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强拆就没有发展,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整理没有强拆就没有发展的相关法律知识,猜您可能还想了解关于●强拆没有任何书面通●强拆后没有任何补偿怎么办●强拆没有通知就给拆了。
集团利益.
我觉得城市化进程当中没有必要拆除旧的建筑,因为当我们的城市发展到一定的程度之后,这个旧建筑代表的是当地的文明。
如果你们未经土地部门批准,私自占用耕地建厂建房,其行为是不合法的。 如果要避免强制拆除,只能补办手续,但这点看起来也难,你们只能等等看了,必定不是你一家这样,到时候再协商赔偿点吧。
如果该村拆迁,已经纳入当地社会发展规划,当地政府进行了征收决定,那么你的房子基本上就是要拆了,如果你不愿意,则当地政府会申请法院强制拆迁。如果你的房子是违章建筑,则当地政府直接就拆了。如果你村拆迁项目没有纳入当地社会发展规划,政府没有作出征收决定,你不愿意拆可以不用拆。他要强拆,你可以通过法院起诉。
你问的那些在新农村建设规划中不说的,那要在具体实施中逐步明确。请看: 睢县县委书记魏昭炜回答睢县网友问题: 网友你好: 为适应社会注意新农村的建设要求,进一步优化县域村庄空间布局,改善农民群众的生活居住环境,减少低水平重复建设,实现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县县政府已启动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统筹引导和调控县域村镇的合理发展与空间布局,指导村镇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合理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布局,确定城乡居民点集中建设、协调发展的总体方案,确定村镇体系结构,提出村镇建设控制标准,确定村庄布局的基本原则,明确需要发展、限制发展和不再保留的村庄,并提出农村居民聚居点治理和建设的管理策略。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可以明确哪些村需要保留、哪些村需要迁建、哪些村需要合并、哪些村需要搬迁至中心村,可以明确每个村“一村一品”是什么特色,产业发展如何定位,是养殖、是特色种植、是商业、是工业、是交通运输业或是服务业为主导产业。提高集体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并引导农民居住向中心村镇、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实现耕地增加、用地节约、布局优化、要素集聚的目标,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完善中心村功能,逐步改造为农村新型社区。对中心村、经济强村和大企业驻地及周边村庄,按照农村新型社区的标准,统一组织建设集中居住区,同步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鼓励经济强村兼并周边弱村,通过宅基地置换引导村庄整合。按照发展产业集聚区、改造城郊村、建设中心村、整合弱小村、治理空心村、培育特色村、搬迁不宜居住村的要求,通过科学适度的村庄整合,相对集中规划建设农民住宅,逐步推动农民居住由分散向集中转变、村庄向社区转变。对农村的空间布局、建设用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诸多要素优化整合与调整利用,从根本上改善农村的居住条件、生活环境和公共服务水平,有效整合、合理配置农村建设用地,实现节约集约用地,在城镇建设用地短缺的情况下腾出大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新农村规划在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进行编制。规划的实施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涉及到土地的流转、农村宅基的重新定义和划分、一户一宅政策的落实、房屋的搬迁、安置和补偿、规划实施的监督、规划执行人员配置等。新农村基本建设工作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村庄规划的实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实施过程中将各项公共基础设施用地逐步控制起来,目前我县农村规划实施只是在试点阶段。规划的控制不是大拆大建、推倒重来,而是在旧房翻建时,选址和模式一定要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如果不新建房屋或者村庄没有大的建设活动,旧房子就可以一直居住。 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完成后,村庄的合并、保留和拆除模式将被确定下来,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后,宅基将打破现有的布局,重新界定,户均占有宅基面积将减少。按村庄规划实施后,不但能保证一户拥有一片宅基,而且还会整理出大片的建设用地进行复耕。 感谢你对村庄建设方面的留言和关注。
现在无产权证房屋多是指小产权房屋小产权房屋简单解释,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如开发商办理合法的立项开发手续后,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按规定上缴给国家土地出让金和使用税(费),由国家发放给开发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预售许可证,这样的房屋称为大产权房屋。而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也就是说在农民的集体土地上,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并没有国家房管部门的盖章,这种房屋被视为乡产权,即小产权房屋。“小产权”楼盘大多由村、镇自己开发,不存在土地出让金、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等成本,且没有缴纳房地产开发相关的各项税费。建设部表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有些项目允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对小产权的解释归纳起来主要有3种解释,面临整治的小产权房,指的是下面的第三种。第一种解释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第二种解释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第三种解释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第一种和第二种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经济适用房需房屋产权证自发证日起满5年才可上市交易),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种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小产权,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1]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土地证都有没有房产证拆迁补偿 办法您这种情况属于集体土地的小产权房,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若拆迁应当有村委会出面协商,以事实房屋的名义(建设部对此有规定)要求拆迁,个人尽量不出面(涉嫌非法建筑),若以事实房屋的名义拆迁的话,既符合法律规定,个人有实惠!有些事只能意会不能言传!坚持一个原则,我住,不给到一定补偿,不搬家不管谁家给多少,就看你家的房屋结构,看你家的面积,看你家房屋的年限看你家人口等诸多因素。开发商谈时同意,就是有困难,不是最先也不最后,就要照顾,困难多有困难求帮助的角度你一定能成功如果你家的房屋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该土地被收归国有,则征收土地的费用给集体,你的房屋的补偿才会给你个人。如果是国有土地,则土地使用权补偿会折合在房屋的补偿中。但不论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都是要补给所有权人的,是以房产证(登记簿)确认所有权的,所以,你首先需要办理产权登记,否则,该房屋可能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而不予补偿。你根据政府的批准文件和建筑完工的资料等进行产权登记。
当然可以,我们要相信理想社会最终的实现。关键是现在社会发展的阶段性还是如此。世界上人口太多,科技不够发达,资源利用不合理等一系列问题需要慢慢解决。
1.生活水平大不同 百万富翁的摇篮VS脏乱差聚集地:城中村:由于已经处于都市化地区,实际地价已很高昂,为了尽可能提高房地收入,当地户籍居民建造的出租屋往往是高度密集的简易楼,楼高可达十多层,而其密集程度则被人称为“亲嘴楼”。这样楼房林立的聚落类型看上去远比通常所说的棚户区“现代化”。而这些楼房的主人虽然户籍上是“农民”,在面临强制拆迁时也可能是弱者,但他们与数量多得多的贫困租户相比不是一个档次,甚至与“市民”相比,他们的房租收入也令人羡慕,以至于改变他们的“农民”户口反而常常要实行强制。而且伴随着城中村改造,很多村民能得到大量的补偿,往往就是百万富翁诞生的摇篮。所谓矮穷挫一夕变身高富帅,根本不是梦想。棚户区:城乡接合部,尤其是远郊区,由于实际地价低,当地户籍居民投资少,出租屋更为简陋,楼房很少,常常就是棚户,由此在一些大城市的“城乡接合部”往往形成一条“棚户地带”。同为租户,与“城中村”的租户相比,这里的“外地”租户居住条件更差。与往往同为“农民户口”的城中村房主相比,则这些租户不仅住得差,而且身份也更为卑下。而与“合法棚户区”的市民相比,他们由于没有“棚户居住权”,更是明显的处于更为弱势的地位。换言之,在“租户”、“农民户口”和“棚户居民”这三重身份中,他们的地位都是最低的。2.土地性质大不同 改造后房产境遇两重天: 其实城中村和棚户区最大的不同还在于两者本身的土地性质的不同,城中村属于城市中的农村,其土地性质本身是属于集体土地的!而棚户区在太原主要是西山矿区,东山地区,太钢周边地区。国有大型老厂矿周边和城中村是改造的重点地区等等。这些土地一般均为国有土地。 因此同为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城中村改造的土地很多是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这种房子对于城中村本身的居民是无伤大雅的,但是对于外来购买居民则是大忌,因为没有产权,无法卖出和转让,就变得十分不靠谱。 但是棚户区改造则与之不同,因为棚户区本身的土地性质就属于国有土地,在此进行的改造其房子产权一般即为大产权,国家会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将会给予备案。外来居民购买棚户区改造的房子也不用担心产权问题,可以领到大红本,日后房子也可以进行买卖和转让。注:城中村——从狭义上说,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从广义上说,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 棚户区——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显然该条例子的实施将引起被征收地区房价的大幅波动,评估前瞬间暴跌,评估后疯狂上涨,就是让被征收户根本不可能买到附近地区的同类房屋。附近新房价格超大幅上涨,不愿搬迁的的钉子户被彻底灭绝,但会保住她们的小命。比以前进步多了,以前可以用两牢释放人员强拆,你根本没有活路。
●强拆没有手续的房屋的案例法
●强拆后没有任何补偿怎么办
●强拆没有通知就给拆了
●强拆没有任何书面通
●如果遭遇强拆没留下证据怎么办
●没有征收决定的强拆属于刑事案件
●没有拆迁
●强拆后没有任何补偿怎么办
●没有强制拆除决定书可以拆除违法建设吗
●遭到强拆没有补偿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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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没有强拆就没有发展,强拆没有手续的房屋的案例法
投稿:姜可研
内容审核:王学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