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滕空了封条也贴几天后滕空房间被偷了跟户主有责任吗,房屋被偷拆,拆迁户起诉谁由行政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由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确非行政机关的授意导致的“偷拆”,行政机关可在行政诉讼结束后以拆迁方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施工方进行追偿。只
房屋被偷拆,拆迁户起诉谁
由行政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由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确非行政机关的授意导致的“偷拆”,行政机关可在行政诉讼结束后以拆迁方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施工方进行追偿。
只要原告能证明该地是某地方政府在实施征地拆迁,有相应的征地公告或者征收决定公告,即使该地方政府不承认“偷拆”是其实施,一般法院也会认定“偷拆”的法律后果,也应该由该地方政府承担。
误拆、偷拆和帮拆都是违法的:
误拆,即征收方误将尚不该强制拆除的房屋予以拆除的行为,从主观心态上讲貌似属于过失,也就是一不留神拆错了。但广大被征收人需要明白的是,所谓“误拆”,实际上就是强拆的变种,这里的“误”,实乃此地无银三百两。须知,征收方拆除房屋前是要依法进行确认程序的,包括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屋内的财产是否搬出等等,这么长的一个准备过程,怎么会轻易出现错拆、误拆的情况呢且在实践中,这种误拆多发生在对应拆除房屋的相邻房屋身上,即被机械“带倒”,这就更加令人产生怀疑,究竟是一不留神带倒的呢,还是纯粹的故意为之,又以不慎带倒为借口呢
对此,被征收人的应对措施很重要:事前要积极守房,家中留人,邻里守望,在第一时间阻止误拆的发生;事后要立即提起法律程序,要求征收方对房屋恢复原状。如不能实现,则只能争取从速签订补偿协议走人或提起较为被动的国家赔偿程序了。
偷拆,即征收方趁被征收人不备偷偷摸摸将其房屋组织拆除的行为。此种行为由于没有履行强制执行程序所必需的现场告知、清点屋内财物等法定程序,故属于百分之百违法。这种情况的法律事实是清楚的,无需过多分析,被征收人只需做好守房工作就可以尽量避免征收方“偷袭”得手,尤其是在买早点、出门遛弯儿之类的被征收人容易放松警惕的时段里。
帮拆,是比较新的一个名词。它诞生于颇具特色的类征收模式——腾退拆迁之中。此类项目的特点我们在此前已多次论述过,兹不赘述。由于是村委会在此类项目中往往介入较深,村民自治就容易被拿来说事儿。当被腾退人迟迟不签协议拒绝搬迁时,村里面就可能会使出“发动群众斗群众”的老路子,撺掇其他村民或组织一批“不明身份人员”“帮助”腾退的困难户拆除房屋。等拆了,人家说这叫村民自治,系民意,与项目方没关系。此时,被征收人只能被迫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而无法通过行政诉讼途径寻求救济。应该说,这类情形是严重非法治状态下的畸形怪胎,应当从速收到法律法规的规制。否则你帮我,我帮你的,百姓的物权权益就会严重被践踏,公平、合理的补偿更会在这一领域成为一句空话。
实践中不乏行政机关通过“误拆”强制拆除他人的房屋的情形。而“偷拆”则更加复杂,这个时候请一位专业人士解决是最好的。
该内容由 黄勋哲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房屋被人民法院查封的,并不影响被拆迁人获得拆迁经济补偿,但被拆迁人获得的补偿款,有可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买房后房屋被查封该怎么办首先,双方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我国法律有规定,在房屋被查封后或者在明知房产被法院查封,买卖双方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无效;双方买卖房屋之后被法院查封的,房屋买卖合同依然有效。所以,只要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就是有效的。其次,被查封后,无法请求继续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如果房屋被依法查封,则买房人无法请求对方继续办理过户手续,因为该房屋已经处于履行不能的状态。再次,如果买后房屋被查封,可以根据以下方法解决:
1、对查封执行提出异议。
(1)如果买房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2)如果买房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2、等待房屋解封。房屋查封作为一种执行措施,是有一定期限的,一般不超过二年,即使续封,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买房人可以等待房屋解封再进行房屋过户。
3、提供担保财产、解除查封。如买房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则可与查封法院协商,由出卖人或买房人自己提供其他担保财产申请解除查封。提供担保财产后,法院解除查封,双方可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可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4、解除买卖合同,要求卖房人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现在卖房人无法履行合同,买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房屋被人民法院查封的,并不影响被拆迁人获得拆迁经济补偿,但被拆迁人获得的补偿款,有可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拆迁腾空
●拆迁封条可以撕吗
●签了腾空房子腾空协议就可以强拆吗
●拆迁办贴封条
●腾空房屋拆除通知书
●限期搬迁腾空拆迁房屋的公告
●拆迁腾空是什么意思
●拆迁封条可以撕吗
●拆迁腾空费
●拆迁腾空通知
●擅自拆封条法律程序有哪些?擅自拆封条法律程序:今日在线强拆评估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路洋律师
来源:临律-拆迁滕空了封条也贴几天后滕空房间被偷了跟户主有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