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 环保拆迁 集体土地 企业 国有土地 强拆维权 工程占地 农田征收
电       话: 400-1598098 咨询热线: 13811117637

强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么,公安机关能不能参与强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7-16 11:34:50
  • 作者:

    圣运律师
  • 字体大小

    []

强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么,强拆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首先,公安机关的警察的职务是行政执法、维护社会未定与安全,其并不直接参与强制拆迁活动。强制拆迁是行政机关的公务活动,通常由政府相关部门或法院执行机关负责。具体来说:警察职责与强拆性质不符:根据

强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么,公安机关能不能参与强拆: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一、强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么

强拆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


首先,公安机关的警察的职务是行政执法、维护社会未定与安全,其并不直接参与强制拆迁活动。强制拆迁是行政机关的公务活动,通常由政府相关部门或法院执行机关负责。具体来说:


警察职责与强拆性质不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相关规定,警察的主要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和执法,而强拆虽然涉及执法元素,但主要是行政行为,由专门的行政机关或法院执行。


强拆的执行主体:在强制拆迁过程中,合法的执行主体通常是行政执法机关、人民法院的执行机关,或是行政机关授权的专业拆迁机构。这些机构在遵循相关法律程序的前提下,才能进行强制拆迁。


法律约束与监督:虽然警察不直接参与强拆,但他们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如果强拆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如暴力拆迁等,警察有义务进行干预,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强拆活动本身也受到法律的严格约束和监督,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正当性。


综上所述,强拆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直接管辖范围,而是由专门的行政机关或法院执行机关负责。在强制拆迁过程中,各相关机构需严格遵循法律程序,确保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强拆公安机关不立案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

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普遍存在被拆迁人遭遇人身伤害、房屋被强拆、偷拆,被拆迁人报案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调查。在这种情况下被拆迁人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公安机关不予批准立案的情况下,被拆迁人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三、公安机关能不能参与强拆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的警察是不能参与强拆的,因为公安机关的警察的职务是行政执法、维护社会未定与安全,强制拆迁是属于是行政机关的公务活动,并不属于执法活动,能进行或者是参与强制拆迁的只有行政执法机关,人民法院的执行机关,还有行政机关授权的专业拆迁机构。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北京圣运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强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么吗

强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么嘛

强拆公安局不受理的法律依据

强拆中公安机关的职责

强拆报案是否属于公安管辖

强拆属于哪个部门

强拆归哪个部门管

强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么嘛

强拆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吗

强拆属于什么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为您推荐与本文相关内容阅读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进行拘留之后多久通知家属,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多久通知家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强拆公安机关不立案法律依据,强拆公安局不受理的法律依据: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房屋被强拆选择报警管用吗,房屋被强拆公安机关怎么立案:今日在线拆迁法律咨询

非法强拆中公安机关不作为要怎样办,针对非法强拆中公安机关不作为该如何办: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房子被强拆公安机关的职责和处理方法,房子被强拆公安机关会管吗: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房子被强拆找公安机关行吗?房子被强拆,我们应该如何应对:今日在线土地征收法律咨询

以案说法!公安机关面对违法拆除不查处该怎么办?| 圣运普法

内容审核:王兰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强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么,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电话:400-1598098    邮箱:syls@bjsheng.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甲4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3层

拆迁律师  征地律师  征地拆迁补偿  版权所有 ©2015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京ICP备110444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