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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前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企业拆迁的准备内容: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18 17:17:51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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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拆迁前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企业遇到征地拆迁时要准备的工作有:1、企业要准备好企业房屋;2、土地使用权的合法的证明;3、对企业的设备设施进行登记拍照;4、收集企业经营收益的相关数据和证据等。征地拆迁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1、调查核实。拆迁人

企业拆迁前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企业拆迁的准备内容: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企业拆迁前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企业遇到征地拆迁时要准备的工作有:

1、企业要准备好企业房屋;

2、土地使用权的合法的证明;

3、对企业的设备设施进行登记拍照;

4、收集企业经营收益的相关数据和证据等。

征地拆迁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

1、调查核实。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进行上门核实。

2、逐户走访。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

3、编制拆迁计划。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

4、申请拆迁。拆迁人持有关的法律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5、发出拆迁公告。拆迁许可证一但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时间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

6、签订协议。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照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

7、实施拆迁。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实施拆迁。

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流程是什么?

拆迁补偿的流程: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上述通知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暂停办理的期限为12个月,需要延长的,应向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6个月,如需超过6个月的,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3、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4、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就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如补偿形式、金额、应安置人口、应安置面积、安置地点、层次、搬迁过渡形式、期限、违约责任等作明确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

二、企业拆迁要做好哪些准备

第一、了解拆迁项目的背景

主要包括拆迁项目的性质,是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拆迁,还是国有土地上的拆迁?拆迁的主体是谁,项目的规划内容是什么?拆迁的期限,拆迁的规模、是否和公共利益相关联?拆迁的补偿总额是多少?(这对企业客户确定心理价位很重要)项目是否得到区、县及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是否履行了相关征收补偿条例的法律文件?是否在征收开始的时候征询了相关公众的意见、是否按照2011年公布的《国有土地上征收和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律程序?

第二、吃透各项拆迁安置补偿的政策

虽然拆迁方所制定的各项补偿政策的标准都普遍偏低,在我们确定补偿要求的时候仅有参考价值,但是还是要对具体的政策进行细细的研读,因为只有在充分了解的情况下,才能质疑其中政策的不合理、不合法之处。另外,我们在办案的过程中经常遇到补偿项目补偿缺漏项的情况,比如明明项目的实施意见里包含了停产停业损失,但是拆迁方偏偏告诉你条件不符合,你的企业没有停产停业损失。或者告知你这个项目没有土地补偿,这都是我们在拆迁维权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一、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三是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二、企业拆迁补偿办法有哪些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企业拆迁的准备内容

企业遇到征地拆迁时,企业要准备好企业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合法的证明,对企业的设备设施进行登记拍照,收集企业经营收益的相关数据和证据等,做好这些准备和拆迁补偿是密切相关的。如果有疑问的,最好委托专业人士处理。

一、危废管理计划怎么做

1、首先,发挥环评指导作用,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得合法、合规。

新建的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应在其配套的建设项目环评中按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营的不同阶段,对其开展环境影响分析预测。

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分析论证企业自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技术和经济可行性,包括处置工艺、处理能力是否满足要求,装备(装置)水平的成熟、可靠性及运行的稳定性和经济合理性,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可靠性等。

2、其次,做好三本账,使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行为说得清、道得明。

一是做好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台账。由于这类企业所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均来源于内部,因此,企业可以实现对产生的危险废物从贮存、运输到处置的闭环管理。企业将产生、处置的危险废物通过建立自行利用处置台账进行详细记录,既可以自证清白,也是排除开展经营活动的依据之一。

二是做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运行台账记录。设施运行记录是对设施运行情况最真实的体现,包括运行时间、设施运行相关参数数据、设施检修情况等。焚烧处置的危险废物应记录焚烧炉温、含氧量、污染物排放实时监测数据等内容。这本台账可以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运行的真实性提供支持,并为企业烟气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提供参考。

三是做好新产生危险废物处置台账。无论是综合利用还是焚烧处置,末端都会有新的危险废物产生,对新产生的危险废物,应该做到规范贮存、处置。

3、强化环境监测,确保利用处置设施稳定达标排放。

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的目的是为了管控危险废物处置风险,而非换种方式进行污染转移。这就要求企业具有严格的自律性,对利用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加以控制,做到达标排放。

二、黑龙江企业如何获得拆迁补偿

拆迁过程中企业损失的赔偿标准包括企业经营性住房市场价格补偿,企业经营性住房的补偿对象只能是房屋的产权人。企业为承租人的,只能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对自己建造的土地实物的补偿。企业经营场所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补偿。企业经营性用地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的补偿对象为土地使用者,补偿依据以证书或租赁合同为准。非移动设备损失赔偿。赔偿标准按设备使用寿命的折旧或重置市价计算。移动设备搬迁安装费补偿。其他拆迁损失补偿。如实验室、无菌车间、境外机构关闭期间的必要费用等。

三、国有企业房屋拆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的流程可以概述为如下几步:

进行项目征收立项,并做好项目前期调查摸底;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区政府;

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

有关部门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政府部门组织补偿方案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县区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听证会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听证会情况修改情况,并对征收补偿方案重新修订公布,同时做好社会维稳风险评估;

县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经县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公布房屋征收决定,做好房屋征收决定宣传解释工作;

由被征收人选择征收评估机构;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依法送达被征收人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在法定期限内不执行补偿决定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的流程是非常复杂的,同时法律对此流程的规定是硬性的,缺一不可的。并且此流程中的很多具体的环节也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比如评估的程序,是需要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在实践中,政府往往会缺失上述流程中的部分环节,或者在一些环节出现违法的情况。企业在遇到拆迁时,要熟知拆迁的流程,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对拆迁流程的合法性进行调查。在发现有违法的情况时通过相应的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与政府沟通谈判最后达成补偿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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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郭建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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