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因强拆会被拘留多久,因强拆会被拘留多久呢:今日强拆律师在线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11-14 09:44:03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因强拆会被拘留多久,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整理因强拆会被拘留多久的相关法律知识,猜您可能还想了解关于●强拆会怎么样●因强拆会被拘留多久呢●强拆会判刑吗。

因强拆会被拘留多久,因强拆会被拘留多久呢:今日强拆律师在线咨询

#请问被拆迁人的法定期限是多久啊?#

我在国土局搞征地拆迁工作的,看不懂你的问题。请补充下。你是不是想拆掉损害你利益的违章建筑呀?那是拆迁决定下来后,两个月行政,三个月法院,也就是说三个月后他不去上诉或者复议的话就可以拆了。

#把别人的坟墓给铲平了。要判刑么?如果判要判多久?#

要判刑,判多久要具体分析,一两年到死刑的都有,如果是普通人的坟墓,三年以内,古墓会判得重

#因拒签拆迁土地现被诬陷聚众闹事关押看守所要多久#

关进看守所,是涉嫌犯罪,至于羁押多久,要看具体情况。刑事拘留最长37天,需要逮捕的,被批捕后羁押多长时间根据案件的情况、、嫌疑人的情况、案件的程序进度等等确定,不好说一个确定的时间。

#赔偿不到位阻工是刑事案件吗#

1. ”政府却直接从其他地方请了200人(其中有社会上的无业游民,公安等等)都穿着警察的衣服来强行施工,并且抓了几个人,现在还有2个人被关在里面“政府的行为严重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必须由有执法权的人员执行,不得委托他人,你可以到上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 “定的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根据你的描述,农民工为讨薪而阻碍施工,远远够不上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但你们的行为可能会违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要受到行政处罚,所以建议到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以暴制暴,弄巧成拙。

#汽车违章罚款有哪些罚款多少和扣分#

驾驶证违章处罚种类实在是很多,包括:违停、抢道、闯红绿灯,超速、超载等等,各自的罚款和扣分由根据驾驶的机动车类型、道路等级不同等等处不同的罚款和扣分,在此无法一一表述,具体参见如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附件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 标线指示的;(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十)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九十七条 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二条 对六个月内发生二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车辆违章几次扣车#

扣车和违章次数没有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第九十七条 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扩展资料:车辆违章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律法规信息库: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拆迁过程中引起的阻拦警车,定的防碍公务罪可以判多长时间#

1. 若确实构成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 但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构成本罪。

3. 另外,如果拆迁群众因为政策理解不到位等产生的误解而出现的暂时围堵,也不构成本罪。

#关于房产执行问题?#

法院会对房产执行,法院会根据被执行房产和被执行人的情况,在房产抵债中有几种情形:1、对房产采取拍卖方式处理,在拍卖机构进行报价拍卖;2、将房产交房产买卖中介机构挂牌销售变卖,将变卖所得他人部分扣除后的余额用于执行抵债。民事纠纷不会涉嫌犯罪判刑的。

#含HIV血液掉入红肿眼睛,感染艾滋病的风险是否很高?#

事情已经过去多日了,再做什么意义都不大了。我只是想了解一下含艾滋血液掉入红肿眼睛的感染机率。

#你好,我老公在大兴区看铲车的没有证件,在上班时间往料坑加料但不知道里面有个人,谁知把人埋死了,老...#

法律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尽量赔偿受害人可以减轻刑罚。跑路的老板应该也有连带责任。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因强拆会被拘留多久判刑

因强拆会被拘留多久呢

强拆会判刑吗

强拆会怎么样

强拆会出人命吗

强拆会给补偿吗

强拆会涉及刑事犯罪吗

因强拆会被拘留多久呢

强拆造成损失怎么处理

强拆了还能有合理补偿吗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新春拆迁补偿标准,拘留所一般春节让出来吗: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拖欠房屋拆迁补偿款,酒驾要被拘留多少天: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拆迁补偿剪同款,男子发特效视频被拘 行政拘留是由谁决定的?: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宣州区拆迁补偿款是什么标准,宣城市拘留所探示时间是什么时候:今日拆迁补偿标准更新

余杭老街拆迁补偿,杭州三墩镇拘留所地址: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户县2020年拆迁补偿办法,户县有几个拘留所:今日拆迁补偿法律在线咨询

涉嫌非法经营,被刑事拘留怎么判,非法经营 什么 情况 被拘留: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投诉拘留所找哪个部门,投诉拘留所找哪个部门?: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村民小组长被判拘留一年缓刑一年还能干吗,刑事拘留能当村长吗: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拆迁 故意伤害 家庭,家暴拘留会影响孩子吗:今日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刑事拘留请律师取保要多少钱,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律师费是多少: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遇到暴力拆迁,被拆迁人应该如何取证,被拆迁人反抗暴力拆迁会被拘留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砸坏装修被拘留的行政诉讼,强拆行政诉讼败诉怎么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遭遇暴力拆迁怎么办?被拆迁人反抗暴力拆迁会被拘留吗: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2024年拘留所条例最新版【全文】

南昌拘留怎么预约接见,拘留所会见怎么预约: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男子嫖娼被抓后,发现卖淫女是女扮男装,警方还要拘留吗?,派出所会抓事后嫖娼的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行政拘留后会继续追究刑事责任吗?,行政拘留后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行政拘留可以探视见面吗,送东西吗,行政拘留可以探视见面吗送东西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拆迁遭到威胁怎么办?被拆迁人如何应对暴力拆迁避免被拘留:今日在线房屋拆迁、征收法律咨询

来源:头条-因强拆会被拘留多久,因强拆会被拘留多久判刑

投稿:舒安依

内容审核:赵明媛律师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