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拆迁补偿款怎么办征收,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书应该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拆迁人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书后,如果对决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一、拆迁补偿金不合理怎么办?拆迁补偿不合理,被征收人可以申请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拆迁人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书后,如果对决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拆迁补偿金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补偿不合理,被征收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拆迁补偿不合理作了明确规定: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2、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3、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强制拆迁后如何补偿
司法强拆后要提高房屋拆迁补偿的,就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合法的权益,被拆迁人要收集房屋价值的证据、房屋征收部门补偿不合理的证据提起行政诉讼,起诉时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代理案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拆迁补偿需要律师吗
拆迁补偿是否需要律师,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如果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对于拆迁补偿方案存在异议,或者被拆迁人在和政府拆迁部门就拆迁补偿协议进行协商时,认为不能得到合理的补偿,那么可以委托律师与政府拆迁部门进行协商,或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甚至提起行政诉讼。
律师在拆迁补偿事项中,可以为被拆迁人提供的服务包括:1、对拆迁项目进行法律调查,判断拆迁行为是否经过法定程序,拆迁决定的作出是否违法。2、代表被拆迁人与政府拆迁部门进行谈判,为被拆迁人争取最大合法利益。3、在涉及违法拆迁时,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为被拆迁人维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征收补偿决定书下达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强拆。征收补偿决定书下达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房屋征收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1、当国有土地被征收时,被征收人先要通过双方协商来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如果协商失败的,则使用多数决定或随机抽取等办法,选定相关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2、由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资产的价值进行相关的评估,并且将分户的评估报告送达给被征收人;
3、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则应当在收到报告的十天内,向选定的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同时,选定的评估机构必须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天内对评估结果进行相关复核。如果对复核结果仍然不满意,那么必须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十天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同时,评估委员会在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的十天内要根据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鉴定。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在棚改或者旧城改造中,一些拆迁户认为补偿给少了,就会坚持拒签、拒绝搬迁,以为这样就会让征收方会服软妥协。其实,这种观念大错特错。虽然你没有签字,但是征收方的征收程序并未中断。咱们一定要时刻关注征收流程和相关征收文件,尤其是当你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书时,一定要高度重视,这是咱们被征收人维权的最为重要的机会,错过了,很可能面临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城市房屋征收最主要的法律依据,今天爱土团队为大家解读其中关于补偿决定非常重要的两条。
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从上面两条关键性的条文我们可以得出三条结论:第一,拖过了补偿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征收方可以给我们下发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第二,针对补偿决定书我们有复议诉讼的权利;第三,拿到补偿决定书在法定的期限内不复议不诉讼,征收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收到补偿决定书后,注意上面载明的救济途径:复议、诉讼
补偿决定书决定了我们的房屋价值、确定了我们的安置补偿。在决定书的最后征收方会告知我们有复议诉讼的权利,如果我们的被征收人对于补偿决定上给的安置补偿存在疑问,可以在收到补偿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征收方接下来会启动强制执行裁定,拆迁户丧失维权的主动地位
拿到补偿决定书之后我们的被征收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借助法律的途径为自己争取到合理的补偿。但现实是,很多的被征收人还停留在自己不签字不搬迁征收方拿他们没办法的心理阶段,也有很多的被征收人积极采取手段,也有人借助于在网上收集的资料结合咨询的律师意见,就自己去走程序。
结果当然可想而知,在收到法院一纸强制执行的裁定后回天乏力。
对比补偿决定和强制执行裁定,补偿决定在告诉被征收人相关事项后,会清楚地告知其复议诉讼的权利,但是行政强制执行裁定在告诉被征收人相关事项之后再无对其权利的阐述。我们可以知道,被征收人的权利也就到此止步,后续不用再谈维权事宜,补偿决定上征收方给出的补偿安置方案就是最终结果。接下来被征收人面对的将是行政强拆。
强制执行公告发布后,被征收人应尽快搬迁,避免财产损失
收到了强制执行的公告,我们只能建议被征收人及时把自己的贵重物品搬离,以防被掩埋。
律师建议:
收到补偿决定书后,被征收人应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法律途径维权
在收到补偿决定书之后,我们其实是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的手段把不合理的补偿决定撤销掉,从而保住我们的房屋,再和征收方谈补偿的事宜,达到我们提高补偿的目的。
建议我们的被征收人在收到了补偿决定的时候就别再犹豫要不要走法律程序?要不要找律师?要不要找北京的律师了?这个时候扪心自问一下,我到底想不想拿合理补偿?如果不想拿合理补偿,为什么不一早签字了事?何必拖到现在!既然想拿合理补偿,为什么必须得北京的专业律师来做?这个问题的解决思路很简单,大家上学为什么更愿意去名牌大学?治病为什么都想找专家就诊?专业不一样,效果不言而喻。
法律分析: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是行政机关向行政相对人作出的对公民权利具有实质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公民对该决定书的内容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法律分析: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属于政府的行政公文,语言应简练准确合法,各项数据来源有据可查,作出的处理决定引用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相对应,通常应包括:1、房屋征收的依据和程序规定。2、为什么要对该户作出补偿决定,其依据符合法规第几条。3、该户产权人是谁,产权证编号,登记面积。4、对该户房屋的评估机构如何确定,评估依据,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评估价格。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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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拿到补偿款还有房子赔吗
●拆迁后补偿
●拿到拆迁款之后怎么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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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享受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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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应该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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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拿了拆迁补偿款怎么办征收,拆迁拿到补偿款还有房子赔吗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许涛
内容审核:冯兴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