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荒地的所有权的法律依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承包经营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对承包方所种植的林木及收获的果实的所有权和因治理水土流失而新增加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承包经营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对承包方所种植的林木及收获的果实的所有权和因治理水土流失而新增加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四条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第四十五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第四十六条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第四十七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一、开荒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什么?
开荒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二者的所有人是不同的。开荒土地所有权属于开荒者,土地使用权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国家有法律规定,开荒者有权使用被开荒的土地,可以用来耕种,但不能用于建房。如果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的开荒地,村集体可以依法追回开荒地的使用权。
法律分析:个人开荒的土地因公共需要被征收的,征收补偿费用归开荒人员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第四十一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第二十一条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一、私自开荒土地违法吗
1、私自开垦荒地是违法的,但是不构成犯罪,除非村民毁林开垦,则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中对非法开垦土地行为应该如何进行行政处罚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五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林地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幼林地砍柴、毁苗、放牧造成林木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
向林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林地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二、私自开荒种地怎么处理
私自开荒种地处理如下:
1、私开荒地的话有可能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h3>四、个人开荒地征地补偿归谁所有法律分析:个人开荒的土地因公共需要被征收的,征收补偿费用归开荒人员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第四十一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第二十一条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开荒地的所有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开荒地的所有权的法律依据是
●开荒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谁
●开荒地的所有权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开荒地的法律规定
●开荒地受法律保护吗
●开荒地土地法
●开荒地的所有权的法律依据是
●开荒地国家新政策2020土地得使用权和所有权
●开荒的土地法是怎样规定的
●缔约过失责任法律依据,缔约过失责任是什么: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钓鱼岛的法律依据,钓鱼岛拆迁官司律师收费标准:今日拆迁说法百科
●判决享受村民待遇的法律依据,享受村民待遇法律规定 -法律知识: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拆迁比例小于1:1法律依据,拆迁中的按照1:1.5比例配套什么意思??: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宅基地拆迁赔偿法律依据,拆迁宅基地怎么赔偿:今日在线拆迁法、征收法律咨询
●农民房屋拆迁补偿法律,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法律依据:今日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罢免村民小组组长用什么法律依据,什么情况下可以罢免村民小组长: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占地拆迁补偿依据,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法律依据:今日占地拆迁补偿规定更新
●如何确定两个小区之间道路的维护、使用权利归属?,小区路权原则的法律依据: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村小组成立程序法律依据,村民小组组织法规定 法律问题: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土地互换引起的补偿纠纷怎么办,土地互换纠纷按什么法律依据处理: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村集体土地划分给村民的法律依据,村委会有权分配村集体土地吗: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有哪些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法律依据有哪些: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土地补偿费村集体留20%什么法律依据,土地补偿费村集体如何分配: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法律依据,如何争取检察院不起诉: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征地补偿费截留的法律依据,征地补偿款截留多少有法律规定吗?: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宅基地纠纷的处理原则,宅基地纠纷处理法律依据: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村委会进行农业项目建设,与村民进行土地置换的法律依据,未经全体村民同意,村集体土地对外承包,变更土地用途: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村民过半数起诉的法律依据,村民起诉村委会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关于征地补偿款发放的法律依据,征地补偿款的有关规定: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内容审核:吴海丽律师
来源:头条-开荒地的所有权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