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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想加上子女为共有人的名字,家庭成员对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共有吗: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 发布时间:

    2024-09-15 17:06:11
  • 作者:

    圣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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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想加上子女为共有人的名字,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有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一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二是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1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主管部门是国土部门,所有权确权登记到各村民小组,确权登记时,由村

农村集体土地想加上子女为共有人的名字,家庭成员对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共有吗:今日村们集体维权在线法律咨询

一、农村集体土地想加上子女为共有人的名字

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有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一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二是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1.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主管部门是国土部门,所有权确权登记到各村民小组,确权登记时,由村民小组组长代表村民小组全体村民签字确认。2.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一般由户主代表家庭承包户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确权登记需登记家庭成员为共同承包人。2011年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作了工作细化,在这此政策中都要求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农村政策为基础,以家庭为单位确权登记,一个家庭的户主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中代表全家人进行签字确认,与其他家庭成员一样,都是共同承包人。原标题:土地确权时,户主写谁?哪些家庭成员可以作为共有人?

今天我们主要讨论的是土地确权时,如何确定户主,以及证书上的共有人一栏可以写哪些名字。

1.户主的认定

土地确权时,首先要确定户主,然后再确权登记其他家庭成员为共有人。

一般而言,户主要填写最初土地承包时,与发包方签订合同的那个人,或者说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代表人。如果说签字的那个人或代表人都已经去世,或者已丧失行为能力,可以在家庭成员中间推举一位符合要求的代表来继承。

2.共有人的认定

一般而言,共有人应是二轮承包时的实际家庭成员。但现在大多数家庭通常都有很大的变化,比如有的人已经迁出、外嫁等等,那么这些家庭成员还能不能算共有人呢?

①新生儿

根据我国承包法“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新生儿无法新分到土地,但是家庭原有的土地确权之后,新生儿是可以一起作为共有人登记在证书上的。

②外嫁女

不管是出嫁女的娘家或者婆家哪一方有承包地,也不管出嫁女此前是否已取得某一方的承包地,都可以在确权时作为共有人,但必须选择一方,只登记一处,不能重复登记。

③户口转到外地学校的学生

按照政策规定,只要外出学生仍然依赖于农村家庭收入作为基本生活保障,就认定为原家庭人口,有资格在确权时登记为共有人,但需要在备注栏说明具体情况。

④进城工作子女

农村子女大中专毕业后在城市工作的,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有稳定工作,比如在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这样他们就已经不再是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了,确权时不能作为共有人登记;另一种是自谋职业或者在小企业打工,这种情况下政策规定,由于承包地的功能在于基本生活保障,可以作为共有人确权登记。

⑤复原回农村的军人

从农村入伍的初级士官或者义务兵,复员后仍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因此可以登记为共有人,但须备注说明情况。

二、集体土地怎么到个人名下?

法律分析:

在中国,土地的所有权有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一种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的所有权不能转为私有。根据我国现行的社会制度,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是集体而非个人,因此不能归入个人名下,变成个人财产的。个人名下的集体土地,拥有的是土地经营承包权。土地经营承包权,可以转让、继承,但是跟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无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三、家庭成员对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共有吗

农村中的家庭成员对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共有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由家庭成员共同使用管理土地并对所得的土地使用收益共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h3>四、集体土地怎么到个人名下?

法律分析:

在中国,土地的所有权有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一种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的所有权不能转为私有。根据我国现行的社会制度,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是集体而非个人,因此不能归入个人名下,变成个人财产的。个人名下的集体土地,拥有的是土地经营承包权。土地经营承包权,可以转让、继承,但是跟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无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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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刘鹏飞律师

来源:中国法院网-农村集体土地想加上子女为共有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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