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益林补偿款是归承包者所有还是归村集体所有?,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是指为补偿因禁止采伐林木而造成经济损失的林地经营者或林木所有者而设立的资金。补助对象包括农户、村集体、承包者、租赁者、国有林场等,并根据合同签订情况或协商确定补偿对象
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是指为补偿因禁止采伐林木而造成经济损失的林地经营者或林木所有者而设立的资金。补助对象包括农户、村集体、承包者、租赁者、国有林场等,并根据合同签订情况或协商确定补偿对象。
法律分析
符合政策规定就可以,具体如下: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指补给因划定为省级生态公益林而禁止采伐林木造成经济损失的林地经营者或林木所有者的资金。具体补助对象为:
1、责任山、承包山是农户的,补偿对象是农户;
2、未租赁或未承包的村集体林地林木,补偿对象是村或村民小组;
3、依法签订了林地林木承包和租赁合同的,在合同期内,补偿对象是承包者或租赁者;
4、国有、集体林场的林地林木划为生态公益林的,补偿对象是国有、集体林场或其林地林木承包者、租赁者;
5、执行谁种谁有政策但未与林地所有者签订合同的,补偿对象为经协商(协议)确定的对象。
拓展延伸
农村公益林补偿款归属权纠纷:承包者与村集体的权益分配问题
农村公益林补偿款归属权纠纷涉及承包者与村集体之间的权益分配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公益林补偿款应当归属于村集体所有,而非承包者个人所有。这是因为农村公益林的建设和保护是村集体的共同责任,补偿款的用途也应当用于公益林的维护和发展。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明确的政策指导和监管机制,承包者有时会主张补偿款归属于个人。因此,为了解决这一纠纷,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确保补偿款按照规定归属于村集体,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以保障承包者和村集体的合法权益。
结语
农村公益林补偿款归属权纠纷涉及承包者与村集体之间的权益分配问题。根据法律法规,补偿款应归属于村集体所有,用于公益林的维护和发展。然而,缺乏指导和监管机制导致承包者有时主张个人所有。为解决纠纷,需加强宣传执行力度,确保补偿款合法归属于村集体,并建立有效监督机制,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二节 承包的原则和程序 第十九条 土地承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二)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四)承包程序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二节 承包的原则和程序 第二十条 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有森林公益林补助标准为每亩5元;集体所有的公益林补贴未分配承包到户由集体领取,分山到户的森林由各户领取,国家补助标准从2002年的每亩5元提高为每亩15元。
除国家补贴外,各省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除补贴支付各省划定的地方公益林外,还对国家划定的公益林实行配套补贴,但各地标准不一,有的省尚未配套。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办法由省级政府制定。如果土地被全部征收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补偿费应全部用于农民生活安置。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安置补助费按责任发放,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给被安置人员,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指导意见》规定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农民,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政府制定。
法律分析
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按“谁负责安置发放给谁”的原则分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被安置人员,土地补偿费则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但并未规定具体的分配办法,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度。如有疑惑请来电做进一步解答。
拓展延伸
生态公益林补偿款归属问题:承包者与村集体权益之争
生态公益林补偿款归属问题涉及承包者与村集体之间的权益之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生态公益林补偿款旨在鼓励保护生态环境,补偿因生态公益林建设而受到影响的承包者和村集体。然而,具体归属问题并无统一标准,因地区而异。有些地方规定补偿款归承包者所有,认为其为林地经营者;而另一些地方则认为补偿款应归村集体所有,以维护集体利益。在实践中,需要结合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解决。解决归属问题的关键在于平衡承包者和村集体的权益,确保补偿款的合理分配,促进生态保护和农民收益的双赢。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土地补偿费应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并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的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对于生态公益林补偿款的归属问题,不同地区存在不同的标准,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解决。解决归属问题的关键在于平衡承包者和村集体的权益,确保补偿款的合理分配,促进生态保护和农民收益的双赢。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部门或咨询电话进行进一步解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19修订):第二章 森林权属 第十七条 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地(以下简称集体林地)实行承包经营的,承包方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承包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包方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转让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21修正):第五章 利用 第三十九条 因建设征收、征用集体所有的草原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给予补偿;因建设使用国家所有的草原的,应当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对草原承包经营者给予补偿。
因建设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应当交纳草原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用于恢复草原植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草原植被恢复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21修正):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六十五条 国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种子生产经营和收储提供信贷支持。
h3>四、公益林补偿到农村怎么分配国有森林公益林补助标准为每亩5元;集体所有的公益林补贴未分配承包到户由集体领取,分山到户的森林由各户领取,国家补助标准从2002年的每亩5元提高为每亩15元。
除国家补贴外,各省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除补贴支付各省划定的地方公益林外,还对国家划定的公益林实行配套补贴,但各地标准不一,有的省尚未配套。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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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张小华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农村公益林补偿款是归承包者所有还是归村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