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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房屋拆迁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的拆迁人委托评估;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市场确定附属物价格。房屋拆迁需要制定拆迁补偿细则。房屋拆迁需签定拆迁补偿协议。房屋拆迁对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
1、案件受理登记2、现场勘察记录3、签发《停工(核查)通知书》(应注明:A、上述行为书面说明;B、本人身份证明材料;C、房屋相关材料)。4、填写《案件立案审批表》(签承办人意见及依据,然后交领导审批同意后做调查笔录)。5、做《调查询问笔录6、给规划部门发商请函,认定是违法建筑。7、填写《案件处理审批表》(承办人意见及依据,报领导审批)。8、签发《限期拆除告知书》,限期在何年月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限期日期根据房屋面积,结合裁量权决定,并告知其陈述、申辩权。9、送达回证10、限期拆除到期后去核查,填写《核查情况登记表》。11、填写《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单》,将《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单》报区政府备案。12、签发《强制拆除决定书》(告知其三个月内的行政复议、诉讼期)。13、签发《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限其在7天内自觉履行行政决定。14、送达回证(限期拆除决定书、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可以一次性同时送达)。15、7天后去核查,填写《核查情况登记表》。16、签发《强制执行决定书》,告知其三个月内的行政复议、诉讼期。17、送达《强制执行决定书》。18、张贴《强制拆除公告》(限其七日内自行拆除,离发《强制执行决定书》1个月)。19、拟定强拆方案,组织强制拆除制作强拆现场笔录,此时离发《强制执行决定书》三个月后,达到行政复议、诉讼期时间要求。
房屋拆迁需要哪些证件: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此外,房屋拆迁还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现公布)。此外,根据相关条例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1.上门沟通,解释规定,限期自拆。2.下达限期拆除通知自拆。3.逾期诉诸法院下达限时自拆通知。4.逾期城管依法律程序进行强拆。
首先,拆除房屋可以是由于征收决定也可以是行政处罚(比如违建)。其次,如果是征收,则需要征收决定,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书等等。如果是行政处罚,则需行政处罚决定书,催告书等等。无论是何种形式的拆除,程序性的法律文件都非常多,请你注意收集和研究。
1、房屋拆迁许可证⑴办事程序:申请→审核→受理→发证⑵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305号第二章七条。⑶申报材料:①建设项目批准文件;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③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④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⑤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⑥拆迁许可证申请审批表。⑷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⑸收费标准:住宅按拆迁补偿安置费0.2%;非住宅按拆迁补偿安置费0.4%。⑹收费依据:川价费[2001]157号2、房屋拆迁资格证⑴办事程序:申请→审核→受理→发证⑵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号第四条⑶申报材料:①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②法人代表履历表;③法人代表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④银行资金证明;⑤拆迁工作人员培训考核资料及身份证复印件;⑥办公场地产权证或使用证证明材料复印件;⑦房屋拆迁单位资格证书申报审批表一式二份。⑷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⑸收费标准:不收费⑹收费依据:无备注:申请办证材料须齐全、真实、符合法形式3、办理房屋拆迁延期:房屋期限届满仍未完成拆迁任务的拆迁单位,在向区房管局提出延期申请,经批准后发放延期公告并在《拆迁许可证》上注明延期时间。备注:须在房屋拆迁期满15天前提出4、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事宜: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第88号令《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第17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经协商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或者拆迁当事人一方拒绝商谈补偿安置事宜,当事人要求裁决的,应当提出书面裁决申请,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⑴拆迁人申请裁决应提交以下资料:①裁决申请书;②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③房屋拆迁许可证和房屋拆迁公告;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 权委托书;⑤被拆迁房屋权属情况材料;⑥房屋所有权人、房屋承租人的情况材料;⑦安置房屋情况材料;属于过渡安置的,还应提交周转房屋情况材料;⑧房屋评估报告;⑨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就补偿安置事宜协商的2次以上谈话记录;一方拒绝协商的,应当书面说明情况;⑩裁决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⑵被拆迁人申请裁决应提交以下资料:①裁决申请书②房屋所有权证(包括房屋共有权证)或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凭证;③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身份证明文件。
如何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专题】天津设卫筑城600周年 一、办事须知 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房屋及附属物,并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必须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否则,不准拆迁。 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需具备以下要件: (一)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文件。 (二)拟拆除房屋现状图和规划管理部门审定的拟建建筑总平面图。 (三)拆迁自有房屋的,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拆迁他人房屋的,须有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被拆除房屋产权单位意见表;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须有市主管部门批准证件和出让土地的四至范围图。 (四)拆迁计划。包括拆迁范围、方式,搬迁、回迁时限、工程开工、竣工时间。 (五)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包括: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状况、被拆迁人住房情况、各种补偿和补助费用匡算、安置标准和去向、临时过渡方式及具体措施。 拆除文物古迹、风貌建筑、教堂、寺庙、涉外房产、代管产房屋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和资料外还须持有市主管部门批准的证件。 二、办事程序 (一)申请。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人须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区、县拆迁主管部门申报并填写《天津市房屋拆迁申请书》。...如何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专题】天津设卫筑城600周年 一、办事须知 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房屋及附属物,并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必须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否则,不准拆迁。 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需具备以下要件: (一)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文件。 (二)拟拆除房屋现状图和规划管理部门审定的拟建建筑总平面图。 (三)拆迁自有房屋的,须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拆迁他人房屋的,须有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被拆除房屋产权单位意见表;土地使用权出让的,须有市主管部门批准证件和出让土地的四至范围图。 (四)拆迁计划。包括拆迁范围、方式,搬迁、回迁时限、工程开工、竣工时间。 (五)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包括: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状况、被拆迁人住房情况、各种补偿和补助费用匡算、安置标准和去向、临时过渡方式及具体措施。 拆除文物古迹、风貌建筑、教堂、寺庙、涉外房产、代管产房屋的,除提供以上证件和资料外还须持有市主管部门批准的证件。 二、办事程序 (一)申请。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人须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区、县拆迁主管部门申报并填写《天津市房屋拆迁申请书》。 (二)审核。凡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证件和资料齐全的,区、县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立即受理。 (三)发证。市拆迁办根据区、县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对拆迁现场进行房屋查勘同意后,由各区、县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发放拆迁许可证。 三、办事时限 自收件之日起,区、县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在10日内完成调查、审批和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四、收费标准 拆迁管理费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费的0.5%收取。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房屋拆迁需要以下(包括但不限于)手续和步骤: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2、房屋拆迁人委托评估,并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3、确定附属物价格。4、制定拆迁补偿细则。5、宣传/讲解政策。6、签定拆迁补偿协议。7、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8、下达房屋拆迁裁决书(15天)。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9、县政府下达限期迁出决定书。10、申请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有哪些程序:一、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二、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三、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四、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五、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六、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根据《裁决规程》的有关规定,实施强制拆迁的时候,不得采取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非法手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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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强拆房屋需要什么手续,强拆房屋需要什么手续流程
投稿:禹铭
内容审核:赵明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