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租赁物被征收、拆迁的风险?,法律分析:在租赁物遭遇征收或拆迁时,租赁人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维权。法律依据:1 《物权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租赁人应当保护租赁物,不得转租、出借或者使租赁物超出约
法律分析:在租赁物遭遇征收或拆迁时,租赁人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租赁人应当保护租赁物,不得转租、出借或者使租赁物超出约定的使用范围;租赁期内,不得损毁、拆卸租赁物及其部分,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被征收或者拆除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征收或者拆除的决定应当依法作出,并且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3.《物权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所有权人可以对侵害其物权的行为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也可以请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4.《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侵占、损毁、占用、改变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不得擅自拆卸房屋。”
综上所述,租赁人应当保护租赁物,及时了解征收或拆迁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维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这两条规范的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时间和内容。在现实的征地拆迁工作中,完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进行公告的很少。有的小项目未进行公告,有的制作了公告未张贴,有的应公告两次而只公告了一次,有的公告内容不完整,还有的在未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时即发出征用土地公告。因此,公告内容缺少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和批准时间。征地不依法进行公告,违反了法定程序,剥夺了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并将产生严重的后果。
依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一、征地拆迁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有哪些
1、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2、征用土地公告不规范
征用土地公告是征用土地的必经程序,征用土地公告分为两种,一是征用土地公告,二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四条规定: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规定: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二、征地拆迁风险有哪些规避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打好机制补丁
征地拆迁风险防控基础是建立规章制度。针对征地拆迁现行政策法规明显滞后的现状,近年来,区征地办协助制定了规范征地补偿安置、加强征地拆迁管理等系列切实有效的工作办法,从制度上规范征地程序要求和操作行为。
2、强化监督检查抓好落实补丁
抽查监督仅是该办做好征地拆迁监督检查的多种方式之一。
征地拆迁风险防控关键是监督落实。为确保征地拆迁各项制度要求落实到位,该办配套制定《征地拆迁内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成立独立的内部监督实施机构,采用内审监督、抽查监督、现场监督、举报监督和教育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对征地程序执行和政策落实进行全面监督,防控风险、遏制贪腐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该办还创新监督举措,邀请各行业的特邀监察员,深入征地拆迁工作现场,对征地人员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及工作作风表现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特邀监察员每季度会定期反馈明察暗访情况,检查结果将与征地人员绩效考核挂钩。该负责人说,针对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该办将严肃问责整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惩罚并及时谈话教育或通报批评,从而有效督促征地人员自觉遵纪守法、规范行为。
3、注重教育管理缝好队伍补丁
政府必须有效的去规划以及规避征地拆迁风险,要做到疏而不漏,不仅能够让百姓过的安康,更能让进行征地拆迁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得到更好的保障。在实施征地拆迁工作前必须要规划好工作的方案以及流程,最重要的安全措施更加不能忽视,如果出现了任何有关于征地拆迁的事故,政府必须承担全责,为了大家的安全,征地拆迁的风险可不容小视。
1、加强制度建设打好机制“补丁”征地拆迁风险防控基础是建立规章制度。针对征地拆迁现行政策法规明显滞后的现状,要从制度上规范征地程序要求和操作行为。
2、强化监督检查抓好落实“补丁”征地拆迁风险防控关键是监督落实。
3、注重教育管理缝好队伍“补丁”要做到疏而不漏,不仅能够让百姓过的安康,更能让进行征地拆迁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得到更好的保障。在实施征地拆迁工作前必须要规划好工作的方案以及流程,最重要的安全措施更加不能忽视,如果出现了任何有关于征地拆迁的事故,政府必须承担全责,为了大家的安全,征地拆迁的风险可不容小视。
一、房地产征地后什么流程
房地产征地后流程:
1、征地拆迁补偿登记。被征地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及时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办理。
2、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公告。市国土资源局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发布征地第二次公告。
3、实施征地拆迁补偿方案。方案批准后,3个月内及时支付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
4、交付土地。
二、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流程是什么样的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流程是:一、征迁准备阶段。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根据初步设计编制征地拆迁简介,准备征地拆迁使用的各种表格及工具、用具等。二、宣传动员阶段。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项目的重要性和征地拆迁政策。三、勘察核实阶段。主要任务是以施工设计图为依据,通过实地勘察放线,划定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红线范围四、征地拆迁阶段:(一)签订协议(二)实施征地拆迁。五、资金兑付阶段。保证征迁对象及时足额得到补偿。六、拆迁安置阶段。按照拆迁安置办法,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把因修建高速公路搬迁的厂矿、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个体工商户、集体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恢复。七、工程建设阶段。地方政府办理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手续,配合国土部门获取土地使用批文,满足项目对用地的法律要求。八、竣工通车阶段。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合同,恢复施工便道原貌。九、验收总结阶段。征地拆迁验收总结是项目验收总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竣工验收的考核指标之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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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罗思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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