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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和拆迁区别,动迁和拆迁的区别:今日土地征收更新

  • 发布时间:

    2025-01-07 16:33:50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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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和拆迁区别,土地征收和拆迁有什么区别,土地征收和拆迁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的区别。一、主体和目的不同土地征收是以政府为主体,主要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进行的。这通常涉及到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公共项目。拆迁则多是由开发商进行,主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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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征收和拆迁区别,土地征收和拆迁有什么区别

土地征收和拆迁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的区别。

一、主体和目的不同

土地征收是以政府为主体,主要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进行的。这通常涉及到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公共项目。

拆迁则多是由开发商进行,主要出于市场利益或商业目的。例如,为了开发新的房地产项目或商业区域,可能需要对现有建筑进行拆迁。

二、决定方式和补偿顺序不同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需要听取公众的意见,确保征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此外,征收通常是先进行补偿,然后再进行土地的移交和使用。

拆迁的决定则通常由政府单方面做出,而且拆迁的流程通常是先进行拆迁工作,然后再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

三、对象不同

土地征收主要是针对土地本身进行征收,不涉及土地上的建筑物或其他设施。

拆迁则主要是针对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进行拆除和迁移。

总的来说,土地征收和拆迁在主体、目的、决定方式、补偿顺序以及对象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因此,在处理相关问题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区分和对待。

二、动迁和拆迁的区别

法律分析:1、含义不同:拆迁比动迁含义广,拆迁包括拆迁规划、拆迁管理、动迁、安置补偿等。

2、包括的范围不同:动迁仅仅是拆迁工作的一个部分,拆迁人取得拆迁许可证后,到被拆迁人哪里动员搬迁。

3、补偿情况不同:拆迁有拆迁补偿,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4、涉及范围不同:拆迁是通过安置补偿将范围内居民、集体、单位迁出的行为,动迁只是其中的一个步骤。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征收土地和拆迁的区别

法律分析:征地和拆迁的区别是:征地是对土地的征收,拆迁是对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拆迁。征地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进行的拆迁,补偿原则是合理、适当;拆迁多是出于商业目的或非公共利益而进行的拆迁,补偿原则应是充分、合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四、土地征收和拆迁的区别

法律分析:一是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中关于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规定;城市房屋拆迁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

二是适用范围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适用范围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城市房屋拆迁的适用范围是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

三是行为所指向的标的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指向的标的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城市房屋拆迁指向的标的是房屋。

四是法律后果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导致的法律后果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消灭;城市房屋拆迁导致的法律后果是被拆迁房屋所有权的消灭以及房屋产权的等价调整或者价值的交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五、征收和拆迁的哪个补偿多

法律分析:理论上是征收的价格更高,因为征收是没有宅基地补偿的,拆迁就可以要求对宅基地进行补偿或者对于房屋进行置换,所以价格会低一点,但从长远考虑,大家都愿意选择宅基地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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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土地征收和拆迁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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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毛华晨

内容审核:李站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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