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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强拆赔偿决定书(房屋强拆赔偿决定书模板)

  • 发布时间:

    2024-10-08 16:01:47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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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强拆赔偿决定书(房屋强拆赔偿决定书模板)

#棚户区改造强拆该获得哪些补偿#

(一)货币补偿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二)房屋产权调换1、产权调换房屋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位于北辛安安置房小区。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临时安置期限为36个月。安置房a区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屋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2、补偿补助总款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其他补助费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被征收人可选购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其中:(1)如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部分小于10平方米,则按10平方米计算;(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妻有两处及以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10建筑平方米只享有一次;(3)当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面积,允许购买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4、产权调换房屋购买价格(1)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和10建筑平方米部分,在签约期限内按照优惠价格45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在签约期限届满后,按照70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2)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按本项目基准价格购买;(3)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的部分,按照本项目标准房地产价格购买。5、选房顺序本着“先签约先选房”的原则,被征收人可自愿选择安置房a区、b区产权调换房屋。(三)被征收房屋价值、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1、被征收房屋价值被征收房屋价值=[(基准价格×k+被征收房屋重置成新价)×因素修正系数]×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设备、装修及附属物价格k为容积率修正系数。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以本项目公开选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2、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本项目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由评估机构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时点评估确定。本项目预评估标准房地产价格为44208元/平方米,基准价格为41877元/平方米。(四)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1、搬迁费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选择货币补偿的,标准为40元/平方米;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标准为80元/平方米。2、临时安置费选择货币补偿的,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为基数,一次性发放4个月的临时安置费,标准为90元/月/平方米。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自行周转。签约期限内签约并按协议约定时间搬迁交房的,以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居室套型为基数,一次性发放40个月的临时安置费;签约期限后签约并搬迁交房的,临时安置费逐月核减。标准为:一居室套型3560元/月二居室套型4730元/月三居室套型5520元/月如临时安置期限届满,产权调换房屋不能交付的,按届时的房屋租赁市场价格重新核定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继续发放临时安置费,直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日。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被征收房屋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1)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2)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且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3)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本项目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为1800元/平方米。4、外迁补助费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外迁补助费,标准为4000元/平方米。(五)其他补助费

#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解析#

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解析: 拆迁人(以下称甲方): 被拆迁人(以下称乙方): 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以下称丙方): 根据《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现就房屋拆迁补 偿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经宁拆许字 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区 地块,委托 ,实施 项目的房屋拆迁。 第二条 被拆迁房屋坐落于 , 为 所有(详见附件1),由 承租使用(详见附件2)。 第三条 协议当事人同意按照由 出具的房屋拆迁评估结果(详见附件3),确定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为人民币(下同) 元。 第四条 甲方应当支付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大写) 元,(小写) 元。 其中:乙方应得(大写) 元, (小写) 元;丙方应得(大写) 元, (小写) 元。 第五条 甲方应当以双方约定的 方式,支付下列补助费用: 1、搬迁补助费 元; 2、过渡补助费 元; 3、原有管道煤气拆除、管道燃起设施工程安装补助费 元; 4、固定电话拆移补助费 元; 5、有线电视拆移补助费 元; 6、空调拆装补助费 元; 7、宽带网拆装补助费 元; 8、太阳能热水器拆装补助费 元; 9、电增容补助费 元; 10、其他 元。 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本条约定中的第 项费用, 合计金额为(大写) 元, (小写) 元;甲方应当向丙方支付本条约定中的第 项费用,合计金额为(大写) 元, (小写) 元。 第六条 甲方应当支付以下赔偿费用: 1、拆迁生产用房的设备拆除安装、搬运费用 元; 2、拆迁其他非住宅房屋的设施搬运费用 元; 3、拆迁营业用房的停业补偿费用 元; 4、拆迁非营业用房的停业补偿费用 元; 5、其他 元。 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本条约定中的第 项费用, 合计金额为(大写) 元, (小写) 元;甲方应当向丙方支付本条约定中的第 项费用, 合计金额为(大写) 元, (小写) 元。 第七条 方同意于 年 月 日 时,将被拆迁房屋腾 空,交由甲方拆除。 第八条 乙方选择产权调换的拆迁补偿方式,并同意接受甲方提供的、坐落于 ,建筑面积为 m2,交 付日期为 年 月 日的房屋(以下简称调换房屋,详见附件4),实行产 权调换。乙方与丙方的原有租赁关系将 (填“保持”或者“解除”), 具体事宜另行协议。 甲方保证调换房屋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产权清晰且无权利限制,并承诺协助 方办理房屋及土地权属登记手续。 方选择的过渡方式为 ,过渡 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 协议各方同意所调换房屋的价款为: (大写) 元,(小写) 元。 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向 方付清调换房屋的价款总额与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差价款(大写): 元, (小写) 元。 如 方逾期未付清差价款,应当以应付差价款为基数,自逾期之日起, 按照每日 %向 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甲方应书面通知 方交付房屋的时间、地点。双方届时对调换房 屋进行验收并签订交接单,即视为完成交付。 如 方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后 日内仍不到场进行验收的 ,应按调 换房屋的建筑面积乘 元/m2·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房屋管理费,并自 行承担调换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 甲方逾期交付调换房屋的,应当承担以下第1项和 项违约责任: 1、双倍支付过渡补助费; 2、经 方书面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再每日加付调换房屋总价 款的 ‰的赔偿金; 3、经 方书面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方有权重新选择货币补偿。则甲方除支付货币补偿款外,还须全额退还 方已交之差价款,并按调换房屋总价款的 ‰,向 方支付赔偿金。 第十一条 调换房屋的面积如与本协议的记载有误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乙方保证于调换房屋交付后 日内交丙方进住。 第十三条 本协议约定的日期按照公历计算。约定按日计算期间的,从次日开始计算,最后一天是公休假日或其他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假日的次日。 第十四条 协议各方的联系方式以本协议的记载,或者以书面方式告知对方的其他记载为准。 第十五条 协议各方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或 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协议各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列作附件5)。协议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以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本协议经各方签章后,自签约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丙方执 份。 附件 1 被拆迁房屋的基本情况 一、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政(复印件)粘贴处: 二、被拆迁房屋的情况明细: 1、该房屋结构为 ;用途为 。 2、该房屋属于下列第 项类型的房屋; (1)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用住宅; (2)执行非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用住宅; (3)协议租金的私有住宅; (4)因国家落实私房改造政策形成租赁关系的住宅; (5)执行政府规定租金的公有非住宅; (6)执行非政府规定租金的公有非住宅; (7)协议租金的私有非住宅; (8)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 (9)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 (10) 。 3、该房屋所有权证(或 )记载的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为 ㎡。其中:住宅 ㎡,非住宅 ㎡(营业用房 ㎡,含一层 ㎡、二层 ㎡、三层 ㎡、四层及以上 ㎡、地下室 ㎡;非营业用房 ㎡)。 其他 ㎡ 土地使用权证(或 )记载的土地使用面积为 ㎡。 4、该房屋附属设施有:电话 部,有线电视 户,空调 台,管道煤气 户,宽带网 端口,太阳能热水 台,电增容 千瓦,其他 。 5、房屋装饰、装修情况: 附件 2 房屋租赁协议 附件 3 被拆迁房屋的评估报告 附件4 调换房屋的基本情况 1、坐落1111 1 1。 2、结构11 11;用途1111 11;层次1111 11/、/总·层。 3、总计建筑面积 11㎡ 其中住宅 11㎡,非住宅 11㎡ 4、该房屋为 11㎡房(请填“期”、“现”), 朝向。 5、附套型平面图 附件 5 补充协议 甲 方(签章):1111 1 乙 方(签章):11 1 法定代表人:1111 法定代表人:1111 通讯地址:1111 1 通讯地址:1111 1 邮政编码:1111 1 邮政编码:1111 1 联系电话:1111 1 联系电话:1111 1 委托代理人:1111 1 委托代理人(拆迁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1111 1 (签章):1111 1 邮政编码:1111 1 法定代表人:1111 联系电话:1111 1 通讯地址:1111 1 邮政编码:1111 1 丙 方(签章):1111 1 经办人:1111 1 法定代表人:1111 1 联系电话:1111 1 通讯地址:1111 1 邮政编码:1111 1 联系电话:1111 1 委托代理人:1111 通讯地址:1111 1 邮政编码:1111 1 联系电话:1111 1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强制拆迁的补偿标准有哪些#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行政违法拆迁如何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违法拆迁的应当赔偿。《国家赔偿法》第4条第3项规定,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请求国家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对于不赔偿决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违法强制拆除原告房屋,人民法院判决予以行政赔偿时,赔偿标准不得低于原告依照征收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征收补偿标准。原告请求赔偿依照征收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奖励,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之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而且,此请求实效适用关于时效中止的规定,即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被拆迁人在遇到行政机关强拆时既可以在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以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国家赔偿法》

#旧房拆除赔偿政策是什么#

旧房拆除赔偿政策有:(一)货币补偿拆迁人采用支付货币方式对被拆迁户的房屋予以经济补偿。补偿价格是由拆迁人委托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进行评估而定的。主要由房屋区位补偿价(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与房屋重置价组成。(二)房屋产权调换拆迁人用易地房屋或就地新建的房屋(指安置房)与被拆迁户的房屋等面积调换,并通过计算被拆迁房的补偿金额和安置房价格,结算产权调换差价予以多还少补的补偿方式,被拆迁房价格按前所述货币补偿计算。(三)货币补偿结合安置土地对房屋按重置价结合成新补偿,同时按照农民建房用地审批条件和规划另行安排宅基地给被拆迁户建造新房。(四)违法建筑和逾期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由当事人在限期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拆迁人报请房屋拆迁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拆除,以料抵工。拆除在批准期限内的临时建筑,可给予适当补偿,但批准临时建筑时规定不予补偿的除外。

#征地拆迁时房屋怎么补偿#

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签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能反悔吗#

一般来说,《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一经签订,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允许反悔。但是,由于房屋拆迁涉及的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在下面4种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可以反悔。1、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撤销或确认违法。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2、房屋估价机构违法或估价不合理。房屋拆迁依托于房屋估价机构的估价行为,如果房屋估价机构不是依法选定的,或者房屋估价机构不依法进行估价,或者房屋估价结果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依法请求变更或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3、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如果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过程中存在其他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4、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的协议。如果《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是由家庭中的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签的,则可以追认该协议无效。当发生上述情况,房屋拆迁当事人完全可以对《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或者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

#营业房拆迁赔偿规定#

⒈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①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②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⒉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房屋拆迁实行货币补偿是怎样补偿的#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停产停业补助费每月为拆迁房屋评估值或协议补偿金额的7‰。一次性补偿安置的,补助时间按3个月计算;过渡安置的,补助时间按实际停产停业月数确定。被拆迁住宅临时安置补助费每月为被拆迁房屋评估值或协议补偿金额的5‰,每户(以房屋产权证或直管公房租赁凭证为单位)每月最少不得低于300元。搬迁补助费为每户300元,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超过30平方米的,每超过1平方米增加4元搬迁补助费。过渡安置的,发给两次搬迁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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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房屋强拆赔偿决定书,房屋强拆赔偿决定书怎么写

投稿:喻涵睿

内容审核:冯兴元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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