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福建强拆案:一审判决被撤销,成功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 发布时间:

    2025-09-22 16:55:22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房屋作为公民最重要的财产之一,无论是合法建筑还是违法建筑,都不应被随意拆除。为规范违建拆除行为,我国对实施单位的主体资格进行了严格...

福建强拆案:一审判决被撤销,成功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房屋作为公民最重要的财产之一,无论是合法建筑还是违法建筑,都不应被随意拆除。为规范违建拆除行为,我国对实施单位的主体资格进行了严格限制。厦门市的王先生的房子就莫名被城管局强制拆除,日前,在北京圣运律师的帮助下,已成功确认强拆行为违法。
 
 
 
案情介绍:
 
 

 

 
 

福建省厦门市某村的王先生在当地合法拥有的祖宅,因当地开展村庄改造活动,修建村路被占用,导致王先生无宅基地可以建设住宅。为了保障王先生的权益,村委会认可王先生选址再建住宅的活动,同时,相关审批部门也告知王先生属于征地范围,不予办理审批手续。随后,王先生便在案涉地块修建了一处三层住宅,由于该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未能成功办理证照。

 

后城建局未经现场调查,就在王先生的房屋上张贴了认定违建的通知以及责令限期拆除的决定,这令王先生深感疑惑,若自己的房屋真的属于违建的话,那为何不在审批时就直接告知呢?这让王先生深深怀疑违建认定程序的合法性,就在王先生疑惑期间,城建局就组织人员对王先生的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权益受到侵害的王先生意识到必须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了,于是王先生特地北上寻求专业的律师,在几番比较之下,选定了北京圣运征拆律师团队,为其维权助力。

 
 
 

 

 
启动程序:
 
 

 

 
 

在接受委托后,秉持着专业极致的工作态度,圣运律师迅速响应,立刻组成办案团队,展开逐步研讨,确定完整的维权方案。为帮助委托人尽快取得补偿款,圣运律所特指派了主任级别的律师作为本案的主办律师为委托人服务。

 

在接受委托后,主办律师了解到,对王先生实施强制拆除的单位为城管局,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城管局并不是拥有法定拆除权的主体,其实施强制拆除的行为必定违法。据此,主办律师向法院提起了确认违法之诉。

 

原审法院认为,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另根据该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在本案中,城管局已经依法对案涉被拆除的建筑物作出了《责令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且该决定书的合法性已经由生效判决予以认定,故城管局具备后续作出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法定职权。另依据厦门行政区域内的法律规定,城管局有权责令当事人拆除,当事人拒绝配合的,有权组织其他部门实施拆除。

 

对此,主办律师指出,同安区城管局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定职权,这根本没有城管局可辩驳的余地,遂立即提起了上诉。

二审审理期间,主办律师提起了另一撤销《责令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的诉讼取得胜利。法院指出,当事人未自行拆除案涉建筑物,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城管局不具有对该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行政强制执行权,不适用《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城管局实施强拆的依据被撤销。二审法院指出现该行政强制拆除决定已被本院生效判决所撤销,城管局据此实施的拆除行为应依法确认违法。

 
 
 

 

 
圣运律师法律分析:
 
 

 

 
 

强制拆除权不同于其他行政权利,其与农民的基本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并不是所有主体都有权实施强制拆除。

 

只有我国乡镇人民政府才有拆除权利。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我国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限期拆除的决定,但无权径直实施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除的,应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另外,在征收补偿活动中,市、县级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局有权向法院申请司法强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即拆迁部门经过了法定程序之后,拆迁户还是不肯搬迁,最后行政机关要向法院申请强拆,由法院审核补偿是否到位、补偿是否公平合理,最终决定是否准许强拆。

 
 
 

 

 
圣运提示
 
 
 

某些时候,征收部门为了逃避责任,会故意选在深夜或家中无人的时刻,偷偷拆除房屋,令当事人没有明确的维权对象。圣运律师提醒大家,此时可以推定房屋征收部门或者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强拆主体,进而维权。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