。

三、农村宅基地征用怎么办

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农村居民建住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使用耕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准的,不予保护。法人、公民合法继承的宅基地使用权除经统一规划或个别调整外,长期不变。另外,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合法取得和合法使用两个方面。对非法扩大、抢占宅基地甚至耕地的行为应依法宣布其无效,并可给予法律制裁。在使用宅基地过程中,妨碍公共利益,侵害他人房屋、通行、排水、通风、采光等相邻权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三、农村土地征用附着物赔偿

一、农村土地征用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1、征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耕地(含园地、鱼塘、藕塘,下同),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8至10倍;

2、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耕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8倍;

3、征用林地、牧草地、苇塘、水面等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邻近一般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6倍;

4、乡(镇)、村公共设施或者公益事业、乡镇企业和农村村民住宅占用的集体所有土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邻近一般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7倍;

5、征用未利用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邻近一般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倍。

二、农村土地征用附着物赔偿

1、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2、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3、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三、农村土地征用附着物赔偿应遵循的原则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少数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既要充分发挥民主意见又要遵守法律。

2、集体、个人利益相均衡原则。在处理征地拆迁补偿款的过程中,既要充分尊重和保障集体成员的个人利益,又不能损害集体的整体利益,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集体利益的实现也要考虑成员个人利益的获得。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做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拆迁款项。

4、等价有偿的原则。

5、和谐公平原则。

6、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被征用群众利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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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李娜娜律师

来源:临律-农村征地地上附着物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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