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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得参与强拆案件(法院不得参与强拆案件的规定)

  • 发布时间:

    2024-11-04 17:23:03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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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得参与强拆案件(法院不得参与强拆案件的规定)

#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公检法不得参与城市改造强行拆迁是什么文件发布的#

您好,问题答复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已于2013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4月3日起施行。  详情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我是知道id 律政盲流。很高兴为您解答  如有疑问欢迎追问  如有参考价值请采纳

#是不是有文件说法院不再受理农村拆迁问题了?#

在旧村改造中产生的拆迁问题法院是应当受理的,法院也就是一个中立的仲裁机关,是代表国家的,对一切事件都可做出裁判的,并代表国家对不执行其裁定的人制裁,随着法治的健全,法院的权力会扩大,不会减少的,

#拆迁与法院有什么关系#

拆迁和法院之间如果不是直接法律关系,肯定有间接法律关系的。直接法律关系就不说了。单说间接关系,一是,国家征用拆迁,旧城改造拆迁,妨碍国家发展需要的拆迁法规外及以下行政行为外都与法院有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到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二是,保护物权人的物权法。都是与法院有关系的。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民事诉讼。

#现在强制拆迁钉子户,是什么部门去执行的,怎么执行?知道的回答谢谢?#

根据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做出强拆决定的是法院,但是执行的可以是法院也可以是政府

#法院有无权利强迫拆迁?#

1般都是联合公检1起履行

#法院不予强拆的条件#

法院不予强拆的条件: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6、超越职权;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人民法院裁定不准予执行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五日内将裁定送达申请机关。

#目前法院受理拆迁案子吗?#

最高法明文规定,各级法院不得受理拆迁有关的民事案件,只能申请行政复议。换言之,除非打伤人、打死人,法院一律不受理。

#强制拆迁的法定条件#

强制拆迁的法定条件具体如下:一、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二、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三、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四、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6、超越职权;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农村拆迁允许法院人员参与??#

法院人员不能无缘无故去参加,只有设法设诉的案件立案,就可以去了解情况、调查取证。康宁 2014.04.26

#拆迁过程中法院不准强制执行的都有哪些种情形#

征收补偿决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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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法院不得参与强拆案件,法院不得参与强拆案件的情形

投稿:谈建鹏

内容审核:王学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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