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出资额100万元,实缴0元是否真实?,认缴出资额与实缴出资额的区别及责任承担:认缴出资额是企业的注册资本,包括实缴和应缴两部分;实缴出资额是已经实际缴纳的注册资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债权人可要求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
认缴出资额与实缴出资额的区别及责任承担:认缴出资额是企业的注册资本,包括实缴和应缴两部分;实缴出资额是已经实际缴纳的注册资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债权人可要求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时不予支持。
法律分析
认缴出资额100万实缴0公司在以后承担债务方面,未履行出资义务要承担责任。认缴额与实缴额的区别:
1、认缴出资额是指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由实缴出资和应缴出资两个部分。
2、实缴出资额是指企业经过验资认定的实际已缴的注册资本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拓展延伸
认缴出资额100万元,实缴0元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根据我对法律的了解,认缴出资额100万元,实缴0元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根据公司法规定,认缴出资额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资时承诺认购的资金数额,而实缴是指股东实际缴纳的资金数额。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应当按照认缴出资额的比例,及时足额缴纳实缴资金。实缴资金是公司正常运营的基础,确保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稳定运营。因此,认缴出资额100万元,实缴0元的情况违反了法律要求。公司和股东应当履行合同约定,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实缴资金,以确保公司的合法运营和股东权益的保护。
结语
根据我对法律的了解,认缴出资额100万元,实缴0元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根据公司法规定,认缴出资额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资时承诺认购的资金数额,而实缴是指股东实际缴纳的资金数额。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应当按照认缴出资额的比例,及时足额缴纳实缴资金。实缴资金是公司正常运营的基础,确保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稳定运营。因此,认缴出资额100万元,实缴0元的情况违反了法律要求。公司和股东应当履行合同约定,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实缴资金,以确保公司的合法运营和股东权益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认缴出资额100万实缴0公司在以后承担债务方面,未履行出资义务要承担责任。认缴额与实缴额的区别:1、认缴出资额是指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由实缴出资和应缴出资两个部分。2、实缴出资额是指企业经过验资认定的实际已缴的注册资本中的一部分或全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分析:认缴出资额100万实缴0并不违法,只是以后承担责任方面,未履行全面出资的要承担责任,虽然现在是注册制,不用验资,实缴期限可以很长,但注册资本还是量力而行,别太虚高为好。注册资本没到约定的缴纳期限前,注销的,是可以注销的,不用补缴出资。所以要关注下注册公司时,承诺的出资缴纳期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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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黄旭晖律师
来源:头条-认缴出资额100万元,实缴0元是否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